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的“魂”与“体”
中国文化的“魂”与“体”
作者:永春
中国精神包括哪些精神来源:《决策与信息》 2011年第12期
    文/永春
    文化是人类改造客观世界过程中创造的精神成果的总和。从精神生产的特有属性和内在规律来看,任何文化都包括虚体部分和实体部分,虚体部分就是文化所蕴含的精神价值,实体部分则是承载文化精神价值的物质基础和传播形态。前者是文化之“魂”,是文化思想性的根本体现,是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力量源泉,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家园,决定着文化的性质和方向。后者是文化之“体”,是文化实现教育功能、以文化人的重要途径,是文化生产力的重要依托,决定着文化精神价值的传播力和影响力。“魂”与“体”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统一于精神生产和文化建设的实践中。离开了“魂”,“体”就失去了精神价值的支撑,就会空洞无物,失去思想性和生命力,甚至偏离正确方向;离开了“体”,“魂”就无所依附,难以传播,文化的精神价值就难以实现,难以发挥教育引领的作用。
    当代中国文化之“魂”,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它包括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四个层次的
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充分反映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要求,继承和发展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吸收和借鉴了人类文明的有益成果,是一个开放包容、与时俱进的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当代中华文化的“魂”,引领着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在当代中国,一切文化产品只有生动地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魂”,才有主心骨,才有精气神。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化的“魂”是一切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生命所在,不管以什么形态承载、传播,都必须保持崇高的精神价值,不存在商品化的问题。
    当代中国文化之“体”有多种形态。包括国民教育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体系以及各种形式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如小说、电影、戏曲、动漫等)。这些“体”作为文化的物质基础和传播形态,都是承载、传播文化精神价值的重要载体和形式,都承担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魂”的重要功能。因此,只有把“体”做大做强,才能使文化之“魂”广为传播、深入人心。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