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消防水电改造协议书
简单消防水电改造协议书
***消防水电改造协议书***
甲方:(名称/个人)
联系地址:
乙方:(名称/个人)
联系地址:
鉴于甲乙双方就消防水电改造事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义务和责任,特订立本协议。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一条 项目概述
1.1 甲方为乙方提供(建筑)消防水电改造服务。
1.2 本项目的改造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电线电缆、用电系统等。
第二条 项目任务和完成时间
2.1 甲方将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和进度要求,完成消防水电改造工作。
2.2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项目开始和结束时间。
第三条 甲方责任
3.1 甲方负责根据乙方需求进行消防水电改造设计,并与乙方确认设计方案。
3.2 甲方负责采购相关的消防水电改造材料和设备,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安装和调试。
3.3 甲方负责对已安装的消防设施进行测试和验证,并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
3.4 甲方负责对消防水电改造项目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项目可长期稳定运行。
第四条 乙方责任
4.1 乙方应提供准确的建筑结构和消防水电改造要求,以便甲方合理进行设计和施工。
4.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相应的费用。
4.3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进行消防水电改造所需的施工场地和必要的协助。
第五条 价格和支付方式
5.1 本项目的总价为(金额)人民币(大写)。
5.2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后(天/月)内支付全部工程款项。
5.3 款项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第六条 保密协议
6.1 甲方和乙方保证对所有涉及本项目的商业和技术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6.2 未经甲乙双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复制或利用本项目的商业和技术信息。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 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应对此承担责任。
7.2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火灾、战争、骚乱等造成的损失和延迟。
水电改造验收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甲乙双方如就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8.2 若无法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解决。
第九条 附则
9.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协议的修改或变更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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