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及退休金计算方法
2017青海省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及退休金计算方法
青海省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及退休金计算方法
  与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一样,灵活就业人员也有专属这一特殊就业体的社保。灵活就业是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所、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不同于建立在工业化和现代工厂制度基础上的传统主流就业方式的各种就业形式的总称。是指下岗失业人员个人或以街道、社区等组织形式,从事社区便民服务、家政服务、企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等各种临时性劳务人员。不包括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和建立劳动关系的私营企业就业人员。
  近日,青海省统计局、省人社厅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1868元/年(月平均工资5156元)。记者了解到,从7月1日起,2016年西宁市参保单位职工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进行调整。
  灵活就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调整。2016年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分五个缴费档次,月缴费基数分别为3094元、3609元、4125元、4640元、5156元,年缴费金额依次为7425.60元、8661.60元、9900.00元、11136.00元、12374.40元。
  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年缴费最低2604.00元。2016年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分4.2%(不建立个人账户)、8%(建立个人账户)两个缴费档次,年缴费金额分别为2604.00元、4944.00元,大病医保救助每人每年40元。
  7月1日起至建设银行缴费。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征收主体是地税部门,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由各区县地税局负责征收,并委托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缴费业务。如缴费过程中出现缴费不成功等问题时,请及时与地税部门联系。从7月1日开始,灵活就业人员可到西宁地区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缴费业务。
  温馨提示:市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灵活就业人员,到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缴费业务时,须持养老保险手册和缴费人身份证原件。同时,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和缴费能力自愿选择缴费。缴费基数每年选择一次。自选缴费标准后,可一年缴纳一次或按月、季、半年缴纳。
  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医保退休待遇的条件有哪些?
  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必须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1、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连续缴费年限不低于30年,其中参保人原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企
业、集体企业工作的连续工龄及军龄、知青上山下乡时间均可视同医保连续缴费年限;
  3、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5年。
  以上三条必须同时达到。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论连续缴费年限是否超过30年、实际缴费年限是否超过15年,仍需继续缴费直至年龄达到。连续缴费年限或实际缴费年限不足的,应在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之前一次性补缴所差年限的医疗保险费。补缴统一以退休时执行的昆明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费率为6%,补缴不补划个人帐户。
  灵活就业人员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一、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的社保优惠政策
  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并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就业备案手续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可申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市直现行补贴标准为175.03元。灵活就业的范围为:
  (1)从事社区公共管理的治安巡防员、社区管理员、出租屋管理员、卫生及计生协管员、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
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新规定2023  (2)从事社区居民服务的车辆保管、保洁保绿、家居设施维护、家政服务等临时性就业人员
  (3)从事家庭手工业、工艺作坊,经营小摊档,到农村承包种养业人员
  (4)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服务的临时工、季节工、承包工、小时工、派遣工等;对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灵活就业人员,其社会保险补贴办法按企业(单位)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办法执行。
  二、持《失业人员证》人员的社保优惠政策
  对持《失业人员证》从事灵活就业的人员,申报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4050”人员按照其当年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30%,其他下岗失业人员按照其当年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1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4050”人员给予其实际缴费额的60%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非“4050”人员给予其实际缴费额的30%的养老保险补贴。对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三年期满或四年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一次性延长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就业困难人员“范围包括:”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符合条件的残疾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县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军人配偶、烈属、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以及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其他人员。
扩展阅读
  12月19日,由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博奥公司、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爱要让你听见——聋人婚育指导”公益项目正式在我省组织开展失灵听障婚育人抽血、检验工作。
  随着优生优育理念的不断深入,加强疾病预防,从源头上控制残疾,是减少新生各类残疾的重要手段。通过对适龄听障婚育人开展致聋基因筛查,发现遗传性耳聋高危人,预防听力残疾发生,将耳聋从只能患病后被动干预,转为可以提前主动预防和避免,有效控制听力障碍的发生,实现更大范围的早发现、早干预,减少和预防耳聋发生,最终将逐步实现减少听力出生缺陷、提高人口素质。
  2015年,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爱要让你听见——聋人婚育指导”公益项目正式启动。通过积极申报,2016年中残联福利基金会、博奥公司确定该项目与青海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签订《资助协议》。2016年青海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承接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此公益项目,接受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和博奥生物集团有限公司医用检测设备、试剂盒以及资金资助,组织我省1000名适龄听障婚育人(拟为16岁至35岁的听力残疾人及其伴侣)开展致聋基因筛查。
  为顺利开展“爱要让你听见——聋人婚育指导项目”基因检测工作,医疗队分赴我省各地开
展基因检测抽血工作,分别在青海省特校、西宁市、乐都区、平安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湟源县、湟中县、互助土族自治县、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化隆回族自治县开展。青海省人民医院为我省确定的一家项目执行医院,完成对1000名听障适龄婚育人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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