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与借贷合同有哪些区别
借款合同与借贷合同有哪些区别
在向他⼈借贷的时候就需要签订借贷合同,这个借贷合同主要是针对于⼀些贷款相关的业务,那么借款合同和借款合同有哪些区别呢?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金融机构有哪些借款合同与借贷合同有哪些区别
关于借贷合同与借款合同区别如下:
1、两者的主体要求不同。借款合同的贷款⽅只能是国家专业银⾏、其他⾦融机构和信⽤合作社,借款⽅只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法⼈、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借贷合同中的出借⽅和借⽤⽅,都可以是法⼈、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公民个⼈等。
2、两者的标的物范围不同。借款合同的标的物⽐较单⼀,只能是货币;⽽借贷合同的标的物则包括货币和其他“种类物”。
借贷合同,是指出借⼈把⼀定数量的货币或种类物交付给借⽤⼈,借⽤⼈按照约定定期或不定期地将同等数量的货币或茼等数量质量的种类物归还给出借⼈的协议。借⽤⼈⼀般要向出借⼈⽀付利息。按借贷标的不同,可分为货币借贷合同和实物借贷合同。按借贷合同主体的不同,可分为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借
贷合同;集体经济组织与公民之间的借贷合同;国家银⾏等⾦融组织与法⼈、公民之间的借贷合同。
借款合同特征
①属于要物合同(实践合同)。除当事⼈协议外,在出借⼈把货币或实物交付借⽤⼈时,合同才能成⽴,双⽅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发⽣。企、事业单位的借款合同根据国家批准的借贷计划和有关规定签订,合同⾃签订时起成⽴。
②属于单务合同,借贷合同成⽴后,只有借⽤⼈单⽅⾯承担偿还的义务。出借⼈则享有收回原本或收取本息的权利,⽽不负对待给付的义务。但对于有偿的借贷,如标的物有瑕疵,出借⼈应另换⽆瑕疵的物,借⽤⼈并得请求赔偿因此所受的损失。⼀般认为,出借⼈对故意隐瞒实物的瑕疵所发⽣的损害,负赔偿责任。
③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借贷合同的⽬的,在以货币或实物供对⽅消费或处分,使借⽤⼈通过借⽤合同⽽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因此,出借⼈必须是有权处分标的物的⼈。标的物亦限于货币和其他代替物,其风险亦由借⽤⼈承担。因此它与借⽤合同以及租赁合同以特定物为标的,且不移转所有权不同。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般向银⾏或者是其他⾦融机构签订借款的时候才会签借款合同,如果⾃
⼰和其他⾃然⼈签订的借款的话那么就是借贷合同,当然也可以直接签借条或者是⽋条,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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