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精神卫生现状调查的通知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精神卫生现状调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辽宁省卫生厅
【公布日期】2008.11.27
【字 号】辽卫函字[2008]499号
【施行日期】2008.11.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
正文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精神卫生现状调查的通知
(辽卫函字〔2008〕499号)
各市卫生局,省三院:
  为了解我省精神卫生工作的现状,分析当前精神卫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制定今后我省精神卫生工作策略,顺利推进《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2010)》的实施,全面落实《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2008年-2015年)》,决定开展一次全省精神卫生现状调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到本次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负责本地精神卫生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负责精神卫生工作的机构和相关部门具体完成调查填报工作。
  二、我厅组织专家制定了《辽宁省精神卫生现状调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见附件),各地要根据《方案》要求开展调查,认真填写、核查调查表,防止遗漏,保证本地区调查资料的准确和完整。省卫生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地调查情况进行抽查。
  三、请各市于09年2月28日前将调查表(须加盖本单位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公章)和电子
版报送至省精神卫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精神卫生中心),表格填报有关问题,请与省精神卫生中心联系。
  传真号码:0410-382153   :**************
  附件:辽宁省精神卫生现状调查方案
辽宁省卫生厅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辽宁省精神卫生现状调查方案
  精神卫生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众身心健康和社会稳定,对保障社会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精神卫生工作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建立了领导协调机制,初步形成了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精神疾病三级防治网络,专业
人才队伍不断扩大,形成了独具特的防治模式。进入90年代,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们对精神健康需求不断提高,我省精神卫生工作由于种种原因发展缓慢,与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不相适应。具体表现在:精神卫生防治网络不完善、防治机构和人员队伍短缺、尚未建立有效的机构间工作衔接机制、总体服务资源不足且管理分散、地区差异明显、精神疾病社区管理康复薄弱、预防和识别处理精神疾病与心理行为问题的力度不够等问题。
  为了解我省精神卫生工作的现状,研究制定今后我省精神卫生工作策略,顺利推进《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2010)》的实施,全面落实《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2008年-2015年)》,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2010)》的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2008年-2015年)》。
  二、调查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我省各地开展精神卫生工作状况、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独立与非独立精神卫生机构现状。
  三、三无人员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区、县(市)卫生行政区划为基础单位,包括卫生、民政、教育、公安等有关部门及所属独立设置和非独立设置的精神卫生机构。
  四、调查方法
  调查采取填写调查表的形式进行。调查结果逐级上报,由各市卫生局统一整理、汇总并报送省精神卫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精神卫生中心)。各市卫生局要对辖区内的调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省卫生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地调查情况进行抽查,以保证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保障措施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对调查工作给予大力的支持,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使调查工作顺利
实施。要加强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以保证调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省卫生厅将组织开展有关人员培训。
  附表:1、辽宁省  市精神卫生情况调查表(由地市级卫生局填报)
  2、辽宁省区,县(市)精神卫生情况调查(由区、县(市)级卫生局填报)
  3、辽宁省独立精神卫生机构调查表(由具法人机构且有病床的精神卫生机构填报)
  4、辽宁省非独立精神卫生机构调查表(由综合医院、科研单位、医学院校、慢性病防治等机构填报)
  附表1:
辽宁省市精神卫生情况调查表
(本调查数据以2008年12月底资料为准)
  一、基本情况
  1、全市人口总数(含流动人口)万,其中常住人口  万。
  2、独立精神卫生机构(法人机构且有病床)总数  所,总病床数  张。卫生系统   所,民政系统   所,公安系统   所,企业系统   所,民营/个体   所,部队     所,其他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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