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师范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岭南师范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16号)和《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粤招办普〔2022〕52号)精神,现制定我校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下称普通专升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广东省户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广东省户籍,且在报名时具有广东省户籍连续满3年(未满3年的,需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且高考报名时为广东户籍)的普通高校往届专科毕业生。
  3.具有广东省户籍,且在报名时具有广东省户籍连续满3年,同时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仅限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累计1年以上(含1年),在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在2023年2月底前)。
  4.非广东省户籍,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应届及2021年以后毕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2024年起仅应届毕业生可报考)。
  5.非广东省户籍,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被外省普通高校录取并就读的应届及2021年以后毕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2024年起仅应届毕业生可报考)。
户籍类别  6.报考建档立卡类别的,需符合户籍、学历等相应报考条件,且必须为原省级以上扶贫管理部门登记在册人员。广东省户籍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为广东省乡村振兴局登记在册,有建档立卡资料的考生(以广东省乡村振兴局提供的数据为准);外省户籍原建档立卡的考生,原则上应为原国家层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需提供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本人信息页截图并盖当地管理机构公章)。
  7.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文化课考试专升本招生,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含保留学籍的学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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