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与欠薪诉求处置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工程建设领域用工管理的若干意见》,以及《市水务(海洋)局关于印发加强水务(海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水务(海洋)建设领域欠薪诉求处置工作制度》精神,有效推进本区水务建设领域用工管理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切实做好欠薪诉求处置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保护农民工劳动所得,全面落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各项措施,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诚信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不断健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切实保
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第三条目标任务。围绕水务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短板和不足,通过完善制度供给、加强源头预防、强化动态监管、实行失信惩戒等措施,基本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努力实现本区水务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确保不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重大体性事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健康发展。
第四条参照X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系会议工作机制,成立浦东新区水务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担任工作小组组长,成员由浦东新区水务局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水务处、工会以及局属相关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水务处(相关职责与稽察办整合)。
第五条全面落实水务建设领域用工管理基础制度。主要围
绕水务建设工程加强用工管理和“实名制管理台账、人工费支付台账、工资支付台账”(以下简称“三本台账”)等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第六条规范水务建设领域工资支付行为。主要围绕水务建设领域分包委托总包通过银行代发工资、协同建立工资专用账户及银行监管、全面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等建立健全支付工作措施。
拖欠工资打12345管用吗第七条明确主体责任。在本区水务建设领域,项目法人负责确保工程款按时结算和支付,施工总包企业负责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第八条推进水务建设工程实名制系统管理。全面推进本区水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名制、人工费支付、工资支付进入“X 市建筑工程作业人员实名制信息系统”统一管理。逐步建立覆盖水务建设领域的、实时动态的水务建设领域专业实名制管理信息
系统,为加强用工管理和现场监督提供系统支撑。
第九条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在本区水务建设领域实行人工费用和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明确建设单位和施工总包企业、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在招标投标、工资结算、工资发放、台账登入系统以及现场台账管理环节的主体责任。
第十条协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照X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系会议统一部署,协同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施工企业在本区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可以项目(或标段)为单位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子账户,专项用于人工费及农民工工资支付。
第十一条实行农民工工资通过银行代发和总包代发。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负责为其所招用的农民工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实际使用农民工企业按月核算农民工工资数
量,做好记录并将工资支付台账提交施工总包企业,由施工总包企业在项目现场将支付台账明示,并经建设单位或受其委托的投资监理审核后,由施工总包企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向农民工发放。
第十二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可通过“12345”市民、市“12319”城建热线、市局水务热线及区水务局投诉平台等进行投诉举报。施工现场设置农民工维权告示牌,便于农民工维权。
第十三条保障欠薪处置顺利。区水务局投诉平台负责水务建设领域欠薪诉求的受理、派发、回访测评、跟踪督办,以及诉求处置台账的管理工作。区水务局负责区属项目欠薪诉求处置工作;各行业管理单位根据自身管理职责,协同开展所属行业欠薪诉求处置工作。区水务局水务处会同组织人事处、工会负责欠薪诉求处置工作的总体指导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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