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厂房装修合同协议正规范本5篇
公司厂房装修合同协议正规范本5篇
  公司厂房装修合同正规范本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 工程装修内容
  围墙制作 横幅制作 灯箱 商铺门面 导视牌 电梯间 商铺门面
  三、工程支付金额:
  四、 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每月按乙方所制作工程的费用,经双方核对无误后支付给乙方。
  五、双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
  2、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工程设计和要求完成工程工作。
  六、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 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 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3、 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装修电话
  4、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5、 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盖公章) (盖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厂房装修合同正规范本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 工程概况: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 工程装修内容
  三、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 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 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 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 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 内付清。
  七、双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 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 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 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 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 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盖公章) (盖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公司厂房装修合同正规范本3
  甲 方: 乙 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委托乙方承担施工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见附件《房屋租赁合同》。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施工(详见工程报价单项目备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工程报价单项目备注);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工程报价单项目备注);
  1.4 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工程施工内容及施工费用以本工程报价单为准。工程完工后若需开具正规税务发票,税费按实际发生的工程总金额6%计算,加入原工程总造价。
  1.5工程期限:双方商定本工程期限共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乙方须按时按质完成施工项目任务,因特殊不可抗力因素而延误工期,双方另行商议协调处理。
  第二条 甲方义务
  2.1 开工前 天,为乙方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杂物,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若甲方对不易搬动的物品、陈设进行必要的保护措施,因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2 提供施工期间乙方所需的现场临时办公场所; 2.3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2.4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2.5 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缴纳物业管理处报批所需的一切费用。 2.6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场地的,须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工作。
2.7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登记手续和其他变更项目事宜。 2.8 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所需用的自购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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