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南 ...
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南宁建设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共南宁市委员会,南宁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8.14
【字 号】南办发[2013]68号
【施行日期】2013.08.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化
正文
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南宁建设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南办发〔2013〕68号)
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开发区,各人民团体,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单位,市直各企业:
  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南宁建设活动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三无人员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8月14日
  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南宁建设活动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平安建设的战略部署,努力实现我市争创全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市的奋斗目标,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建设平安广西活动的意见》(桂发〔2012〕12号)的精神,进一步深入开展平安南宁建设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中央政法委建设平安中国的总体部署,以平安建设为载体,以提升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推进平安南宁建设,努力营造“人人积小安,共建大平安”的良好氛围,积极引导广大众参与平安南宁建设活动,着力构建首府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实现富民安民共进,为南宁市率先建成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围绕“两上升三下降”(众的安全感不断上升,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上升;重大刑事案件下降、重大体性事件下降、重大安全事故下降)的目标,持续推进平安南宁建设、法治建设、权益保障、服务管理、社会治理,标本兼治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经过不
断努力,平安南宁创建体系全面建成,防范违法犯罪、化解社会矛盾、消除安全隐患的各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得到积极预防和有效治理,平安建设氛围深入人心,众安全感在全区排位靠前,把我市建设成为全区平安建设的排头兵、社会和谐稳定的模范市、人民众安居乐业的法治市。
  三、工作内容
  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综治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平安”的理念和富民安民共进的理念,切实加强对平安南宁建设的科学规划,突出抓好深化平安南宁建设的两个载体和十项重点工作,在更高起点、更高水平上建设平安南宁。
  (一)全力抓好两个载体
  1.抓好“人人积小安,共建大平安”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出台本级本部门关于开展“人人积小安,共建大平安”活动的方案,确保深化平安南宁建设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实现新的突破。
  2.继续抓好政法民生七大工程。各牵头单位、职能部门要继续深入实施政法民生七大工程
(即社会治安混乱地区整治工程、打黑除恶工程、基层治安防控网工程、社会禁毒工程、预防青少年犯罪工程、司法援助工程和政法队伍建设工程),善于总结推进政法民生工程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二)突出抓好十项重点工作
  1.强化基层平安建设活动。今年9月份前出台深化平安乡镇(街道)建设总体方案、指标体系和实施步骤、考核标准。推动深化平安乡村、平安社区、平安市场、平安企业、平安医院、平安景区、平安寺庙、平安家庭等各种形式的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实现全市平安建设覆盖面达到80%以上,确保系列平安建设活动取得成效。开展平安南宁建设“双百”(评选100个平安示范单位和100个平安示范村、居)竞赛活动,由市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综治委统一命名挂牌。
  2.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感。一是强力推进社会管理监控报警联网系统建设。继续完善天网工程,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实现高清社会治安视频监控摄像头覆盖到全市乡镇(街道)主要街道、公共场所、治安复杂区域。积极指导督促涉及金融、能源、公交、校园、医院、居民小区、供水、供电、供气等重点场所、重要部位、重要路段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并与公安机关报警中心联网,全面建成覆盖全市社会面的自下而上的社会管理视频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积极推广运用门禁系统、楼宇对讲、周界报警等各种安全防范技术,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支持,引导和鼓励广大众积极应用科技防范手段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二是提升街面巡逻防控网防控效能。深入开展一村一警、“大走访”活动,大力提升社区警务的工作效能,形成良好的众基础和信息平台;继续深化以城区为重点的复合型警务机制改革,建立完善派出所及警务站防控工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科学设定考评指标,有效引导民警夯实工作基础,落实防控措施,确保防控工作出实效。三是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重点打击整治行动。围绕影响人民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加强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城市管理薄弱地区的管理,加大防范、打击、整治力度。对社会治安秩序混乱、社会治安问题突出或者存在重大治安隐患的重点地区,要逐级挂牌督办,严肃责任追究,实行限期整治,各县(区)、各开发区要精心组织精干力量,每季度开展一次以上集中综合整治行动,改善社会治安状况,确保社会公众安全感明显提升。
  3.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一是深化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基本实现市区内流动人口“一卡通”,使流动人口享
受到最基本的公共服务。二是强化特殊人管理。加强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加快推进专门(工读)学校建设,壮大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工作队伍。继续抓好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出监必接必送制度,做好“三无人员”救助帮扶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工作。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服务管理,研究制定集中收治、管理、服务的措施,落实对精神病人的收治、管控责任。三是加强两新组织管理。推进新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完善新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登记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推动综治工作向新社会组织和新经济组织延伸,落实法定代表人内部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各类企业党(团)组织、工会及综治机构,切实发挥管理作用,维护企业稳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4.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推动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推行对涉及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工程项目公示、听证等制度,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社会矛盾。加大行政复议和行政调解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发挥行政机关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源头预防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和行政处置环节,防止激化升级。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联系众、畅通众诉求渠道的平台作用,
建立多种形式的人民调解组织,完善劳动补贴方式,激发基层调解人员工作积极性。
  5.深入推进法治南宁建设。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行政行为失当产生的社会矛盾。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建立行政执法效能考评、问责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完善公开办事制度。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正确引导众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要带头维护法律权威,不干预案件办理,支持执法和司法部门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执法、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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