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村集体清理欠款的成因与建议
作者:于永明 张祚勋
来源:《农村财务会计》 2020年第3期
于永明 张祚勋
笔者结合实际工作发现,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债权总额构成来看,笔者所在地的农户及外部个人所欠的发包及上交收入款项占较大比重,且有逐年上升趋势,究其成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所致:
一是管理人员工作乏力。有的村新一届领导班子不管往届班子所经办的业务项,尤其是对未了经济事项采用划界处理的方式去操作;有的村干部过于注重行政事务,对“三资”管理则关心甚少,对一些应收未收款项的回收不问不闻,怕得罪人,当集体没有资金周转时,只知借钱应付,这样长年累月使集体应收款数额越积越大,形成了资金周转的不良循环。此外,少数财会人员在工作中不能尽职尽责,对过去及当前所形成的集体资源发包欠款事项,只一味挂账处理,当老好人。
二是合同签订不规范。在集体土地资源发包工作中,有少数村土地发包后由财会人员随意用白纸简单一列便成为了正式合同(协议);还有的村土地发包后,不是按照土地承包的有关规定去签订书面合同,
而是直接由村干部口头一说就算完事。以上行为,不是存在着条款约定不明、承包地块面积四至界限模糊,就是承包期限不清、款项结算时间无期限等问题,给少数承包户钻了空子,最终造成款项难结算。祚
三是发包程序不民主。有少数村的村干部在土地发包工作中,不经民主议定并经乡镇有关部门审核备案,搞暗箱操作,私自发包,有的甚至低价发包;有的村干部利用职权变更,私自改变原订合同条款或违法收回已经发包给农户的承包地。
四是相互往来款项对结不及时。有的村由于集体经济实力薄弱,多年来包括已入账或未入账的集体拖欠管理及勤杂人员的工资、借农户款、基础设施及日常村容村貌建设出工等款项,不能及时兑现,致使部分农户拖欠承包款项。
农村土地资源承包款项的拖欠问题,是目前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和社会关心的一个热点和难点,直接影响到农村社会的稳定和集体经济的发展,须引起各级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根据存在的问题,笔者依据有关规定和农村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建议: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