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救援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条件及程序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条件
(消防救援支队)
    一、行政处罚的条件
    (一) 行为人实施了行政违法行为,违法事实确凿。
    (二)违法行为侵犯了行政管理秩序
行政强制措施    (三)行为人具有责任能力
(四)依法应当受到处罚。
二、行政强制措施的条件
(一)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二)消防行政强制措施由消防救援机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三)消防行政强制措施由消防救援机构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
(四)消防救援机构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法定程序。
三、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
(一)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由消防救援机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强制执行。
(二)已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三)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消防救援机构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做出强制执行决定。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程序
(消防救援支队)
一、行政处罚程序
(一)行政处罚简易程序:
1、出示证件、表明身份;
2、收集违法的事实和证据;
3、核实违法行为人身份;
4、口头告知;
5、制作、交付《当场处罚决定书》;
6、当场收缴或当事人自行到指定银行缴纳;
7、备案;
8、建档。
(二)行政处罚一般程序:
1、案件来源;
2、受案登记;
3、受案审批;
4、调查取证;
5、提出处理意见;
6、集体讨论;
7、法制审核;
8、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并告知陈述申辩权(符合条件的告知听证权);
9、案件审核、领导审批;
10、案件处理;
11、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2、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13、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执行;
14、结案建档。
二、临时查封程序
1、检查发现应当实施临时查封的火灾隐患;
2、向消防救援机构负责人报告;
3、研究及批准;
4、制作临时查封决定书;
5、实施查封;
6、检查发现隐患已消除、查封期限届满或当事儿申请解除临时查封;
7、解除临时查封;
8、建档。
三、封闭火灾现场程序
1、接警到达现场后,出示证件、表明身份;
2、根据火灾情况,确定现场封闭范围,设立警戒标志;
3、张贴封闭现场公告;
4、现场勘验结束后及时解除现场封闭。
四、行政强制执行程序
1、执行情况检查;
2、告知,制作强制执行告知笔录;
3、集体研究,并填写《集体研究记录》,制作强制执行方案;
4、内部审批,制作强制执行审批表;
5、决定与送达,制作强制执行决定书;
6、组织实施,制作强制执行现场笔录;
7、当事人申请,消防救援机构现场核查;
8、内部审批;
9、决定与送达,制作同意/不同意恢复决定书;
10、建档。
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
2、催告;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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