山东省燃气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山东省燃气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法律依据
《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二、办理条件
1、有稳定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2、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储存、输配、充装设施和燃气质量检测、燃气计量、消防、安全保护等措施,
3、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50万元,从事管道燃气经营许可的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200万元,从事天然气加气站建设经营企业注册资本金~加气母站不得低于2500万元~标准站不得低于1500万元~子站不得低于500万元。
4、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
5、有与燃气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燃气管理和作业人员。
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必须有具备资格的专业工程人员1人以上~具备资格的燃气管理和作业人员不少于5人~并有专门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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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必须有燃气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燃气专业工程师不少于2人~助理会计师以上财务人员2人~具备资格的管理和作业人员不少于12人,
天然气加气站母站经营企业必须有燃气专业工程师2人以上~每一个加气母站经营企业还必须有具备资格的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16人以上,申请建设标准站、子站的天然气经营企业必须有燃气专业工程师1人以上~每一个标准站、子站经营单位还必须有具备资格的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12人以上,
6、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抢险抢修预案~并具备燃气事故抢险抢修能力,
7、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人员和设备,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材料 办上岗证
,一,山东省燃气经营许可证申报表,可在处下载,~单独装订四份,当地建设、质量技术监督、消防、气象等有关部门的综合验收意见单页不装订~四份。 (((((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关材料、税务登记材料、验资报告。
,三,企业法人代表和安全、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务、职称等证明以及人事隶属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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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当地有关部门的立项批复文件、项目选址意见书、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五,门站、管道等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资质证明及承包,委托,合同。
,
六,燃气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工艺图、设备配置明细表、压力容器合格证、安全及消防设施资料等材料的,
,七,技术监督部门、消防部门、气象部门的检测、审查、验收材料。
,八,气源来源情况。外购燃气企业应当提交供需协议书。
,九,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事故应急抢险预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企业章程、服务规范等材料,文本~加盖单位公章,。
,十,燃气工程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务、职称、特种设备操作上岗证等证明以及人事隶属关系证明。
,十一,其他有关文件、证明。
,十二,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并提供原件进行审核。
申请材料要求:申报材料采用装订本~4份~要求页面干净整洁且按顺序标注页码~按照以上顺序进行排序装订并要有详细目录。申报材料中的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前后一致。单位
名称与单位公章一致~人员姓名与身份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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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目录形式
企业法人代表和安全、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务、职称等证明以及人事隶属关系证明………………………5-20
气源购销合同………………… …………………50-55
四、许可流程
1、提报申请经营许可所需必备材料,
2、审核受理,
3、市燃气主管部门、质检部门、消防部门现场联合验收,
4、领导审批,
5、根据权限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或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6、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五、审批时限
申请材料为复印件的~申请单位应提供原件~受理窗口负责核对~并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字样的印章。申报材料达不到要求的~应通知一次性补齐所需材料。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20个工作日内安排进行现场联合验收,经现场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依权限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或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
六、办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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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受理: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施工管理窗口
许可审批:市住建局城建科
七、备注
1、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一律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2、从事加气母站建设经营业务的企业~一律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同意和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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