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受杖刑为何要脱裤子?答案真出人意料
古代⼥⼦受杖刑为何要脱裤⼦?答案真出⼈意料
众所周知,杖刑就是⽤⽵板或荆条拷打犯⼈脊背、臀部、⼤腿的⼀种刑罚。纵观中国历史,杖刑作为古代官员惩罚犯⼈的常⽤⼿段之⼀,实际应⽤可谓是⼗分⼴泛!
相信⼤家在古装剧中也经常都能看见,犯⼈被脱掉裤⼦打板⼦的情况。这样让我们产⽣了疑问,古代的杖刑到底要不要脱掉⾐服受刑呢?
根据《尚书·舜典》记载,杖刑作为中国历史上最古⽼的刑罚之⼀。其早在三皇五帝的那个上古年代就已经出现,并得到了应⽤,在当时是⽤来惩罚失职官员的⼀种⼿段。当然这种⽅法在当时并没有得到普遍应⽤,更多的其实只是上层⼈⼠之间的⼀种私刑。
古代刑罚
像春秋战国时期著名的军事家孙膑就是因为庞涓嫉妒其才华,所以⽤杖刑打断了他的双腿,事实上杖作为公认的刑种还得从东汉时期算起.
到了南北朝时期,杖刑已经在中国历史上被⼈们使⽤了近三千年的时间,体系也逐渐成熟。
最终南梁武帝萧衍将杖刑划分为了⼤杖、法杖、⼩杖三个等级,并列为五⼤常⽤刑法之⼀。因此杖刑也被正式列⼊了刑书,被国家⼴泛应⽤,成为了朝廷官员惩罚犯⼈的⼀种常⽤的刑罚⼿段。
到了隋唐时期,随着杖刑的使⽤越来越规范,杖刑的受杖部位也被分为了背、腿、臀这三个固定受刑部位,并详细规定了杖刑的种类以及杖的尺⼨⼤⼩。《唐律》就有规定,在杖刑的时候,⾏刑者如果不按照规定处罚犯⼈,⾏刑者还会受到杖30的处罚。
到了宋朝,杖刑慢慢的退出了主刑的⾏列,成为了⼀种附加刑。⽐如按照《宋史·刑法志》规定,被流放三千⾥的犯⼈还会受到附加杖:刑背部⼆⼗⼤板的处罚。
另外由于宋朝朱程理学的兴起和贞洁烈⼥思想萌发,⼥⼦的贞洁也越来越得到⼈们的重视。因此宋、明、清三朝的律法都有明⽂规定,如果妇⼈⼀旦红杏出墙、犯了奸罪,那就必须要“去⾐受杖”。这使得受刑之⼈不但会受到⽪⾁之苦,还能到凌辱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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