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加多少分
省级优秀学生;
获得省级招委会确定的统测项目范围内的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
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烈士子女。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同时以上有关情形的考生,省级招办投档时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投档附加分。
北京市《2016年高考照顾加分政策规定》提出,从2017年起,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范围调整为“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仍是5分,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校招生录取。
2017年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
烈士子女,增加10分;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增加10分;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档;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天津市属高校时,增加5分投档。
黑龙江共有十大类人可享受高考照顾政策。若考生同时具备几项照顾条件,只能选择一项进行申报。
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省各类照顾录取政策的条件主要有: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烈士子女考生同样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此外,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针对鄂伦春、赫哲、鄂温克等民族考生,在报考黑龙江省属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在自治县、民族区、民族乡镇且学籍在户籍所在县的高级中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所报黑龙江省属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降低5分投档。
黑龙江省还对立功军人子女、伤残军人子女等特殊体给予了照顾政策。
根据重庆的规定,2017年三峡库区搬迁移民和农村独生女两项加分照顾政策将取消,与此同时,“乡村”户口在录取时将享受国家和重庆市的一些照顾政策。查阅资料发现,2016年高考前,重庆规定:三峡库区搬迁移民考生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报考市属院校的重庆籍农村独生女线下5分可视为达线,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并在政策中提出,2017年起考生不再享受这两类加分。
内蒙古自治区改革教育考试招生制度,从2018年开始,大幅减
少加分项目,取消特长生、自治区级优秀学生及重大体育比赛获奖者、二级运动员统测合格者等6项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暂时保留
少数民族、烈士子女等几项加分资格。逐步要将高考加分的激励导
向功能,转移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增加农村牧区学生上重点高
校人数。逐步扩大自治区重点高校对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优秀农
村牧区学生的定向招生比例。
内蒙古规定,2017年只有少数民族加分这一项可以与其他加分
项目的分值累加。根据规定,因公感染“非典”死亡或持有“非典”伤残证人员子女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全国性加分项目有:烈士子女(1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
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10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0分),在服役期
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
役军人(20分)。
地方性加分项目有:
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5分);
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我省享受高考政策加分的少数
民族聚居地区名单详见《实施方案》)(5分);
宁夏2017年加分政策与前两年保持一致,分为鼓励性和扶持性
两大类。
根据教育部规定统一制定的加分项目有:
一些为了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的在全国性重要赛事中获奖的学生,可获得增加5分提供档案的鼓励性加分。
对少数民族、烈士子女、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特殊体予以增加10到20分提供档案的扶持
性加分。
具有“宁夏特”的加分项目是:对于“户籍在宁夏南部山区八县的考生、山区学校实际就读的考生,以及由山区移民到川区的学
生6年内报名参加高考的”予以10到30分的政策性加分提供档案。但这项加分政策仅适用于宁夏区内普通高校。
2017年烈士子女可增加20分;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
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增加5分;
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民族院校(普通高校民族班、预科班)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单独划线,报考其他专科高校可在其高考
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等学校择优录取。
青海2017年公安系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选报省内院校增加
10分的项目,自2016年起,每年递减2分;
农牧民独生子女选报省内院校增加10分的项目,自2016年起,每年递减2分,2020年取消该加分项目。
对连续在牧区(六州)工作15年以上、现仍在牧区工作的汉族干
部职工子女和世居牧区的汉族众子女增加10分。其中,在玉树、
果洛就读,父母在当地工作10年以上、现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干部
职工子女,增加20分。此项加分适用省内外所有高校。
烈士子女,增加20分;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
近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披露,2018年起,甘肃“减少和规范
高考加分项目”相关政策条款全部生效实施,其中取消9个高考加
分项目主要涉及体育特长、奥赛、艺术特长、科技创新大赛、省级
优秀学生等,保留了7个加分项目涉及烈士子女、华侨子女、退役
士兵、少数民族和农村独生子女等。
2018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至7日。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需提前统筹谋划,做好高考报名各项准备工作。
另外,2018年起,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校考及体育专业统一考试取消现场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各类考试信息,考务组织全面实现网络化。
取消9个加分项目
取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省级招生机构统一测试达到相应标准的考生,按体育特长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少数民族高考加多少分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的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按中办发〔2000〕28号和教基〔2001〕1号文件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经市(州)党委、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由新闻媒体报道,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取消的甘肃省地方性加分项目: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教育厅评定颁发的学生艺术特长A级以上证书的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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