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现有信贷格局下国有商业银行小贷中心的可持续发展
【摘要】近几年,小企业的贷款成为金融机构新的利润增长点之一,本文从国有商业银行小贷中心设立的必要性分析,对国有商业银行设立小贷中心进行swot分析,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小贷中心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国有商业银行,小贷中心,swot分析
一、国有商业银行小贷中心金融机构有哪些
为鼓励商业银行做好小企业贷款,2007年银监会在市场准入和结构布局上对表现出的单位实行鼓励和优惠政策。优惠政策包括:对小企业贷款业务上表现出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可以准予其增设机构和网点,扩大小企业贷款业务的成果;对在小企业贷款业务上表现出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准予其跨区域增设机构和网点,以改进和提高对落后地区的小企业金融服务水平。08年12月银监会首次提出来《关于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转专营机构的指导意见》,要求各银行建立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所谓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即指根据战略事业部模式建立、主要为小企业提供授信服务的专业化机构,此类机构可以申请单独
颁发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具有准子银行、准法人机构的性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小贷中心。
二、国有商业银行小贷中心的swot分析
目前来看,国有商业银行小贷中心的设立有利有弊,我们采用swot分析法来分析这一问题。
1、s(strength)——优势。资金优势:根据2009年中国银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占到全国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的51.3% ,可以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是我国银行体系乃至金融体系的支柱。国有商业银行的小企业贷款业务较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有较大的资金优势。风险承受力优势:国有商业银行基于其雄厚的资金优势,对违约风险的承受能力较强,单个或多个小企业违约不会对其经营活动产生致命影响,而一些小贷公司风险承受能力就明显不如国有商业银行。
2、w(weakness)——劣势。首先,由于国有商业银行“最终所有者”缺位,仍存在着较严重的委托代理问题,由此产生了代理人的风险厌恶行为,一二级分行由于银行规模较大并
身兼管理职能主要对大型企业开展信贷业务,这样开展中小企业贷款的任务就落在了基层行身上,基层行在中小企业贷款方面本来较上级行有信息优势,基层行的各级代理人为了避免承担风险,并不愿意发放自身审批权限以内的小额贷款( 主要是中小企业贷款),以分散责任,这在相当程度上阻碍了中小企业贷款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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