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当前疫情防控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调研报告:当前疫情防控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调研报告:当前疫情防控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疫情防控的总括(⼀)疫情的含义及分类疫情
是指疫病的发⽣和发展情况。历史上在全球发⽣的重⼤疫情包括:
1347年—1352年在欧洲爆发的⿊死病、1520年在墨西哥爆发的天花、1918—1919年遍及全球
的西班⽛流感以及2002年—2
003年在中国爆发的SARS等。重⼤动物疫情是指⾼致病性禽流感等发病率或者死亡率⾼的动物
疫病突然发⽣,迅速传播,给养殖业⽣产安全造
成严重威胁、危害,以及可能对公众⾝体健康与⽣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包括特别重⼤动物
疫情。⼀般分为⼀类动物传染病、⼆类动物传染病和三
类动物传染病,其中:1.⼀类动物传染病是指对⼈畜危害严重、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预
防、控制、扑灭措施的疫病。发⽣⼀类动物传染病时
应⽴即报疫情,在迅速展开疫情调查基础上由同级⼈民政府发布封锁令对疫区实⾏封锁;在疫
区内采取彻底的消毒灭原措施;对受威胁区易感动物展
开紧急预防免疫接种。2.⼆类动物传染病是指可造成重⼤经济损失、需要采取严格控制、扑灭措
施的疫病。发⽣⼆类动物传染病时应⽴即报疫情;
在迅速展开疫情调查基础上由同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划定疫区和受威胁区;在疫区内采取彻底
的消毒灭原措施;对受威胁区易感动物展开紧急预防免
疫接种。3.三类动物传染病是指常见多发、可能造成重⼤经济损失、需要控制和净化的。发⽣三
类动物传染病时,当地⼈民政府和畜牧兽医部门应
当按照动物疫病预防计划和国务院畜牧兽医⾏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防治和净化。(⼆)
疫情防控的重要性疫情防控,关键在治,基础在防,⽐
如⾯对这次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之所以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作来抓,
就是因为⼈命关天,⼈民⾄上,必须把⼈民众⽣命安
全和⾝体健康放在第⼀位。⼆、我国现⾏法律制度涉及疫情防控⼯作现状及存在的不⾜(⼀)
我国疫情防控的法律制度相对是⽐较健全完备我国宪法
第⼆⼗⼀条明确规定,国家发展医疗卫⽣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励和⽀持农
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事业组织和街道举办各种医疗
卫⽣设施,开展众性的卫⽣活动,保护⼈民健康。根据宪法的精神和规定,我国已制定了传
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境卫⽣检疫法、突发
公共卫⽣事件应急条例等⼀系列针对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还有其他⼀些相关法律:疫苗管
理法、药品管理法、动物防疫法、野⽣动物保护法等。
(⼆)疫情防控中适⽤刑法的重要作⽤我国刑法对疫情防控中的相关犯罪进⾏了较为系统、全
⾯的的规定。具体来说,对于故意传播病毒,危害公共
安全的,应当以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犯罪论处,过失传播并造成严
重后果的,则构成相应的过失罪。以暴⼒、威胁⽅法阻
碍国家机关⼯作⼈员实施防疫、检疫、强制隔离等措施的,构成妨害公务罪等犯罪。对于⽣
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于防治的假药
、劣药,以及不符合国家、⾏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卫⽣材料的,相应构成⽣产、销售伪劣
产品罪,⽣产、销售假药罪,⽣产、销售伪劣药罪或⽣
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器材罪。对于编造、传播有关的恐怖信息或其他虚假信息,严重扰
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寻衅滋事罪等犯罪。⽹络服务未提供者未履⾏义务且拒不改正,导致违法信息被⼤量传播的,
可能构成拒不履⾏信息⽹络安全管理义务罪。(三)我
国现⾏法律制度涉及疫情防控⼯作中存在的不⾜1、没有根据相关法律建⽴统⼀的应急处置指挥
体制,出现地⽅政府⾃我赋权的问题。地⽅政府各⾃
为战,出台的如封路、征⽤等⽅⾯的规范性⽂件,存在不规范、措施不配套,甚⾄有违法的现象。2、对执法⼈员的应急执法培训不⾜。疫情防控期
间,有些执法⼈员对待进出⼈员态度粗暴、⽅式简单,存在很多⽅⾯的不规范⾏为,⽐如这次
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部分执法⼈员⾃⼰把⼝罩
摘下来与同值班的⼈员聊天,但在别⼈进出时却要求带好⼝罩再进出,甚⾄有的给疫情防控带
来了⼀些不必要的社会负⾯效应,⼀定程度上激化了社
会⽭盾。3、疫情防控与复⼯复产的问题。复⼯复产应根据当地疫情发展情况,科学、合理的推进,⽐如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有些地⽅过于消极
不分⾏业都是⼀⼑切的政策,⽽有些地⽅过于乐观不根据实际情况就进⾏复⼯复产,⼜使得疫
情聚集性爆发。4、有必要进⼀步补充完善野⽣动物保
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国的《野⽣动物保护法》在2016年作过⼀次系统修订,确⽴了保护优先、规
范利⽤、严格管理的原则,从捕猎、交易、
利⽤、运输、⾷⽤野⽣动物的各个环节作了严格的规范,特别是针对滥⾷野⽣动物等突出问
题。但仍存在⼀些问题:⼀是相关配套规定没有及时出台
、完善,有关野⽣动物保护的具体办法、⽬录、标准、技术规程等尚未及时出台和完善。⼆是
监督检查和执法⼒度不够,对⼀些⾮法野⽣动物交易市
场没有坚决取缔、关闭,甚⾄在很多地⽅,野味市场泛滥,相关产业规模很⼤,构成公共卫⽣安全的重⼤隐患。三是野⽣动物保护法的⽴法⽬的主要
是保护珍贵、濒危野⽣动物,并且采取国际通⾏的名录保护法。因此,有必要进⼀步补充完善野⽣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扩⼤法律调整范围,
加⼤打击和惩治乱捕滥⾷野⽣动物⾏为的⼒度。5、公共环境治理能⼒有待提升。以这次新冠肺炎为例,在疫情蔓延过程中,作为集中发⽣地之⼀的
武汉华南海鲜市场,占据汉⼝⽕车站旁边的黄⾦区位。其⾮法的野味交易和恶劣的环境,缺失的检疫证明、⽣意兴隆下的脏乱差、屡传拆除⽽难拆除
的现状,为病毒的侵袭提供了⼊⼝。这也就需要有关部门加强法律实施,加强市场监管,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法野⽣动物市场和贸易,从源头上控
制重⼤公共卫⽣风险。三、对依法防控疫情的对策建议(⼀)提升依法应对突发事件能⼒⾯对突发公共卫⽣事件,应坚持科学思维、法治态度,做到
西安疫情源头在哪依法依规应对突发事件。及时修改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法》内容,各级政府应按照突发事件应对建⽴健全应急预案的预防和准备,应急处置情境模拟
实战训练与专家库培养机制,不断强化应急处置、警情研判以及建⽴应急法治宣传教育平台,提升应急管理⼈员的法治素养和社会公众的学法守法意
识。如果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制定《紧急状态法》,这样在遇到突发性事件时,能有效保证再进⼊紧急状态后,各项⼯作可以较为迅速的开展,有
利于维护法治的权威。(⼆)助⼒企业复⼯复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复⼯复产应由个地⽅政府根据疫情发展的态势来逐步推进复⼯复产,不适合采
取⼀⼑切的模式。⼀⽅⾯政府要制定详细的复⼯指南,严格落实各类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的主体责任,并落实在个⼈上,⿎励居家办公、轮流到岗等
⽅式复⼯;另⼀⽅⾯恢复⽣产,复苏经济。(三)修改完善野⽣动物保护法野⽣动物保护法⾃1988年11⽉颁布实施以来,虽经3次重⼤修正,
但是其⽴法重点始终停留在通过审批式管理来对野⽣动物实施经常性保护。⽽对如何保护可能灭绝的⽣态物种,如何预防和控制捕杀野⽣动物可能引
发的传染性疾病,如何减少和避免过度使⽤农药对野⽣动物栖息地和野⽣动物⾷料的侵害,如何减少和避免⼯业⽤有毒有害⽓体和液体的排放对野⽣
动物⽣存环境的破坏,特别是如何有效地禁⽌销售、⾷⽤野⽣动物都缺乏明确规定,需要根据保护野⽣动物的实际需要和相关学科的发展予以补充完善。(四)各地出台的规范性⽂件要按规定程序加强审查。为保证法制的统⼀性,避免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区采取“各⾃为政”的状况,也考虑到疫情防控的紧迫性,可以适当加快规范性⽂件的审查效率,缩短审查期限,但坚决不能将不合法的规范性⽂件流⼊社会,损害法治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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