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刘昌祚家族墓地发掘及墓址考
第37卷第1期2021年3月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JOURNAL  OF  JI t VOZUO  TEACHERS  COLLEGE
Vol . 37. No . 1Mar . 2021
北宋刘昌祚家族墓地发掘及墓址考
冯春艳
(焦作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河南焦作454002)
摘要:2017年8月,焦作市文物勘探队对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项目大南爻尾矿库工程A 区以及工程西部的修武
县文物保护单位刘昌祚墓保护范围进行了文物调查勘探,在刘昌祚墓保护范围内未发现墓葬,而在大南爻尾矿库工程A 区发现了一处古墓,并对墓进行了考古发掘,未发掘的应为刘昌祚墓,原划定的刘昌祚墓保护范围有误。
关键词!北宋;刘昌祚;墓地;发掘中图分类号:K 878.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 -3465(2021)01 -0001 -03
北宋刘昌祚墓位于焦作市修武县境内,1963年
A 月5
日被修武县人民委员会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
单位,划定的文物保护范围位于现七贤镇辛庄沟村
东的民田中。2017年8月14日一28日,焦作市文 物勘探队受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委托,对其项目 大南爻尾矿库工程A 区(以下简称“A 区”)范围进
行了文物勘探。因工程西部紧临刘昌祚墓,焦作市 文物勘探队对刘昌祚墓保护范围进行了调查勘探,
在刘昌祚墓保护范围内没有发现墓葬,而在A 区发
现了古墓葬8座(编号M 1 — M 8)、灰坑2座(编号
H 1、H 2)(图 1)。
图1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项目大南爻尾矿库项目工程A 区文物遗迹分布图
一、墓地发掘与年
A 区平面呈东西向长方形,地势东高西低,自东 向西由多个台地组成,台地之间上下落差约1.5〜
1.8米。M 8位于工程东部边界,座东向西,处于墓 正东最高台地上。其他7座墓葬分布在M 8墓道 两侧,由东向西排列。2017年8月19日一 10月21
收稿日期!2020 -05 - 18
作者简介:冯春艳(1975 —),女,河南焦作人,文博副研究馆员,主要从事文物考古和文博研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日,焦作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对H1、H2、M1—M7进行 了考古发掘。停止发掘M8,要求原址保护。
M1—M7分为土洞墓和竖穴土坑墓两种,由墓 道、墓门、墓室组成,墓葬建筑工艺简易。墓道均在
墓室西部,底部为斜坡或平底;墓室仅个别在墓底铺 棺床,或两侧墓壁砌小砖,或墓门处用小砖、石块砌 封。以M2、M3为例介绍。M2墓道长2.5米、宽1.2 米,底部距地表3. 14米,方向为252。;墓室长3.68 米、宽2.5米,西壁由小砖错缝平铺砌筑,北、东、南 壁为砖石混砌;墓底东西四列平铺方砖,距地表3.14 米;墓门位于墓室西壁,为小砖砌筑拱券式,宽〇. 8 米、高1. 14米、进深0.5米;封门砖为小砖砌筑两 层,宽0.8米、高1.14米、进深0.7米。M3墓道底 部为斜坡,略收,工程地面口部长3米,宽1. 24 ~ 1.6米,底部长2.9米、宽0.96 ~1. 10米,底部距地 表0.96 ~ 1.10米,墓道填土内距地表6.1米和5米 处分别用石块铺一层石层,石块取自当地山石,石层 平均厚度为0.2米,方向262。墓室平面呈长方形,顶部上弧略为拱形,墓室内没有砌砖或石块。墓室 长2.2米、宽2.0米,墓顶距墓底1.34米、墓底部距 地表7.3米。
M1出土随葬器物共6件,铜钱39枚。器物有 银钗1件、白釉葵口盘2件、白釉浅腹瓷碗2件、白釉瓜枝盖罐1件;铜钱包括开元通宝、咸平元宝、皇宋通宝、祥符元宝、祥符通宝、治平元宝、熙宁元宝、熙宁重宝、元丰通宝、天圣元宝等。
M2出土随葬器物12件:铁剑1把、白釉葵口盘
9件、黑釉镶银兔毫盏1件、白釉划花纹碗1件。
M3出土随葬器物5件,铜钱7枚。器物有鎏金 饰件1件、梅瓶3件、墓志1合。墓志纪年为宋熙宁 十年
(1077)十二月二十日。墓志!青石质,长方形,志盖素面无字呈盝形,长68厘米,宽52厘米,厚20 厘米;志石长68厘米,宽52厘米,厚14厘米,其上 楷书刻文“宋故嘉州刺史赠左领军卫大将军中山刘 公讳贺字庆长墓,熙宁十年十二月二十日”,共35 字,证明M3的墓主人为刘贺。据《宋史•刘昌祚 传》“父贺,战没于定川”[1]_的记载可知,刘昌祚 的父亲为刘贺。定川寨之战发生在宋仁宗庆历二年 (1042),刘贺在定川寨之战中随着宋军的大败与葛 怀敏等16位将军被夏军所杀[1]9700。在刘昌祚墓保 护范围周边发现刘贺之墓,且“赠左领军卫大将军”与刘昌祚父亲刘贺带兵作战的将军身份一致,M3应为刘昌祚父亲刘贺之墓。
M4出土随葬铜钱42枚,包括开元通宝、咸平元 • 2 •宝、祥符元宝、治平元宝、熙宁元宝、皇宋通宝、天圣 元宝等。
M6出土随葬器物共4件:梅瓶3件、墓志1合。墓志纪年为宋熙宁十年(1077)十二月二十日。墓 志:青石质,长方形,志盖素面无字呈盝形,长64. 5 厘米,宽46厘米,厚14厘米;志石长64. 5厘米,宽 47厘米,厚13.5厘米,其上楷书刻文“宋故著作佐 郎赠太常丞刘公,熙宁十年十二月二十日”,共25 字。清道光二十年(1840)《修武县志》载!“疆场之 □……□外诸部多为虏所口……泾师与贼遇于定 川,怀……廓然议论天下事而有……于七贤乡之原 尝曰修武……□可,赠太常丞,妣史氏封……□早 卒,次曰昌祚,子京也。”[2]495根据这段残文推测,M6 的墓主人应是刘贺的儿子,很有可能与刘贺一同战 死杀场。
墓区域在文物勘探前已被自地表向下挖约 1.5米,地层关系被破坏。通过M1—M7的墓葬形 制及随葬器物,可知这是一处北宋墓。通过M3、M6出土的墓志志文以及清道光二十年(1840)《修 武县志》的记载,可以确定该墓地应为刘昌祚家族 墓地,M8应为刘昌祚墓。
二、刘昌祚墓址考
(一)墓位置与记载一致
刘昌祚(约1022—1089),字子京,真定(今河北 正定县)人。父亲刘贺,战死于定川寨战役。刘昌 祚气雄貌伟,精通兵法,在与夏军作战中,勇敢威猛,屡战奇功。刘昌祚尤善骑射,有百步穿杨之能。夏 人认为他的箭是神箭,拿回去供奉。其所写的《射 法》盛行于世。仕至殿前副都指挥使、冀州观察使、武康军节度使。68岁卒,追赠开府仪同三司,谥号 毅肃[1]11053。据《宋史•职官八》记载,殿前副都指 挥使官阶为正四品,节度使官阶为从二品,开府仪同 三司官阶为从一品[1]4014。
《宋史》没有提及刘昌祚埋葬之地。清道光二 十年(1840)《修武县志》载:
修武南门内胜果寺钟款云:“修武伏珠山 毅肃公坟宠勋院钟”。而询之边山居人,莫知
山之所在,更不知有毅肃公坟,因令人随长垣邱
集凤访之北山……登方庄西北小牟,庙壁嵌金
泰和刻石曰“宋思乡台”,又明碑有“七贤乡伏
诸坡南麓思亲台”字……绕至新庄沟村东里许
民田中,平列石龟跗三…
…其南乱石丛积榛莽 中,一方广三尺者,石肤剥落,字无一存。乃集
夫掘土,得有字者数段。又于龟跗西北石堰中
冯春艳!北宋刘昌祚家族墓地发掘及墓址考
得龙头一段,碑石二段……余既封其墓,择其完
好者四段舁至方庄崇兴寺中,嵌于殿内东壁,侔
来者详焉。[2]495
《修武县志》编撰者冯继照等以修武县胜果寺 北宋时期大钟铭文为线索,进人方庄西北小山探寻 刘昌祚墓。在俗呼“槲树坡”的后山坳,新庄沟村东 500米左右的民田中发现了三个石龟跗和刻有“宋 禄”“自笼杆取道径破夏”等文字的刘昌祚墓碑残 块,认为“槲树”或“槲池”是当地人对“伏珠”或“伏 诸”读音的讹传,
确定这里就是刘昌祚墓所在的伏 珠坡北麓[2]121。
《焦作市文物志》载,“刘昌祚墓位于修武县城 北方庄镇新庄沟村东。长2.5米、宽约3米、高1.5 米。墓前有石碑及龟形碑座。墓碑为清道光二十年 (1840)修武知事冯继照题立,上书‘宋武康军节度 使刘毅肃公昌祚之墓’”[3]87。修武县政府公布的刘 昌祚墓保护范围就是根据冯继照的发现而划定的。焦作市文物勘探队在刘昌祚墓保护范围开展考古调 查勘探时发现,刘昌祚墓保护范围地表为一片荒地,地面上仅散落着石龟、石像生、石供桌等石刻残块,墓冢及墓碑已不存,并未发现墓圹。
A区工程古墓位于焦作市修武县七贤镇(原 为方庄镇)新庄沟村东南部山谷内,西距村中心约1 500米,东、南、北部均临太行山,当地人称南部山坡 为“护主坡”。墓所在位置与清道光二十年(1840)《修武县志》记载的刘昌祚墓碑的位置相符,而“护主”与“伏珠”音相近,也很有可能与“槲树”或“槲池”一样,被当地人误传,成为“伏珠”的讹音。墓西紧临刘昌祚墓保护范围,M8西距保护范围 仅100余米,因此,刘昌祚墓的位置应大致在此。
(二)M8的规格与刘昌祚身份匹配
M2随葬器物,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规格上,在焦 作地区同时期墓葬考古中为首次发现。其中,铁剑 出土时保存完好,剑长93厘米,剑身宽4.5 ~6. 5厘 米,剑镗最宽为10厘米;木质剑鞘外包铜皮,并以 银、铜装饰。佩剑至东汉以后已逐渐退出实用兵器 的舞台而成为身份地位的象征。古代佩剑有严格的
祚等级制度,佩剑上的装饰因身份的高低而有所不同。《宋史•舆服四》载,“朝服:……玉剑、佩,……一 品、二品侍祠朝会则服之,……银剑、佩,……诸司三 品、御史台四品、两省五品侍祠朝会则服之。……铜 剑、佩,……四品、五品侍祠朝会则服之。六品以下 无剑、佩、绶”⑴3550。M2出土的铁剑外裹银、铜装 饰,已超出了普通人的配制,其主人生前身份应至少为四、五品。另外黑釉兔毫盏是盛行于宋代“斗茶”时最“高级”的茶具,上起皇帝,下至士大夫,无不好 此。此盏镶银口也更加表明使用者身份的尊贵。[4]236 H2内还出土了墓碑一通,青石质,碑首拱 形,碑底有榫头;碑身高69厘米,宽40厘米,厚12 厘米,其上楷书刻文“大观庚寅季冬辛酉日丁时葬,供备位长男三崇班墓,男希孟、希颜、希杰立石口 记”。或因后期人为破坏等诸多原因,墓室已不存,但大观庚寅年(1110)的墓碑证明曾经有过这座墓。墓主人生前担任的官职可能为崇班。崇班即内殿崇 班。宋代武臣阶官,宋徽宗政和中,定武臣官阶为五 十三阶,第四十四阶为修武郎,以代旧官内殿崇班。《宋史•职官九》载! “……修武郎……为正
[1]4016
八口口。
M3为“宋故嘉州刺史赠左领军卫大将军中山 刘公讳贺字庆长墓”。《宋史•职官八》记载,“诸卫 大将军,……为正四品……诸州刺史,……为从五
口 ” [1]4015 -4015
品。
M6为“宋故著作佐郎赠太常丞刘公墓”,《宋史 •职官八》记载“著作佐郎为正八品,太常、宗正、秘 书丞为从七品([1]4016。
M8周围墓葬虽然形制较小,但出土的随葬品
却规格较高,显示出墓主人生前有一定的社会地位。
M8虽未经发掘,但通过勘探,我们可以了解墓 葬形制等基本情况。M8为“甲”字形长方形砖室 墓,墓室长10米、宽6.5米、深5.5米;墓道位于墓 室西部,长32米、宽1.6米、深5.5米。勘探结果显 示M8的形制规模要远远大于M1#M7,且M8位于 墓的中心地位,这也充分证明了 M8墓主人的身 份远超出M1—M7墓主人的身份。这与刘昌祚生前 为抗夏名将,仕至武康军节度使(从二品),死后追 赠开府仪同三司(从一品)的显赫地位相匹配。
综上所述,M8应为刘昌祚墓,原划定的刘昌祚 墓保护范围有误,应将M8作为修武县文物保护单 位加以保护。
[参考文献]
[1]脱脱,等.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2]冯继照.修武县志[M].王保成,校注.河南省修武县档案史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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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焦作市文物局.焦作市文物志[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
社,2005.
[4]中国硅酸盐学会.中国陶瓷史[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2.
[执行编辑:牛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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