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管理办法
小学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激发师生团队利用做好宣传和思想工作的积极性,形成新媒体集发展的态势,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包括以“阳光小学”为主体认证的、服务号、企业号等。
企业号申请第三条 是学校宣传思想文化的重要阵地,必须坚持立德树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学校中心工作和综合改革,服务师生,传播学校知名度、美誉度,传递网络正能量。
第四条 按照“谁申请谁主管,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的第一负责人,宣传工作负责人是本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德育办公室是负责学校官方建设和管理的职能部门,指导和管理全校;学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需要发布的信息的审核和管理;张三老师具体负责日常运维管理。
第五条 加强全校的资源整合和分层管理。由德育办公室统筹协调、审批分配学校
资源。
第六条 加强的内容审核。学校落实专人采编、专人审核,严格执行编审制度和发布机制。推送的内容,必须由宣传工作负责人落实把关。
第七条 加强的年审备案工作。在年审时间节点提交签报申请,完成腾讯公众平台年审程序。
第八条 加强的考核管理。学校对运营情况进行年度评估,作为是否准予年审的重要参考。
第九条 实行预警制度。学校党支部负责意识形态监控,对运营不佳或者传播不良信息的现象由学校党组织提出预警,责令相关部门限期改正;违规情况严重的,或提出预警后仍未采取相应整改措施的,将视情况进行处理。
第十条 学校德育处负责指导和监管本单位师生以学校名义注册的个人,包括:账号中含有学校中英文名称或名称简称的;账号中含有学校名称的。因运维不当造成学校无形资产权益损失的,学校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和处理。
第十一条 学校将管理工作纳入单位意识形态责任各项考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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