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可以怎么申诉
不服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可以怎么申诉
受到了公安机关或者乡(镇)⼈民政府治安处罚裁决,但是对其处罚结果不服是否能进⾏申诉呢?应当如何正确⽽有效的进⾏申诉呢?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关于“不服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可以怎么申诉”的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不服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可以怎么申诉
在治安处罚裁决的过程中,法律、法规对于受到公安机关治安处罚或采取法律强制措施的当事⼈,给予了必要的法律途径,使其可以向公安机关或⼈民法院主张⾃⼰的权利,要求撤消或变更公安机关的决定,或赔偿⾃⼰因治安管理处罚或采取法律强制措施⽽受的损失,使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这就是⾏政复议和诉讼。复议,是指公民、法⼈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的具体⾏政⾏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请该公安机关的上级公安机关对该具体⾏政⾏为进⾏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政法律制度。它是公安机关内部⾃⾏解决⾏政争议的⼀种⽅式。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百零⼆条被处罚⼈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政复议或者提起⾏政诉讼。
《⾏政复议法》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的,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政复议:
(⼀)对⾏政机关作出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政拘留等⾏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对⾏政机关作出的限制⼈⾝⾃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地、矿藏、⽔流、森林、⼭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主权的;
(六)认为⾏政机关变更或者废⽌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
(七)认为⾏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或者违法要求履⾏其他义务的;
(⼋)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政机关
审批、登记有关事项,⾏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政机关履⾏保护⼈⾝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政机关没有依法履⾏的;
(⼗)申请⾏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社会保险⾦或者最低⽣活保障费,⾏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认为⾏政机关的其他具体⾏政⾏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第九条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政⾏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知道该具体⾏政⾏为之⽇起六⼗⽇内提出⾏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的除外。
因不可抗⼒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障碍消除之⽇起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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