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学
第一章
1、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求,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向居民和经济组织强制、无偿地征收取得的一种财政收入。
2、试述税收的主要职能:
1、筹集资金职能:是指税收所具有的社会成员外强制性地取得一部分收入,为了政府提供公共品,满足公共需求所需物质的功能,它是税收最基本的职能;
2、资源配置职能:是指税收所具有的,在市场对经济资源基础配置的基础上,通过税收政策、制度,对市场所决定的资源配置,在公共部门、私人部门以及不同的私人部门之间进行重新组合安排的功能;
3、收入分配职能:是指税收所具有的影响社会成员收入分配格局的功能;
4、纳税标准宏观调控职能:是指税收所具有的,通过一定的税收政策、制度,影响社会经济运行,
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功能。
第二章
1、税收中性:是指其不仅包括不应使消费者遭受额外的效率损失,还包括税收不应对一切经济活动产生影响,如对劳动、储蓄和资本形成的影响。
2、税收超额负担:是指政府税收导致纳税人的福利损失大于政府税收收入,从而形成税外负担,引起效率损失。
3、税收自动稳定机制:又称“内在稳定器”,是指税收制度本身所具有的内在稳定机制。
4、税收政策抉择:又称“相机抉择”,是指政府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所作出的税收政策变动及其选择。
5、扩张性税收政策:是经济出现萎缩时政府采取的税收政策。
6、紧缩性税收政策:是经济出现通货膨胀时政府采取的税收政策。
7、试述现代西方税收原则理论的主要内容:
1、税收效率原则:是指国家征税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机制的有效运行,以提高税务行政的管理效率;
2、税收公平原则:是指国家征税要使各个纳税人承受的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以保证纳税人之间的负税水平均衡;
3、税收稳定原则:是指税收征收所引起的经济影响要达到稳定目标要求。
8、影响税收成本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⑴税收制度:①税制的复杂性;②税基的可监测度和信息限制;③税类、税种和纳税主体。⑵征管制度:①征税成本与征管手段的强硬程度成正比,与税收征管手段的弱化成反比;②征税成本与征管人员素质呈负相关。
⑶税收环境:①经济发展程度和税源状况与征税成本呈负相关;②征税成本和纳税成本与社会管理技术水平的高低呈负相关,与征纳双方信息非对称性的强弱成正比;③公民的税法概念和纳税习惯于征税成本、税收机会成本呈负相关;④行政协助功能的完善程度与征税成本、税收机会成本呈负相关。
第三章
1、税负转嫁:是指纳税人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将其所缴纳的税款全部或部分地转嫁给他人负担的过程,是税负运动的一种方式。
2、影响税收负担的因素有哪些?一、经济发展水平,二、经济结构,三、国家职能范围,四、经济政策,五、财政收入渠道。
3、税负转嫁取决于哪些主要因素?一、税种,二、价格,三、供求弹性,课税范围。
4、画图说明税负转嫁与供求弹性的关系。
商品供求弹性与税负转嫁的关系为:首先,需求弹性与税负转嫁成反向运动。需求弹性越大,税负越趋向由生产者负担;需求弹性越小,税负越趋向由消费者负担。其次,供给弹性不慌不忙的税负转嫁也成反向运动。供给弹性越大,税负越趋向由消费者负担;供给弹性越小,税负越趋向由生产者负担。
图见P32
税负转嫁的一般规律可用图1和图2来表示,图中的符号S代表税前供给曲线,S`代表税后供给曲线,D代表需求曲线,P代表价格,Q代表供给或需求量。图1是说明供给弹性大于需求弹性情况下税负转嫁的情况。由于供给弹性大于需求弹性,税后的购买者支付价格由P1上升到P2,供给者所得价格由P1下降到P3,P2—P3为全部税收,且P2-P3=(P2-P1)+(P1-P3)。这时税收由购买者和供给者共同负担,即消费者负担P2-P1,供给者负担P1-P3,说明由于供给弹性大于需求弹性,税收的大部分向前转移给消费者负担,小部分由供给者本身负担。图2则说明需求弹性大于供给弹性情况下税负转嫁的情况。由于需求弹性大于供给弹性,税后的均衡价格由P1上升到P2,P2-P1为购买者承担的税收,供给者所得价格由P1下降到P3,P1-P3为供给者承担的税收。
第四章
1、税收效应:是指纳税人因国家课税而在其经济选择或经济行为方面做出反应,或者从另一个角度说是国家课税对消费者的选择以致生产者决策的影响,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税收的调节作用。
2、收入效应:是税收将纳税人的一部分转移到政府手中,使纳税人的可支配收入减少,导
致降低商品购买量和消费水平。
3、替代效应:是对纳税人在商品购买方面的影响,表现为当政府对不同的商品实行征税或不征税、重税或轻税的区别对待时,会影响商品的相对价格,使纳税人减少对征税或重税商品的购买量,而增加对无税或轻税商品的购买量,即以无税或轻税商品替代征税或重税商品。
4、试述税收对私人投资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
图见P43(是否需要)
政府的课税会降低私人投资收益率,并使投资收益和投资成本发生变动,从而对纳税人的投资行为产生两种相反的效应,即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
税收对私人投资的收入效应,表现为政府课征所得税,会压低纳税人的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率下降,减少了纳税人的可支配收益,促使纳税人为维持以往的收益水平而增加投资。
税收对私人投资的替代效应,表现为政府课征所得税,会压低纳税人的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率下降,降低了投资对纳税人的吸引力,造成纳税人以消费替代投资。
5、试述商品税对纳税人在消费方面的效应。
图见P48(是否需要)
对商品征收的消费税对纳税人在消费方面的收入效应,表现为政府征税之后,商品价格上升,会使纳税人的收入相对下降,从而降低商品的购买量,而居于较低的消费水平。
商品税对纳税人在消费方面的替代效应,表现为对商品征税之后,会使被征税商品价格上涨,造成纳税人减少对征税或重税商品的购买量,而增加对无税或轻税商品的购买量,即以无税或轻税商品替代征税或重税商品。
上述分析表明,无论是征收商品税还是征收所得税,也无论政府只对某一部分商品课税还是对全部商品课税,由于收入效应与替代效应的影响,都会改变人们对消费品的选择。
第五章
1、纳税人:又称纳税主体,是享有法定权利、负有纳税义务、直接缴纳税款的单位或个人。
2、负税人:是指税款的实际负担者。
3、税率:是税额与课税对象数额之间的比例。
4、累进税率:是就课税对象数额的大小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
5、起征点:是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时开始征税,未达到这个数额就不征税。但是,一旦达到这个数额,则全部课税对象都要征税。
6、免征额:是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7、画图说明“拉弗曲线”的含义。
图见P64
关于一个国家的税率总水平应如何确定,美国经济学家拉弗提出了著名的“拉弗曲线”原理。其基本观点是:在一定限度以内,税收收入将随税率的提高而增加,因为税源不会因税收的增加而等比例地减少;当税率超过了这个限度,继续提高税率,则税收收入不但不能增加,反而会下降。
如图中,横轴代表税率,纵轴代表税收收入。税率从原点开始为0,然后逐级增加到B点的100%,税收收入从原点向上计算,随着税率的变化而变化。税收收入与税率呈曲线OAB,税率由O点提高到C点,税收收入将由0增加到D。但税率提高超过一定限度,就会影响人们工作、储蓄和投资的积极性,从而导致税基减少的幅度大于税率提高的幅度,税收收入反而减少。如图所示,当税率由C提高到B时,税收收入会由D减少到O。从图上看,C点就是税率的临界点。在这个税率水平上,税收收入最多,为OD,超过这个界线,就是税收的禁区。由此得出的结论是,税率水平应以C为限。
“拉弗曲线”原理说明:高税率不一下取得高收入,而高收入也不一定要实行高税率,税率与税收之间存在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
8、1994年我国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所得税制的改革:A、企业所得税改革;B、个人所得税改革;
(2)流转税的改革:A、增值税;B、消费税;C、营业税;
(3)其他税种的改革:A、资源税;B、土地增值税;C、证券交易税;D、城乡维护建设税;E、城镇土地使用税;F、其他税种的调整。
1994年的税制改革后,我国工商税制的税种由32个减少到18个。
第六章
1、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
3、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增值税纳税人在从事应税货物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即营业税规定的各项劳务),且从事的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与某一项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无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
4、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或提供应税劳务收入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5、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6、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7、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8、根据对资本的处理方式不同,增值税可分为哪三种类型?
一、生产型增值税;二、收入型增值税;三、消费型增值税。
9、增值税有哪些优点?
一、消除重复征税;二、促进专业化协作;三、稳定财政收入;四、有利于出口退税;五、保持税收“中性”;六了、强化税收制约。
10、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划分?
为了严格增值税的管理,《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及会计核算健全与否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11、简述混合销售行为及其税务处理方法。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混合销售行为涉及的货物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只是针对一项销售行为而言的,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为了直接销售一批货物而提供的,二者之间是紧密相连的从属关系。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及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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