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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欢族属家世辩疑
李培栋
一、资料和成说
今日欲辩高欢族属家世,可据资料主要是《魏书第卅一卷高湖传》和《北史卷六齐本纪上神武帝纪》,其次有《北齐书卷十三赵郡王琛、清河王岳传》、《魏书卷四八高允传、卷五十七高祐传》、《北齐书卷廿一高乾传》等。历来知高欢本出于渤海高氏,因累世北边,故习其俗,遂同鲜卑,沿为成说。1979年版《辞海·高欢》条下所云:“东魏渤海(今河北景县)人。一名贺六浑。世居怀朔镇(今内蒙古包头东北),成为鲜卑化的汉人”。
二、怀疑和否定
一九四九年,四川大学《史学论丛》第一期载缪钺教授《东魏北齐政治上的汉人与鲜卑之冲突》一文(收入1963年三联版缪著《诸史存稿》),对高欢族属家世的历史记载深致怀疑,他根据古人、今人和他本人的研讨,提了如下诸主要疑点:
1.清人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六十八《高允与神武为近属》条怀疑高允与欢为五世内近亲属,高欢既贵何以对允无所追崇;
2.今人周一良教授《领民酋长与六州都督》一文(以入1963年中华版周著(《魏晋南北朝史论集》)提出的领民酋长皆鲜卑或服属于鲜卑之诸胡,高欢曾为领民酋长、或本非汉人;
3.高欢与高乾兄弟不见宗室戚属关系;高德政乃高洋族弟,而洋厚于鲜卑、薄于族弟。不近情理;
4.高欢之父树生据《魏书·高潮传》位至大都督”,而《北史·神武帝纪》无此记载,且云欢“家贫”,二者不符;
5.《魏书·高湖传》不言高欢祖父谧“坐法徒居怀朔镇”,与《北史·神武帝纪》异,且《高湖传》明载谧“延兴二年(472)九年卒”,其长子树生“孝昌二年(526年)卒,时年55。”则树生当生地其父卒年,何能有弟翻,”岂非绝大疑窦。
根据以上诸疑点,缪先生提出结论性的的“解释”:“盖高湖、高谧乃渤海高氏,入仕魏朝,高谧本无子嗣,高欢乃塞上鲜卑或汉人之居塞上而鲜卑化者,既贵之后,伪造世系,冒认高谧为祖,谓其父树生为谧之长子,以附于渤海高氏之名族。”
缪先生据周一良先生之疑问而推进之,断言“高欢世系,出于伪造”,此说既出,即得到谭其骧先生响应
肯定,认为缪文犹未能定欢族属,乃进一步假设:“高齐殆亦有出自高丽之可能也,且其可能性甚大”。
四十年来,高欢之族属世系未能明确否定成说,毕竟在怀疑中成为悬案。近年因参与辞书编写工作,亦尝检审历史资料,以为缪先生的解释尚存商榷余地,敢陈辩疑如下,借以请教于三位前辈及诸师友同志,幸勿以浅薄唐突见责也。
三、辩疑与辩解
(一)高
谧仕宦及卒年
《高湖传》载欢祖谧在魏历仕文成、献文、孝文三朝,文成帝太安年间(从《魏收卷册二》校勘记说)召入禁中,专典秘阁,拜秘书郎。献文帝退位为太上皇“御宁光宫”,他“恒侍讲读,拜兰台御史……延兴二年九月卒,时年四十五” 。
此间有二事可说。一是在献文帝与冯太后斗争中他的政治面目问题。献文帝禅位在皇兴五年(417年)八月丙午,三天后,”徒御崇光宫“(《魏书·显祖记》第132页),高谧在宫侍太上皇讲读,拜御史,升任治书(即治书侍御史,见《魏书卷——三宫氏志》,第2984页)。查治书侍御史一职始于西汉宣帝,魏晋以来“分掌侍御史所掌诸曹,若尚书二丞,……后魏掌纠禁内朝会失时、服章违错,飨宴会见悉所监之”
(见《通典卷廿四职官六》,第142页。《通典》作“持书”,乃避唐高宗名讳改“治”为“持”。《隋书·百官志》皆作“治书”)。《魏书·官氏志》载道武帝天兴四年(401年)九月“罢外兰台御史,总属内省”(第2973页)与《通典》说法相合。由知治书侍御史是掌管内省颇有实权的官员,位列“第五品上”。当时献文帝虽退位在崇光宫,而“国之大事咸以闻”,与冯太后的宫廷斗争正尖锐,高谧以治书官职“掌检内外,弹纠非法,当官而行,无所畏避”,自是太上皇的心腹,必为冯太后不容。故冯太后既不惮鸩太上皇死(此事见周一良先生《魏晋南北朝史札记·王玄威与娄提哀悼献文帝》条论析甚详),高谧辈当然必是罢黜排斥对象,由此言之,《北史·神武帝纪》云欢祖谧“坐法徙居怀朔镇”当属可信,《魏书·高湖传》不载此事则是魏收为高齐讳的曲笔了。
二是高谧的卒年问题。献文帝退位在471年,次年(延兴二年)谧即死,一年间拜御史转治书且有治绩,甚见称赏,又徙罪怀朔,为时岂不太短?今查献文帝退位时是“徒御崇光宫,”至延兴三年正月丁亥才“改崇光宫为宁光宫”(《魏书·高宗纪上》,第138页),此前并不混淆宫名用法,如延兴二年十一月载孝文帝“每月一朝崇光宫”(《魏书·高宗纪上》,第138页)。即如此,则《高湖传》云“显祖之御宁光宫也,谧恒侍讲读”可说明谧至少在改称宁光宫时仍在世。那么,高谧入侍显祖的时间必在一年以上。卒年也必在延兴三上(473年)以后,延兴共六年,到“六年六月辛未,太上皇帝崩”,孝文帝始改元承明。很可能高谧就死在太上皇崩前一年的九月。所谓“延兴二年”之“二”当是《魏出》传抄版刻有误,观诸《魏书》校勘中多有年月订正考释,以一推论似不为无理。高谧既死于延兴三年以后。则延兴二年生长子树生之后,自有可能再生次子
翻,此一“绝大疑窦”岂不冰释。谧妻叔孙氏,属鲜卑族帝室十姓之一的原“乙旃氏”后裔(《魏书·官氏志》,第3506页),高谧可能是侍讲太上皇时缔婚的,因而树生、翻兄弟二人皆生于四十岁以后的延兴年间。
(二)树生与翻兄弟
《魏书·高湖传》讳言欢祖“坐法徙居怀朔镇”,对欢父树生亦讳言其定居怀朔、闪灼其词,似乎树生只是“交结英雄”而成为孝文帝时怀朔镇将阳平王颐麾下讨伐蠕蠕的先锋战将的。查阳平王颐北讨蠕蠕一事载于《魏书卷十九上阳平王颐传》(第442页)及《魏书卷七高祖纪下》(第107页),时在太和十六年(492年)的八月乙未。此时树生廿一岁,正当出征年令,或有被征作战之事。而所谓“先驱有功”之后又“辞不受赏,论者高之”云云,其实只说明树生本非什么将军,不过是徙居怀朔的罪人留下的贫穷孤儿而已。至于“孝昌初,……授以大都督”云云,则更是无中生有的粉饰之辞了,与高欢于此时投附杜洛周亦相矛盾(《北史·神武帝纪》),极不可信,自不待言。树生事迹,据《魏书》与《北史》,其可信者或仅如下情节:父徙怀朔,不久即死。树生幼孤,及长,不事家业,作为镇兵曾从阳平王征伐蠕蠕。廿五岁时生子高欢。妻韩氏亦鲜卑族,为步大汗氏之改姓(《魏书·官氏志》,第3010页,从校勘记(31)之说)。孝昌二年,树生死,年五十五。如此而已。由树生事迹看来,其母、其妻皆鲜卑族,又自幼长于怀朔,则其鲜卑化之深亦可想见。然则,当孝文帝推行于洛阳鲜卑贵族之时,六镇地区民间的汉人鲜卑化如树生者亦不知几许。
树生弟翻的情况颇不同。由《魏书·高潮传》知翻“卒于侍御中期”,由《北齐书·清河王岳传》知其子岳“幼时孤贫……家于洛邑”。则高翻似生于怀朔,年长复返洛阳,或高谧徙怀朔时,翻已生而未去怀朔。总之,在洛阳有家,且曾任官,而早死留下孤儿高岳(512~555年)。其妻山氏亦鲜卑族,(《魏书·官氏志》,第3011页)。彼兄弟二人经历虽异,他们的儿子却交往亲密,高欢在怀朔镇为“函使”六年间,“每使入洛,必止于岳舍”(《北齐书·清河王岳传》,第174页)。并且,“初岳与高祖经纶开下,家有私兵,并畜戎器,储甲千余领,”则高岳有如许兵甲戎器似又非真正的“孤贫”之辈。或许,高翻、山氏及子岳在洛阳自有谋生之道,其家殆已成为北方反叛武力之窠穴了。
(三)高欢追崇宗族范围分析
高欢追崇宗族之见于史书者大致有太昌元年(532年)、永熙年间(532~534)、天平三年(536年)及元象元年(538年)、四次。规模最大者为第一次太昌元年,追崇对象有:祖谧、父树生、族
伯拔、族叔干、族兄仁、□、归义。
第二次永熙年间追崇者为族伯。
第三次天平三年为族叔盛(《北史卷五十一广平公盛传》)。
汝第四次元象元年为弟翻,族弟雍,族侄思义。
其亲等关系见附表。
由表可见欢祖辈受追崇者唯祖父谧,余皆无与;父辈有亲父树生及叔翻,其余则仅限于曾祖湖四世内各支之伯叔,唯高干例外。或固干本非高道亲子,干子隆之又与高欢特别亲密,被欢命为从弟之故。并且高干恰巧卒于太昌元年,隆之又已贵为骠骑大将军、仪同三司。
总之,高允于欢为五世内从祖,而欢追崇对象仅限于四世内高湖一支之后裔,其不追崇高允并无可异之处,特请人王鸣盛见怪而已。
太昌元年(532年)距欢父死仅六年,距欢祖死六十年,说未太久;诸祖各支世系皆清晰明白(唯伯祖真之子拔系据《校勘记》第八条补入),则自高湖至欢的四世谱系似应可信。一则当时欢犹未大贵,不过适于韩陵大破尔朱氏四胡,先洛阳,立孝武帝,霸业初定而已。未必便以委托渤海高氏为必要之事;二则早在普泰元年(531年),尔朱度律初立节闵帝时,为控制高欢亦尝封欢为渤海王,则欢籍渤海似为时人所共知,未必欢所委托也。
高乾与欢之宗族关系,史书确无正面记载,然由《北史卷册一高允传》所述可辗转推论得知。高允祖泰、高祐是允的从祖弟,而祖展,则展与泰为兄弟,俱为高庆子。高乾父翼为祐从父弟,则祐父与翼父皆是高展之子。据此可知高乾曾祖展与高泰为兄弟,高泰为欢高祖,则乾为欢之六世祖系内宗亲,恰为叔辈(见附表)。故高欢称乾为叔与此符合。当时高欢确实需要笼络联合高乾,然亦不能便尔否
认欢称乾为叔,又命子澄以子孙礼见乾弟敖曹之确有亲族依据。高乾依违于魏孝武帝与高欢之间,进退失据,终被孝武处死,欢于此不能无撼;故孝武西奔之后,欢即于天平初(534年)对乾追崇有加,此当由于高乾兼备亲族与功业二重资格之故。当然,继续笼络高乾诸弟亦是重要因素。
高祐孙谅曾“造《亲表谱录》四十余卷,自五世以下,内外曲尽,览者服其博记。”自谅以上五世祖为高展,与欢五世祖泰为兄弟。高泰宗族或亦有类似《亲表谱录》之资料为魏收所采用。若云欢父树生载植于本无子息的渤海高谧名下,纯出伪攀附,则欢诸祖真、各拔、谧、稚四支安得如是明确,且已死者皆于太昌元年即获追崇呢?
这样非偏爱魏收,故作强辩,实因怀疑未得证实之前,毕竟只能是怀疑。何况今据魏收记载尚能解释疑点而为之弥缝圆成其说乎。缪周二先生都对魏收有精深研究,都曾力矫千余年来讥《魏书》为“秽史”
的片面之说,今以高欢家世为例,试证魏收于高欢先人除小有回护与夸大之词外,大致仍属可信,或亦无违二先生评价魏收史学之原意,且可稍解历来厚诬魏收之冤也。
(四)“以鲜卑自居”的高欢及其子孙。
周一良先生指出“高氏固以鲜卑自居,敌视汉族”,这确是“其例至夥”,证据凿凿的。然细加甄别,高欢及其子与孙似又有所不同。如高欢,自幼生长于怀朔鲜卑人间,祖母及母皆鲜卑族,本人自然鲜卑化,
就血统而言,汉族成份也已降为四分之一了。然而,高欢毕竟是胡汉混血儿,兼得胡汉气质,当其初见尔朱荣时,他以高超的剪马技术与分析天下形势的议论深得尔朱荣欢心。剪马是胡族牧人基本功,论霸业成功之道是汉族政治专长,此即高欢超越当时胡人、汉人而兼具双方优势的表现。
高欢在其军事政治活动中,经常自觉地利用自己的这一优势,于胡汉之间作调节与周旋之姿态,赖以赢得胡汉两方的接受与拥护。如大家熟知的几个例子:(1)誓师讨尔朱氏时,即与所率鲜卑士兵立约:“不得欺汉儿”(《北史·神武帝纪》);(2)“高祖每申令三军,常鲜卑语,(高)昂若在列,则为华言”(《北齐书·高昂传》);(3)“欢每号令军士,常令丞相属代郡张华原宣旨,其语鲜卑则曰:‘汉民是汝奴,夫为汝耕,妇为汝织,输汝粟帛,令汝温饱,汝何为凌之?’其语华人则曰:‘鲜卑是汝作客,得汝一斛株,一匹绢,为汝击贼,令汝安宁,汝何为疾之’”?(《资治通鉴卷一七五》);(4)高欢语杜弼云:“我若急作法网,不相饶借,恐督将尽投黑獭,干子悉奔肖衍,则人物流散何以为国?”及杜弼请高欢先除鲜卑武将贪残者时,高欢又教训杜弼云:“诸勋人身能锋刃,百死一生,纵其贪鄙,所取处大,不可同之循常例也”(《北齐书卷廿四杜弼传》)等等,皆足以为证。故胡三省注《通鉴》云“史言高欢杂用夷、夏,有抚御之术。”高欢所以得任领民酋长又同时封“渤海王”于乱世之中,正因其具备此双重条件,而不必即为胡人也。
高欢诸子澄、洋、演、湛皆出娄后,娄后亦鲜卑族,至此,汉族血统仅余八分之一矣。故重用汉族文官的高澄亦被侯景视为“鲜卑小儿”,固不必高氏即鲜卑族也。至于高洋疾高德政“常言宜用汉人,除鲜
卑,此即合死”;又因太子殷“得汉家性质,”自称“不似我”;此皆高洋在位时汉人与鲜卑之冲突环境下的表现(缪钺先生早已论之),说明高欢诸子除高澄外一直以鲜卑自居,压制汉人文官,并且调节周旋之姿态也消失了。乃至高欢孙辈高讳,则纯一胡作非为的无赖少年,左右佞倖莫非张口“汉儿文官”、闭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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