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业务相关规定(doc 4页)
中国气象局文件
气发〔2008〕476号
关于印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发布业务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计划单列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为了规范各级气象台站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业务工作,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中国气象局组织制定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业务规定》。现将该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预测减灾司。
附件:《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业务规定》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业务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各级气象台站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业务工作,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级气象台站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特点,明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气象台站预警信号发布权限。
台风预警信号分为几种第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台应当加强对地、县级气象台站预警信号发布工作的技术指导工作。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含变更)、解除前,上下级气象台站应当加强预报会商和信息沟通,确保各级气象台站预警信号发布的协调一致。
第四条 预警信号的发布(含变更)、解除实行分级签发制。黄、蓝预警信号由气象台台长或者其授权人员签发,橙、红预警信号由分管局领导或者其授权人员签发。
第五条 同时出现或者预报可能出现多种气象灾害时,可以按照相对应的标准同时发布多种预警信号。也可以根据服务效果,以其中一种或几种预警信号为主发布,同时在发布内容中明确其他灾种的相关预警信息。
当受热带气旋影响,同时达到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发布标准时,根据服务效果,可以选择级别较高或者影响程度较重的一种预警信号发布,同时在发布内容中明确其他灾种的相关预警信息;但是同时达到台风、暴雨橙及以上预警信号发布标准,应当同时发布台风、暴雨预警信号。
当受冷空气影响,同时达到寒潮、大风、暴雪、沙尘暴、霜冻、道路结冰等预警信号发布标准时,根据服务效果,可以选择级别较高或者影响程度较重的一种预警信号发布,同时在发布内容中明确其他灾种的相关预警信息;但是多个灾种同时达到橙及以上预警信号发布标准,应当同时发布多个灾种的预警信号。
当受强对流天气影响,同时达到雷电、冰雹、暴雨、大风等预警信号发布标准时,根据服务需要,可以选择级别较高或者影响程度较重的一种预警信号发布,同时在其发布内容中明确其他灾种的预警信息;但是多个灾种同时达到橙及以上预警信号发布标准,应当同时发布多个灾种的预警信号。
第六条 预警信号的发布用语应当遵循“重点突出、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原则,准确描述发布台站、发布时间、灾害种类、预警信号等级、实况和发展趋势、影响范围、防御指南等。影响区域应当尽可能明确具体、表述清楚。
发布用语格式参见附录1。
第七条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后,若灾害状况维持同一预警标准并且长时间持续,每天只需确认一次预警信号,不需连续多次发布预警信号。为起到预警效果,应当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连续滚动公告,并在公众预报用语中增加相应提示。
第八条 预警信号发布后,应当及时通过决策气象服务短信平台或以传真、电话等方式向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并通过电视、广播、网络、“12121”电话或手机短信、小区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告。
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对电视、广播、网络等传媒是否按照规定和协议准确播发预警信号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补发和纠正延误或错漏的预警信息,并查明原因,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第九条 发布(含变更)和解除预警信号后,应在十五分钟内通过灾情直报系统上传中国气象局,供全国共享。
上传格式参见附录2。
第十条 预警信号发布(含变更)、解除信息应当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编号、信号类别、发布时间、制作人、制作时间、签发人、签发时间、发布途径、接收人、接收单位等。
气象灾害过程结束后,应当及时收集预警信号发布(含变更)、确认、解除效果和存在的问题。
第十一条 预警信号发布后直至解除,中间没有变更和确认,计为发布1次。
预警信号发布后直至解除,中间变更1次、确认1次,计为发布3次;中间变更M次、确认N次,则发布次数计为M+N+1次。
第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每年应当对全年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工作进行总结,并于次年1月20日前将前一年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工作总结报送中国气象局。
总结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全年预警信号发布的种类、次数;
(二)分灾种预警信号命中率、准确率、空报率、漏报率以及正确发布预警信号的提前时间(精确到分),效果(防灾减灾效益、政府与公众的评价);
(三)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等。
命中率:
准确率:
漏报率:
空报率:
式中,NA为预警信号发布正确的次(站)数、NB为预警信号发布空报次(站)数、NC为预警信号发布漏报次(站)数。
第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省、地、县三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标准和业务流程。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05年6月1日印发的《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
业务规范》(试行,气预函〔2005〕47号)同时废止。
附录1:
预警信号发布用语格式
1.预警信号发布用语(含变更)
ΧΧ省(ΧΧ市ΧΧ县)气象台(站)今天(或ΧΧ月ΧΧ日)ΧΧ时ΧΧ分(统一用北京时,下同)发布ΧΧ预警信号;预计未来ΧΧ小时内ΧΧ地区将受(或出现)ΧΧ影响(天气),将出现ΧΧ(天气现象描述)。请有关单位和人员作好防范准备(具体防范措施略)。
举例:
浙江省气象台今天16时10分发布台风蓝预警信号;预计未来24小时内温州沿海地区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将出现平均风力6级以上或阵风8级以上的大风。请有关单位和人员作好防范准备(具体防范措施略)。
2.预警信号确认用语
ΧΧ省(ΧΧ市ΧΧ县)气象台(站)今天(或ΧΧ月ΧΧ日)ΧΧ时ΧΧ分继续发布ΧΧ预警信号;预计未来ΧΧ小时内ΧΧ地区仍将出现ΧΧ天气。请有关单位和人员作好防范准备(具体防范措施略)。
举例:
浙江省气象台今天06时00分继续发布台风红预警信号;预计未来24小时内温州沿海地区继续受台风影响,将出现平均风力12级以上大风。请有关单位和人员继续作好防范准备(具体防范措施略)。
3.预警信号解除用语
ΧΧ省(ΧΧ市ΧΧ县)气象台(站)今天(或ΧΧ月ΧΧ日)ΧΧ时ΧΧ分解除ΧΧ预警信号。
举例:
浙江省气象台今天晚上22时15分解除台风红预警信号。
附录2:
预警信号上传格式
××省(××市××县)×月×日×时×分发布×××预警信号。
举例:
浙江省气象台8月10日16时00分发布台风黄预警信号(发布);
浙江省气象台8月11日16时00分发布台风橙预警信号(变更);
浙江省气象台8月11日21时00分发布台风红预警信号(变更);
浙江省气象台8月12日06时00分继续发布台风红预警信号(确认);
浙江省气象台8月12日22时15分解除台风红预警信号(解除)。
校对:孟婵 (共印50份)
中国气象局办公室
2008年11月21日印发
主题词:气象 业务 规定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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