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成果文本
附录一:
《关于同意修改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湘建规[2008]84号
附录二:
《关于印发《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纲要评审会议纪要》的函》                         
――湘建规[2008]156号
附录三:
《湖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关于《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纲要》的技术审查意见》   
――湘规专[2008]2号


第一章  总  则张家界在哪个城市哪个省份
第一条  为了促进张家界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加强对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的保护,协调城市建设和旅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同意修改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湘建规[2008]84号,特编制《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3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本规划是指导张家界市城市建设的法律性文件。
第二条  规划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张家界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2、以旅游产业发展为主导,以建设国际旅游精品城市为目标,遵循旅游城市的发展规律,因地制宜确定张家界市的发展目标与战略。
3、围绕“两型社会”建设要求,转变发展模式,推动新型工业化和新农村建设,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
4、保护风景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科学处理武陵源自然遗产保护和城市发展的关系,尊重历史文化和地方文脉。
5、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调控城市空间资源,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发挥城市总体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
第三条  规划基本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规[2005]146号)
3、《湖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
4、《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
5、《武陵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5-2020)
6、《湖南省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2000年9月)
7、《张家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8、《张家界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张家界人民政府)
9、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规[2002]112号)
10、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规[2003]119号)
11、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建规[2005]144号)
12、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规[2005]145号)
13、《风景名胜区条例》
14、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同意修改张家界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湘建规[2008]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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