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报送第三季度网站自查情况的函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报送第三季度网站自查情况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公布日期】2019.08.09
【字 号】
【施行日期】2019.08.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其他规定
正文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报送第三季度网站自查情况的函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本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按照新指标评分标准,我局对第三季度网站内容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涉及我局所管理的2个网站,分别是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简称"市经信局网站")、北京市政务数据资源网(简称"市政务数据资源网")。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布解读方面
  (一)组织机构变更
  根据《关于调整局领导及总经济师、总工程师工作分工的通知》,于7月5日完成了我局网站、公开专栏相关栏目信息的调整工作。
  (二)栏目更新情况
  三季度,市经信局网站各栏目共计发布信息1349条,日均页面浏览量84,059次,本次自查未发现空白栏目及长期不更新的栏目。 三季度,市政务数据资源网共发布数据集35项,本次自查未发现空白栏目及长期不更新的栏目。
  (三)政策及解读情况
  三季度,市经信局网站发布了《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评价管理办法》《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评价管理办法》2篇政策文件。并根据国办要求补发了包括《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评价管理办法》《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评价管理办法》《北京市中药产业智能绿发展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等13篇政策配套解读文件。
  二、办事服务方面
  三季度,市经信局网站在办事服务中发布了"北京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资金"办理事项,替换了"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行使的职权事项清单(2019版)"。 在重点工业企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系统通过网站上报产值预计数据217条;企业通过网站提交专项资金项目端午节留言7个字
申请0个。网站所公开的七大类公共服务事项中,均按要求明确了基本信息、办理流程、申请材料、结果名称及样本、设定依据和收费标准及依据,所涉及的事项表述清楚,内容准确,与实际办事要求一致。
  三、互动交流方面
  三季度,网民通过市经信局网站提交业务咨询问题46个,内容涉及"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菲政府投资""农药生产""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等方面,答复率93.48%。其中对外公开咨询信息2条,均按要求公开了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和答复内容。
  四、功能设计方面
  (一)安全改造
  根据网站安全建设要求,市经信局网站进行了传输加密处理的https改造工作,并完成了"企业服务中心""政民互动""搜索服务""网站无障碍专栏""网站移动版"等地址映射工作。
  (二)网站标识
  市经信局网站、市政务数据资源网均按要求,添加了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网站标识码、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并在网站页底功能区添加了网站主办单位、站点地图等内容。
  (三)纠错平台
  三季度,市经信局网站共收到网民纠错问题3条,均已按期进行处理,未出现超期回复现象。 市政务数据资源网未收到网民纠错问题。
  (四)站内搜索
  市经信局网站、市政务数据资源网均按要求实现全站搜索功能,并对搜索结果进行分类展示。
  (五)一号登陆
  市经信局网站实现了注册用户一号登陆功能。
  (六)兼容性
  市经信局网站、市政务数据资源网均支持IE、360、火狐等主流浏览器访问网站。
  (七)IPV6改造
  市经信局网站、市政务数据资源网均未实现IPV6功能改造。
  (八)性能提升
  市经信局网站针对信用数据查询服务量较大情况,增加了负载服务器提高服务性能。
  五、安全保障
  市经信局网站和市政务数据资源网在完成常规日常巡检的基础上,"端午节"期间实施重保安全保障工作,通过7×24小时人工值班加强对网站可用性及网站内容的监控,监测期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件,保障了重大活动期间网站安全稳定运行。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8月9日
  (联系人: 韩从一、张 亚君;:55578129、55 578529)
  附件: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报送第三季度网站自查情况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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