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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嘉定区防范和处理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试行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11.26
【字 号】嘉府办发〔2015〕83号
【施行日期】2015.11.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民工工作
正文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嘉定区防范和处理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试行办法》的通知
 
嘉府办发〔2015〕83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区建管委《嘉定区防范和处理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试行办法》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6日
 
嘉定区防范和处理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试行办法
  为规范本区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有效预防和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对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的监督检查,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和谐稳定的建设生产秩序,按照嘉府发[2012]58号文《嘉定区劳动关系体性突发矛盾预防和应急处置暂行办法》的要求,制订本办法。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针对在本区内施工的建筑业企业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建立以区建管委牵头,各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各负其责、密切协同的防范处置体系,依法合规、高效有序地做好
规范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和清欠工作。
  (二)编制原则
  1.稳定为重。把维护建筑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一项最重要工作任务,进一步促进地区社会稳定。
  2.预防为主。从源头上遏制违法发包、转包等违规行为、防止发生拖欠工资的行为。立足防止集访、闹访、越级上访的工作方针,加强综合管理,完善和健全各类工作机制。
  3.属地管理。按照“两级政府、两级管理”要求,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原则,建筑领域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和清欠日常工作、应急处置实行属地管理。
  4.法制原则。各镇街道和各职能部门在清欠过程中必须按照依法合规原则,清欠工作中采取的各种措施,必须要有相应的法律依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三)编制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法》、《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等。
  2.地方法规、规章和重要文件:《关于维护上海市建筑业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上海市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上海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嘉定区劳动关系体性突发矛盾预防和应急处置暂行办法》等。
  二、组织领导
  建立嘉定区建筑领域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及清欠工作联席会议,作为本区建筑领域工资支付及清欠处置工作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全区清欠农民工工资处置工作,对应急处置的原则、方式、步骤、工作协调事项等进行决策,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监控,协调与上级机构的关系。
  联席会议成员由区建管委、区人社局、公安嘉定分局、区信访办、区维稳办、区法制办、区司法局、区总工会及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相关负责人组成。
  嘉定区建筑领域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及清欠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清欠办)设在区建管委。区清欠办是处置欠薪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牵头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例会,协调各职能部门配合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现场处置,并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发挥信息报送和协助领导指挥、协调等作用。负责监督管理本区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对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建筑农民工欠薪处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工作考核。
  现场指挥机构由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的负责城建工作的分管领导牵头,成立处置工作小组,现场指挥或应急处置建筑企业农民工信访催讨工资事件,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配合处置。
  三、职责分工
  (一)区建管委
  牵头街镇和各职能部门对建筑农民工上访催讨工资进行行政调解。具体职责如下:
  1.对区内纳入基本建设程序项目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查处建筑业企业转包、违法分包等违
规行为,督促建筑业企业对建筑农民工进行实名制登记,督促建筑业企业将工资直接支付至工人本人;
  2.搭建区级层面协调平台,牵头街镇和各职能部门对拖欠双方当事人进行行政调解,及时明确责任单位拖欠工资人员数和工资金额,督促建筑业企业、实际承包人或协调上级发包单位垫付或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3.对有恶意拖欠工资行为的、因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原因导致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以假借索要农民工工资为名实施恶意催讨工程款行为的,不积极配合管理部门处置的在建项目,暂缓工程竣工验收,并将其不良行为录入企业诚信评价系统,在招标时限制其在本区承接工程项目。同时,对本区企业暂停其企业资质升级和增项;
  4.负责区级层面的建筑农民工信访(包括12345、12319热线涉及的建筑农民工工资信访)移送、分解、督办与回访。
拖欠工资打12345管用吗
  (二)区人社局
  负责对承建本区区域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建筑业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和支付农民工工资行为进
行监督管理,配合牵头部门、街镇对建筑农民工上访催讨工资进行行政调解,对无法进行行政调解的拖欠工资事件进行劳动监察。具体职责如下:
  1.配合牵头部门、街镇对拖欠双方当事人进行行政调解,及时明确责任单位拖欠工资人员数和工资金额,督促建筑业企业、实际承包人或协调上级发包单位垫付或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2.对建筑业企业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必要时责令建筑业企业限期支付拖欠工资;
  3.无法进行行政调解的拖欠工资事件,配合牵头部门、街镇及时对劳动者进行调查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同时,收集可证明劳动用工、欠薪数额等事实的相关证据,依据劳动者提供的工资数额及其他有关证据认定欠薪事实;
  4.协助区公安分局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事件的查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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