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经验:融资租赁会计分录
融资租赁会计分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的解释,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
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所有权有可能转移,也有可能不转移。
抵押贷款利率 1、租赁开始日的会计处理。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通常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
赁资产原账面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并将两者之间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承租人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如果知道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应当采用出租人的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应当采用租赁合同中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如果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和租赁合同中规定的利率都无法得到,应当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其中租赁内含利率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资产原帐面价值的折现率。
 2、初始直接费用的会计处理。初始直接费用是指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
的过程中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费用。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通常有印花税、佣金、律师费、差旅费、谈判发生的费用等。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在满足资本化的条件下,应当计入资产的账面价值。其帐务处理为: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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