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艺考⽣⽂化课分数线2021
艺考⽣专业过线,但⽂化课未过线,还可以选择艺术类专科。其它的出路还有复读、成⼈⾼考、⾃考、职业教育、店铺等等。⼀般来说,建议选择复读,争取来年考上理想的⼤学。
高考满分900
2021新疆艺考⽣⽂化课分数线
新疆艺术学院录取原则
(⼀)专业成绩使⽤校考成绩的内地省份
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及同⼀专业不同⽅向,因考核内容和录取⽅法不同分为三类。所有艺术类本科专业(含⽅向)考⽣需取得我校承认的专业考试合格证,⾼考⽂化课成绩达到我校相应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不同专业(含⽅向)确定不同录取原则:
第⼀类:达到上述前提后,按⾼考⽂化课成绩从⾼到低择优录取的专业有:艺术管理、⼴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学。
第⼆类:达到上述前提后,按专业成绩从⾼到低择优录取的专业有:⾳乐表演、表演、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注:⾳乐表演专业,按照专业⼩⽅向成绩择优录取)
第三类:达到上述前提后,按照专业成绩与⾼考⽂化课成绩各占50%⽐例的综合分从⾼到低择优录取的专业有:
(1)美术学类:美术学(美术教育)、绘画、雕塑、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2)设计学类:环境设计、动画、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3)其他专业:美术学(美术史论)、⾳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播⾳与主持艺术。
(综合分排序的(1)美术学类和(2)设计学类专业,在各⾃类别中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法满⾜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公式:综合分=专业成绩×系数×50%+⽂化课成绩×50%;系数=⾼考⽂化课满分/我校专业考试满分,(⾼考⽂化课满分以本省(⾃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考满分为准);
例:以⾼考满分750分为例,考⽣⽂化课满分为750分,我校专业考试满分为200分,系数=750/200=3.75(⾼考成绩满分不为750分的以此类推)。
专业录取过程中,最后⼀名出现同分时,按各省级招⽣主管部门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执⾏。
考⽣所在省份省级招⽣主管部门规定相关专业须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或其他相关要求,我校按照⽣源省份规定执⾏。
(⼆)专业成绩使⽤各省相关专业省级统考(联考)成绩的内地省份
适⽤于河北、⼭东、湖南、⼴东、安徽、江苏、⽢肃、宁夏(未取得我校校考合格考⽣),以上⼋省
区招⽣专业以各省招⽣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注: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宁夏考⽣可选择不分省计划或分省计划其中⼀项填报志愿,不分省计划录取原则按(⼀)专业成绩使⽤校考成绩的内地省份录取原则执⾏,分省计划录取原则按(⼆)专业成绩使⽤各省相关专业省级统考(联考)成绩的内地省份录取原则执⾏。)
我校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及同⼀专业不同⽅向,因考核内容和录取⽅法不同分为三类。所有艺术类本科专业(含⽅向)考⽣应具有⽣源省份艺术类考⽣资格,如省级统考(联考)涉及专业,还需取得⽣源省份相应专业统考(联考)本科合格,在⾼考⽂化课成绩达到我校相应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不同专业(含⽅向)确定不同录取原则:
第⼀类:⼴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学、艺术管理专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以⾼考⽂化课成绩从⾼到低择优录取。
第⼆类:⾳乐表演、表演、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以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从⾼到低择优录取。
第三类:
1.⾳乐学、播⾳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以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和⾼考⽂化课成绩各占50%⽐例的综合分从⾼到低择优录取。
2.美术设计⼤类:美术学(美术教育)、美术学(美术史论)、绘画、雕塑、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环境设计、动画、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和⾼考⽂化课成绩各占50%⽐例的综合分从⾼到低择优录取。
公式:综合分=专业成绩×系数×50%+⽂化课成绩×50%;系数=⾼考⽂化课满分/统考(联考)满分,(⾼考⽂化课满分以本省(⾃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规定⾼考满分为准);
例:以⾼考满分750分为例,考⽣⽂化课满分为750分,省级统考满分为300分,系数=750/300=2.5(⾼考成绩满分不为750分,统考成绩满分不为300分的以此类推)。
专业录取过程中,最后⼀名出现同分时,按各省级招⽣主管部门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执⾏。
考⽣所在省份省级招⽣主管部门规定相关专业须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或其他相关要求,我校按照⽣源省份规定执⾏。
(三)新疆
我校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及同⼀专业不同⽅向,因考核内容和录取⽅法不同分为三类。所有艺术类本科专业(含⽅向)考⽣⾼考⽂化课成绩达到我校相应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乐类、美术类考⽣需取得⾃治区相应类别统考本科合格,在此前提下,按照不同专业(含⽅向)确定不同录取原则:
第⼀类:⼴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学、艺术管理专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以⾼考⽂化课成绩从⾼到低择优录取。
第⼆类:⾳乐表演、表演、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考⽣须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以专业校考成绩从⾼到低择优录取。(注:⾳乐表演专业,按照专业⼩⽅向成绩择优录取)
第三类:
1.⾳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播⾳与主持艺术专业,考⽣须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以专业校考成绩和⾼考⽂化课成绩各占50%⽐例的综合分从⾼到低择优录取。
2.美术设计⼤类:美术学(美术教育)、美术学(美术史论)、绘画、雕塑、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环境设计、动画、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和⾼考⽂化课成绩各占50%⽐例的综合分从⾼到低择优录取。
公式:综合分=专业成绩×系数×50%+⽂化课成绩×50%;系数=⾼考⽂化课满分/专业成绩满分,(⾼考⽂化课满分以⾃治区教育考试院规定⾼考满分为准);
例:以⾼考满分750分为例,考⽣⽂化课满分为750分,省级统考满分为300分,系数=750/300=2.5(
⾼考成绩满分不为750分,统考成绩满分不为300分的以此类推)。
专业录取过程中,如最后⼀名出现同分时,按⾼考⽂化课总分排序,如⾼考⽂化课总分同分,则按⾃治区考试院普通⾼考⽂化课相应计划类型排序规则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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