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事业单位颁发的、确认其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法定凭证;上面载有事业单位法人的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等登记事项。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应当悬挂在事业单位主要办事场所的醒目位置,正本只核发一份。副本为折叠式,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开展社会服务活动中对外出示,以证明其合法身份,或用于向有关部门办理各种手续。事业单位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核发若干份证书副本。
2、对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管理有哪些规定?
(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式样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制定,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其他单位或个人制发证书属非法行为,一经发现予以收缴,并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对《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应妥善保管,不得伪造、涂改、损毁、出借、转让。
(三)如事业单位违反《条例》有关规定,由登记管理机关商审批机关同意,予以撤销登记,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四)事业单位提交年度报告书时,须同时交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年度报告经审查合格的,登记管理机关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加盖标记,否则证书失去效力。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何法律效力,主要适用于哪些方面?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法律效力来源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所载内容主要是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事项,标明了该事业单位能够承担的行为能力,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范围在空间上溯及全国,在时间上以证书的有效期为限。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作为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合法凭证,主要适用于以下方面:
(一)刻制印章等。事业单位须凭《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手续,刻制
印章、领取车船牌照;事业单位制作牌匾、印制信封信笺、对外行文的名称必须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所登载的名称完全相同。
(二)银行开户与贷款。事业单位开立基本账户或办理贷款业务,须凭《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办理社会保险。事业单位应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向同级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
(四)税务管理及申请有关优惠。事业单位申请税务登记,申请减免税收及其他优惠,应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五)工商管理。事业单位兴办企业等,应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有关登记。
(六)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和统计登记。事业单位办理国有资产登记和统计登记,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明其身份。
(七)土地、房产登记管理。事业单位申请办理土地、房产登记事宜,应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八)有关收费。事业单位向同级有关部门申请行政、事业性收费,应出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明其身份,并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登载的有关内容作为申请收费项目的依据之一。
(九)诉讼公证。事业单位参加诉讼与公证,审判机关和公证机关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所载事项作为确定其行为责任能力、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十)人事调动和工资基金管理。事业单位人事调动和工资基金管理事宜,应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十一)合同契约。事业单位法人对外签定合同契约,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明其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十二)其他事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要求事业单位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其他事宜。
4、为什么要规定《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不是长期有效,而是有时效性限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分别向登记管理机关和审批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执行本条例情况的报告。”只有经登记管理机关对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审查通过,有效期以文字或者年检标记的形式在证书上标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才在新的一年内继续有效,否则失去效力。
超过有效期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动废止,对废止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予以公告。
规定《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的主要目的是:保持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和登记事项的真实性。事业单位的合并、调整,业务范围的调整变化,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以及其他登记事项的变化,是比较普遍的现象;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逐步深入,有关的调整、变化会进一步加大。如果《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过长,事业单位再不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就很容易造成《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失真”,即证书上的登记内容与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不一致;甚至有可能出现某事业单位早已撤消,而其原来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继续有效的严重情况。这样,势必在客观上造成对社会各有关方面的“欺骗”,带来难以预料的损失和影响。
此外,规定《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有效期、只有加盖年度报告审查合格标记后才在新的年度继续有效,有利于敦促事业单位按规定及时提交年度执行《条例》的情况的报告,保证年度报告制度的实施。
5、《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为什么要悬挂?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应当悬挂在事业单位主要办事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主要作用是:(一)向公众表明其法人资格及有关登记事项;(二)便于登记管理机关和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6、遗失《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什么程序补办?
不慎遗失《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应当按以下程序申请补领:
(一)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申请书》。
(二)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证书补领申请书,并交回未遗失的证书(正本或副本)。
(三)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后,办理补发证书手续。
(四)登记管理机关在指定的报刊上刊登《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遗失公告,公告原证书号作废,宣布补发证书号。
公告费由申请补领单位承担。
是什么7、污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应按什么程序换领?
(一)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申请书》。
(二)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证书补领申请书,并交回已损和未遗失的证书正本和副本。
(三)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后,办理换发证书手续。
8、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申请书》纸质文件有何要求?
应使用登记管理机关统一制发的正式表格。书写材料应符合耐久性要求和国家档案局颁布
的技术标准。严禁使用纯蓝墨水、红墨水、铅笔、圆珠笔等不耐久书写材料。
9、《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申请书》中各项指标填写说明
封面:
单位名称:填写核准登记的单位名称,并在此处加盖本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填写申请补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申请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书的当日日期。
正表:
单位名称:填写全称,如有第二、三名称的,填写在第一名称之后的括号内(所有名称都需有文件批准)。
申请补领原因:填写证书遗失(或损坏)的原因(包括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等详细过程)。
改进措施:填写本单位制定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和保管的办法或规定。
法定代表人意见:由法定代表人填写“以上情况属实,特申请补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签字并加盖个人印章。
举办单位意见:由举办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
领证人和领证日期:待补发证书时填写。
联系人、和:如实填写。
登记管理机关(受理人、审核人和负责人)意见、事证第××号:由登记管理机关有关人员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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