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风险及防范
[摘要] 本文分析了当前住房公积金存在的主要风险,认为加强内部控制,能防范住房公积金风险。强化单位内部涉及不相容岗位的各项经济业务和相关人员的控制,真正做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和制度上治理腐败,防范风险,遏制和打击经济犯罪行为。
银行贷款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关键词] 住房公积金 风险 防范对策
国家历来十分重视住房公积金的安全问题。从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初期,就把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作为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的重中之重。国务院出台了国发〔2002〕12号文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其目的就是为了把住房公积金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但是,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强制储蓄、低存低贷封闭运作”的政策性住房储金,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其风险总是无处不在。
一、当前住房公积金存在的主要风险
住房公积金风险主要集中在归集风险和贷款风险。
1.住房公积金归集风险
住房公积金归集又称住房公积金缴存风险,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过程中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带来的资金和利益损失的趋势和可能后果。其主要表现形式为代扣代缴风险和委托收款风险。
(1)代扣代缴风险:
代扣代缴风险具体表现在:一是本月扣下月缴,单位在发放工资时将职工个人部分代扣,跨月将代扣代缴部分一并存入住房公积金专户。这虽与《条件》精神不符,但在实际操作中得到了认可,被视为“正常缴存”。它的危害是一旦单位发生财务危机,就有可能被挪用。二是扣了不缴,单位在代扣职工个人部分后,不进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专户,由单位自行管理。
(2)委托收款风险
主要原因有:第一代收住房公积金只是相关部门的附属业务,它不可能利用更多的资源,配备足够的人员专门从事这项工作。第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与代收部门工作人员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第三受托银行受自身利益驱动,为了保存款余额,压票、不及时进入住房公积金专户。第四管理中心与代收部门业务联系不紧密,不及时与代收部门对账,无法及时了解、发现缴存中的问题,导致资金被挪用。
2.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
主要是指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收不回来的可能。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与银行贷款风险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相同之处在于:风险发生后都将造成贷款本金及就应计利息的损失;不同之处在于:贷款所造成损失的终极所有权不同,银行贷款的所有权属于银行即放贷人,而住房公积金的所有权属于全体住房公积金的缴交人。
造成上述贷款风险的原因可概括为:一是管理中心审贷疏忽。二是承办银行把关不严。三是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指导不力。四是贷款人对还款能力估计失误。五是借款人有意骗贷。
二、加强内部控制,防范住房公积金风险
1.进行人员素质控制。人员素质控制方法主要有:一是实行竞聘制。按工作需要,聘用政治和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及时罢免不称职或者有问题的人员。二是实行考评制。每年进行一次业务考核,根据检查和考核结果,该表彰的要表彰,该通报批评的要通报指批评,该处理的要坚决处理。三是建立关键岗位人员轮岗,杜绝管理中心中层干部、公积金业务员、资金会计等重要岗位人员以权谋私或串通作案。四是制定归集人员和贷款人员行为规范。
2.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内控机制,相互制约,保证安全
住房公积金缴存风险的主要因素之一就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内部管理不善,没有制定科学的相互制约的内部管理体系。建立住房公积金内控机制,就是要保证缴存、上机、复核三项业务和相关科室之间相互制约。单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工作人员在收取公积金后,在规定时限内录入个人账户,并将缴存凭证传递给复核人员。一月一对账,年底对总账,保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单位、单位与个人账户、账证、账实全部相符。住房公积金在内部管理的制度设计、管理理念上必须环环相扣,相互制约,保证资金安全。
3.建立健全严格、科学、高效的各项贷款管理制度
主要有:一是建立贷前面谈制度。由住房公积金贷款经办人与借款申请人面谈,建立面谈记录,贷款经办人和审批人应根据面谈记录等资料,对贷款申请人的购房意图、还款意愿、还款能力及提供的资料的合法真实性进行审核,确定具体贷款额度、期限。二是建立个人住房产权抵押登记制度。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签订书抵押合同,并于放款前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三是建立贷后的催收责任制,贷后进行跟踪管理,还款催收责任落实到人,对经催收逾期不还的贷款人依据合同进行法律程序,及时处置抵押物,以追偿余下的贷款本息。四是建立和落实住房公积金贷款终身负责制,是降低贷款风险的有力措施。五是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标准化管理。通过对当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岗位设置、业务流程和业务考核等的分析和诊断,运用科学的方法设计和制定各环节的贷款标准体系,编制标准体系文件,对各环节业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在深入论证的基础上修订标准体系文件,并最终通过审定,形成标准文件并组织实施标准。
4.实行“不相容职务”分离和授权批准控制。不相容职务是指互相关联的若干项工作集中一人
办理,容易产生错误和弊端的职务。职务分离控制的内容包括:一是不相容职务应在组织机构之间分离,如公积金贷款的受理审批与核算记录等部门分别管理;二是不相容职务应在组织机构内部分离,如公积金贷款科内,受理与审批职权的分离;三是制定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使每个人的工作能自动地相互检查和发现错误。授权批准控制,就是指业务办理人员与下达银行指标的授权人员相分离,这也是岗位分离控制的一种。
5.加强信息系统的控制活动,实现控制计算机化
进行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使其功能更加完善,效率更高,终端操作更加简便,各环节的风险控制措施进一步加强,进一步提高公积金业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一个良好的信息和勾通系统可以及时、全面、正确地提供单位的运营信息,并在有关部门和人员之间进行沟通。目前,许多单位内部控制也实现了计算机化,这既节省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又减少了人为因素对内部控制效果的影响。
总之,在新形势下,必须高度重视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问题,强化单位内部涉及不相容岗位的各项经济业务和相关人员的控制,真正做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
监督,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和制度上治理腐败,防范风险,遏制和打击经济犯罪行为,保证经济活动的有效进行和住房公积金的安全完整,防止、发现、纠
正错误与舞弊。
参考文献:
[1]吴永学,黄迟俊.《浅论如何加强住房公积金内部审计》.《黄石财会》,2005,3.
[2]徐昭华,高远刚.《谈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制度》.发表房改住房公积金报,20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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