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长安平康坊志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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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7 23:15
中国汉唐时期的都城规划有“制里割宅”的思想。汉唐文献中反复提到了晁错的一段话:“臣闻古之徙远方以实广虚也,相其阴阳之和,尝其水泉之味,审其土地之宜,观其草木之饶,然后营邑立城,制里割宅,通田作之道,正阡陌之界,……室屋完安,此所以使民乐其处而有长居之心也。”[1] 反映出相地、营邑立城、制里割宅是中国汉唐时期城市规划的基本方法和步骤,在“立城”之后先“制里”,即将城市用地划分为里坊,再“割宅”,即将里坊划分成若干宅基地分配给居民。这种城市用地划分方法在隋唐长安、洛阳的规划中得到了充分的运用,形成了整饬的城市形象。里坊的划分方法通过比较详细的文献记载和以往研究已经比较清晰,里坊内如何分割为若干块宅基地却尚不清楚,于是本文尝试以平康坊为例,选择建筑信息密集的一段时期,从住宅基地规模入手,推测里坊内部割宅的格局,绘制出平康坊割宅的平面图。
平康坊是唐长安朱雀门东第三街从北数起的第一排里坊,也是靠近皇城的第一排里坊,位置比较突出。对于坊内的建筑,唐韦述的《两京新记》(此二书以下皆简称《记》)、宋敏求的《长安志》(以下简称《志》)之卷八、徐松《唐两京城坊考》(以下简称《考》)之卷三、及杨鸿年《隋唐两京坊里谱》(以下简称《谱》)等文献中作了较详之记录和考证。其中成书于开元十年(722年)的《记》为最原始的系统记录,也最接近原状,可惜原书已残,幸其信息多为成书于北宋神宗熙宁九年(1076年)的《志》所保存,故《志》的原真性在以上诸书中最值得参考。另外,还有吕大防《长安城图》之残片(以下简称“吕图”)对平康坊有较谨慎的描绘,此图是宋元丰三年(1080年)吕大防派刘景阳、吕大临、张佑“二寸折一里”考定测绘的,当时很可能以隋唐长安旧图、韦述《西京记》为蓝本,并根据遗迹和文献进行考定[2],也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
《志》中列出了平康坊内有南门之东的菩提寺,街之北阳化寺,西北隅隋太师申国公李穆宅,西门之南尚书左仆射河南郡公褚遂良宅,西南隅国子祭酒韦澄宅、兰陵公主宅、万安观(永穆公主宅、梁国公姚元崇宅、太平公主宅——安西都护郭虔,三宅合并为观),东南隅右相李林甫宅(李靖宅——陆颂——李令问——李林甫)、嘉猷观,南门之西刑部尚书王志宅,次北户部尚书崔泰之宅、侍中裴光庭宅、太子宾客分司东都张弘靖宅(崔融旧
第),以及十二地进奏院等14项建筑。
《考》在此基础上,根据唐人墓志补充了孔颖达宅、臧怀亮宅、王宅、霍国夫人王氏宅、陈苌宅、赵虔章宅六项,根据唐人笔记补充了王哲宅(《酉阳杂俎》)、马震宅(《续玄怪录》)、邢凤宅(《异梦录》)三项,并根据《北里志》补充了“三曲”妓所一项。《谱》不仅对每个条目进行了考对,又据《太平广记·李娃传》补充了鸣珂曲的李娃宅,据墓志补充了张堪宅和张府君宅。另外,2004年的一项关于“隋唐平康坊有烧造陶俑的大型作坊和窑址”[3] 的考古发现值得注意,但目前尚未得到确证。
以上三书考证了隋唐时期平康坊内共有27项建筑。考诸文献,除了《长安志·卷十一》载“社坛在县东南二里平康坊”乃后世所建外,别无其他。中国史书记载的此类地理信息多为可信,但这些信息传抄之中未免有些出入,尤其是后来根据墓志补充的条项,因时间不一定并行,其住宅存在的空间位置可能与其他住宅有所重叠,且多项建筑未记载具体的方位、规模尺寸,给空间上的还原坊内格局带来了很大的难度。我们需要清理一下其内容,以及大致时间、规模,然后才能为空间上的还原打下基础。
一、 平康坊内建筑时间上的清理
《志》中所述平康坊的14项建筑时间比较容易分辨,且记录的多为当时的朝官和显贵之赐宅,而《考》、《谱》补充的多出自墓志、笔记,常有“私第”一词出现,主人身份、建筑时间十分模糊,其为私宅的可能性很大,这也许是《志》未载的原因之一。唐朝京官升迁、外调或贬官乃常事,一般情况下,官职动迁或官员过世死后家中无官爵相近的京官,政府将收回以往的赐宅,其后是否另赐他人则未可知,私宅则有买卖变更,因此这27项建筑首先需分辨其存在的时间。
坊1. 菩提寺、阳化寺
菩提寺,《志》注明其建于隋开皇二年(公元582年),到大中六年(公元852年)改为保唐寺。反映大中年间进士游狎的《北里志》又云“诸妓以出里艰难,每南街保唐寺有讲席,多以月之八日相牵率听焉。”证实此时已经更名保唐寺,且自582-859(大中末年)年间一直存在。
阳化寺,《志》注为隋内史舍人于宜道年间为父建乎公义、母独孤夫人所立。隋唐时重佛,只有舍宅为寺的,少有寺庙被宅院覆盖之事,估计此寺到唐末依然存在。吕图上亦有此寺(图1)。
2. 李穆宅、褚遂良宅
据《志》记载西北隅乃隋太师申国公李穆宅。从时间上看,申国公李穆隋开皇六年(公元586年)薨于第,过世之后百余年间其宅基地可能多有变故,比较确切的是在景龙年间(707-709)为长宁公主所居。这个长宁公主应该是中宗的第七女,韦庶人生,神龙年间(705-707)封,下嫁扬慎交。李穆的宅基地在 707-709年是长宁公主府及球场,景云年间(710-712)住宅废,与球场基地一起分散卖给了居民。
褚遂良是官宦世家,从其父褚亮(隋朝开国大臣)起,褚宅就位于平康坊内西门之南。褚亮是陈、隋、唐三朝老臣,活了88岁,《六艺之一录》中记载其碑为唐高宗时赠立,可见褚家颇为得宠。褚遂良是太宗最喜欢的书法家之一,死于唐高宗显庆四年(公元659年)[4],终年64岁,那么褚宅在此坊至少在581- 659年一直存在。之后此地未见记载,或可暂用其名代替后来的继承者或覆盖者。唐代官员的赐宅若无后代世袭官爵者继承,一般由朝廷收回另赐他人,或闲置,或卖与居民。
3. 韦澄宅、兰陵公主宅、万安观
《志》载平康坊西南隅有国子祭酒韦澄宅、兰陵公主宅、万安观,《考》根据李义府《兰陵长公主碑》碑文确认平康坊内曾有兰陵长公主宅。兰陵长公主为太宗第十九女,死于显庆年间,李义府《兰陵长公主碑》立于显庆十四年(公元669年)[5],兰陵长公主宅应存于此前,之后不明。韦澄宅的时期尚有疑问,查诸文献 [6],除了《志》中提及其宅外,竟只有《司空表圣文集·卷七》《全唐文·卷八百》提及,且时间不明,仍有重复的可能。
万安观,《志》注“天宝七载永穆公主出家,舍宅置观。……其地西南隅本梁国公姚元崇宅,次东即太平公主宅,其后敕赐安西都护郭虔,后悉并为观。”说明天宝七载(748年)之前平康坊内有永穆公主宅,宅地之西南区域原本是梁国公姚元崇宅,后被永穆公主宅覆盖。宅东的太平公主宅应较早一些,713太平公主失败之后可能就分给安西都护郭虔所居住,郭虔正好是开元初(713年)累迁右骁卫将军兼北庭都护[7]。之后,及至748年永穆公主因婚变舍宅为观之时,郭宅大抵也已收回荒置,于是永穆公主宅、郭虔一起并入万安观。
4. 李靖——陆颂——李令问——李林甫宅
《志》载东南隅为右相李林甫宅。并注曰:“本尚书左仆射、卫国公李靖宅,景龙中韦庶人
妹夫陆颂所居。韦氏败,靖侄孙散骑常侍令问居之,后为林甫宅。……又说,其宅妖怪,东北隅沟中至夜每火光大起,有小儿持火出入。林甫恶之,奏分其宅东南隅立为嘉猷观。……明皇御书金字额以赐之,林甫奏女为观主。” 卫国公李靖薨于太宗贞观二十三年春(649年)。此后韦庶人妹夫陆颂景龙中(707-710)所居,韦氏败于711年,李靖侄孙散骑常李侍令问和李林甫先后居于此。公元713年李令问在兴道坊分有大宅,开元八年(720年)兴道坊发水灾,“一夜陷为池,没五百家”[8],从720年起李令问宅迁至平康坊的可能性很大,但他729年离开京城之后就有可能被收回了,后来又赐予右相李林甫。李林甫卒于天宝十一年冬(752年),720-752年,此处宅基地应为李令问或李林甫宅。《开天传信记》载:“平康坊南街废蛮院,即李林甫旧第”。《开天传信记》为唐郑綮于干符末年(879年)所撰,说明此时李府已不在,留下一座空宅。
5. 王志宅、崔泰之、裴光庭、张弘靖
《志》载平康坊南门之西为刑部尚书王志宅。王志乃神龙年间的进士,景云元年(710年)累转左御史中丞,太极元年(712年)后不久加封银青光禄大夫, “久之,召拜工部尚书,开元九年(721年)上幸东都,令充京师留守。十年……志遂以骇卒。”[9] 也就是说,平康坊内若有其宅应在公元712之后721年之前。
次北,户部尚书崔泰之宅。崔泰之在武则天、中宗时期任职,开元年间(713-742)曾任工部尚书,宅于此坊很可能就在此间。
据张九龄《裴光庭碑》碑文记载,裴光庭开元二十一年(733年)死于平康里,二十四年(736年)建此碑。那么,裴光庭宅在736年之前数年内位于平康坊是比较确定的。只是崔泰之与裴光庭两宅是否并存尚无法判断。
《志》载坊内亦有太子宾客分司东都张弘靖宅,张弘靖曾任节度使,与白居易、刘禹锡同时期人,长庆元年(821年)被贬为太子宾客,其宅居此坊应在821年之后。宅基地原本是国子司业崔融的旧第。崔融在中宗神龙元年(705年)召拜国子司业,706年就劳累致死。此后至张弘靖居于此之间,有可能曾赐予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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