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程款利息怎么算
拖⽋⼯程款在建筑⾏业已经是很常见的现象了,拖⽋⼯程款是说发包⽅不按合同或结算报告⽀付⼯程款的⾏为,⼤家知道⽋钱是需要给利息的,那么拖⽋⼯程款利息怎么算?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这⽅⾯的知识,欢迎⼤家阅读!
拖⽋⼯程款利息怎么算
1、利息按中国⼈民银⾏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2、违约⾦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参照实际损失计算。
⼀、⼯程价款包括:
1、预付款
2、进度款
3、结算款
4、签证款
5、保修款。双⽅有了争议未能形成签证的,就是索赔款。
《最⾼⼈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程施⼯合同纠纷案件适⽤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当事⼈对⽋付⼯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民银⾏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1991年最⾼⼈民法院《关于⼈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于银⾏的利率,各地⼈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不得超过银⾏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因此,在合同中约定利息如果超过上述规定,就是显失公平,法院不会⽀持。
⼆、⽋付⼯程款的利息应当从何时计付
司法解释第⼗⼋条规定“利息从应付⼯程价款之⽇计付。当事⼈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建设⼯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
(⼆)建设⼯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结算⽂件之⽇;
(三)建设⼯程未交付,⼯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起诉之⽇”。
利息从应付⼯程款之⽇起计付。利息应该跟着本⾦⾛,应当什么时候⽀付本⾦,未按约定⽀付的,就应当什么时候⽀付利息。
三、如果施⼯⽅使⽤了《建设⼯程施⼯合同(99⽰范⽂本)》⽰范⽂本的,应当按照以下⽅式计算利息。
1、⼯程预付款的应付时间是开⼯前7天,因此预付款的利息起算时间是开⼯前的第6天。
2、进度款利息的起算时间,从报量后的15天计算进度款的利息。
3、结算款利息起算时间,从结算书送交给发包⼈后的第29天起算利息。
4、签证款利息的起算时间,应当从报量后的15天计算进度款的利息。
5、索赔款利息的起算时间
索赔也有利息的问题,当事⼈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民银⾏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索赔款利息的起算时间:
(1)、⼯程师在收到承包⼈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作进⼀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开始计息。
(2)、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时,承包⼈应当阶段性向⼯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程师在收到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作进⼀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开始计息。
利率怎么算6、保修款的利息从约定。
⼀般实践中都约定保修期满,⽆息返还。但是如果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程款按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四、垫资的利息
司法解释第六条规定,当事⼈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于中国⼈民银⾏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程⽋款处理。当事⼈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请求⽀付利息的,不予⽀持。
垫资的计息时间:
1、如果没有约定计息时间,⼯程已经交付的,以交付之⽇开始计息;
2、⼯程没有交付的以提交竣⼯报告之⽇开始计息;
3、⼯程没有交付,价款也没有结算的,从起诉之⽇开始计息。
五、⼯程进度款的利息索赔也应当引起注意
实践中,虽然签订的99范本,但实际施⼯⼈在索赔过程中往往忽视了⼯程进度进度款的利息问题,忽视了承包⼈的⽉⼯程量报表确认以及进度款催款证据对计息的作⽤。本⽹律师通过案例的介绍形式予以说明,希望引起企业对相关问题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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