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打击传销简报(精选18篇)
社区打击传销简报 篇1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11月5日上午,新生街道新风社区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一次打击传销宣传活动。该社区旨在通过此次活动达到警示、教育广大居民,震慑传销组织的目的。
新生街道新风社区通过在辖内发放宣传册、张贴标语等形式开展活动,号召社区广大居民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反传销活动,形成人人参与反传销活动的良好氛围。
活动期间,该社区共悬挂宣传条幅1条,发放宣传册50余份。
社区打击传销简报 篇2
如何做到有效打击非法传销?怎样从源头杜绝城市管理中社会治安存在的隐患?合肥市包河区方兴社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打传”工作办法,通过方兴综管中心将中山路派出所、义城市场监管所多方力量的整合,组成联合执法队,建立数字化、立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这
正是对社会治安治理的创新探索和实践,有效遏制了传销滋生的空间,从源头防控固守“创无”成果。
建立长效机制 源头控制 不给传销滋生留空间
包河区方兴社区位于滨湖新区中部,这是一块城市品质建设的热土,随着区域的不断成熟和设施的不断完善,给城市发展带来了机遇的同时,也引起了传销不法分子的关注,他们“借势发挥”,通过租住房屋,设立传销窝点,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破坏城市管理秩序,损害了人民众的切身利益。“打击非法传销是一场‘持久战’,只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通过创新工作方法,才能固守‘创无’成果”,包河区方兴社区党委书记沈先财表示,社区通过方兴综管中心将力量整合,有效遏制了传销的扩散,“抓早、抓小,从源头防控。”
近期,方兴综管队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一辆疑似传销的湖南牌照大货车,载满行李箱、家具等物品,立刻引起综管队员的警惕,实施动态跟踪,大货车停在了辖区新交付不久的利港银河小区,随即综管队员立刻对他们一行人进行了例行询问盘查,最终调查清楚排除了传销嫌疑,并告知入户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租房登记备案手续。这只是方兴社区实施长效机制的一个缩影,“方兴综合管理中心实行24小时巡逻机制,发现苗头就按进行处置,
压缩‘毒瘤’成长滋生的空间。”沈先财说。
联勤联动 科技化手段 做到治安防控全方位
除了通过综管队员常态路面巡逻防控,对于居民区内部空置房屋管理,方兴社区严格按照《合肥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出租房屋登记备案,这也是合肥市为打击传销出台的政策,加大出租房和流动人员管理力度。“我们辖区目前共计备案三千多户,备案率达90%以上。”包河区方兴社区党委委员、服务中心副主任宣进东表示,通过立体化、科技化的手段,全方位做好治安防控。
方兴社区作为全市智慧社区的试点单位,社区把流动人口的管理科技化作为试点科目之一,通过智能门禁系统的建立,目前已覆盖辖区65%的小区。“通过门禁,实行一人一卡,居民区内的出租房屋只有通过备案后方可登记领取智能门禁卡。”宣进东表示,每日居民或租客出行的打卡记录,可以实施反映出流动人口的区域化管理,对于出租房屋时限到期后自动失效,如果长时间不出门,或者出入过于频繁,后台就会报警,方兴综合管理中心就会派遣信息员和打传队员以及物业单位上门排查,及时处置。
“我们现在明显发现小区里的传销变少了,很久没看到成结队的人来回进出了,住在这里心里更踏实了。”家住康园的居民李大妈表示,社区推行的门禁系统小区居民都积极响应办理,“这等于是给我们居民多添置了一份‘保障险’”。
加大宣传 巩固成果 做美好家园的守护者
20xx年8月,包河区方兴社区在全市创成“无传销”街道(社区),“创无”成功只是打击传销的第一步,“守得住、守得牢”更为关键,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是方兴社区始终坚守的工作信念。
“宣传教育是抵制传销的治本之策。”沈先财说,社区常规开展一系列打击非法传销的宣传活动,深入居民区内部,向广大居民宣教非法传销的危害,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张贴“反传便利贴”、电话通知、发短信、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展板、设立宣传点、播放录音等一系宣传手段,结合宣教室学习宣讲,以身说法、以案说法。
下一步社区将提高警惕,严防死守,在巩固和深化前期整治效果的基础上,继续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好、抓实,守护众的美好家园。
社区打击传销简报 篇3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居民对非法传销的认识,提高辨别能力,铸牢防范非法传销的思想防线,今天上午,鼓楼区水部街道闽都社区组织“打传”志愿者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们通过向广大居民发放《致社区居民的一封公开信》的宣传方式,号召社区居民众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反传销活动,形成人人参与反传销活动的良好氛围,努力做到不把房屋出租给非法传销人员居住,带头拒绝传销,自觉向社区、公安、工商机关举报涉嫌传销的行为、线索,积极参与、配合各项打击非法传销的正义斗争,主动维护社区和谐稳定,共同创建无传销和谐社区。
此次活动,旨在让广大居民众更深刻认识传销、了解传销、拒绝传销、举报传销,共同配合做好打击传销活动,达到警示、教育广大众,震慑传销组织的目的。
社区打击传销简报 篇4
上诉人(原审原告):,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住xx市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女,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区XX室
上诉人因离婚纠纷一案,不服xx市xx区人民法院x年9月XX日(20xx)穗天法民一初字第号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防范区可以自由出入吗
上诉请求:
1、依法改判原审判决第三项,由被上诉人支付上诉人损害赔偿20xx00元;
2、请依法改判原审判决第四、五项部分判决内容,改判为“位于xx市XX区号XX0车位、xx市XX区林泉北街房、xx市xx区东路房、北京市朝阳区房归上诉人所有;xx市xx区房、xx市xx区天车位、北京市顺义区幢归被上诉人所有;上述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被上诉人人存在严重过错,上诉人请求法院按照上诉人占80%、被上诉人占20%进行分割处理;
3、原审判决遗漏了上诉人诉讼请求的要求被上诉人返还抚养X4年的抚养费(按每月10000元计算);
4、本案上诉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事实与理由:
一、一审判决认定对于被上诉的过错损害赔偿明显过低
原审判决认定被上诉人存在过错,但仅仅支持30000元的损害赔偿明显过低,损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也违背了我国婚姻法设立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损害赔偿的初衷。由于是被上诉人过错在先,在双方婚姻期间和第三者生育小孩,且上诉人一直蒙在鼓里,这给上诉人和上诉人的父母亲人造成极大伤害。且被上诉人恶人先告状,多次对外造谣说小孩是人工受精并经过上诉人同意的,这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是多么大的羞怒。且考虑到本案夫妻分割财产标的较大,按照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对于损害赔偿的20xx00元完全合法合理。原审法院明显有意偏袒被上诉人,损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