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职补偿金的6个税务问题!
关于离职补偿⾦的6个税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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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职补偿⾦的6个税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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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师,我在单位⼯作⼗⼏年了,我若是从单位主动辞职,是否有离职补偿⾦?
答复:
从单位主动辞职,⼀般来讲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当然特殊情形也会存在补偿,⽐如:⽤⼈单位以不正当⼿段调离员⼯的岗位,虽然不是开除员⼯,但⽤⼈单位侵害员⼯利益,使员⼯“⾃⾏离职”的⼿段,也是⾮法的,员⼯有权利要求⽤⼈单位予以补偿。
再⽐如:未⾜额或者未及时⽀付劳动⼯资的、或者⽆理由克扣⼯作的、或者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此为由离职并获得经济补偿⾦。
问题⼆
⽼师,公司⽀付职⼯的离职补偿⾦,如何做账?
答复:
借:应付职⼯薪酬-辞退福利 10万元
贷:银⾏存款 10万元
提醒⼀:
员⼯辞退福利属于职⼯薪酬核算范围,但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的⼯资薪⾦范畴。
提醒⼆:
离职员⼯已经不是企业“任职或者受雇”⼈员,因此离职补偿⾦不属于⼯资薪⾦的范围。
参考: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三⼗四条规定,企业发⽣的合理的⼯资薪⾦⽀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资薪⾦,是指企业每⼀纳税年度⽀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的所有现⾦形式或者⾮现⾦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资、奖⾦、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资,以及与员⼯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出。
问题三
⽼师,公司⽀付职⼯的离职补偿⾦,是否属于福利费的范围?
答复:
辞退福利并不属于职⼯福利费范围。因此,职⼯辞退福利不应作为职⼯福利费⽀出按不超过⼯资薪⾦总额14%的部分在税前扣除。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薪⾦及职⼯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关于职⼯福利费扣除问题规定
《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的企业职⼯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尚未实⾏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的设备、设施和⼈员费⽤,包括职⼯⾷堂、职⼯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和福利部门⼯作⼈员的⼯资薪⾦、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劳务费等。
(⼆)为职⼯卫⽣保健、⽣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未实⾏医疗统筹企业职⼯医疗费⽤、职⼯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防暑降温费、职⼯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堂经费补贴、职⼯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的其他职⼯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问题四
⽼师,公司⽀付职⼯的离职补偿⾦,企业所得税前是否允许扣除?
答复:
是的允许扣除,职⼯辞退福利既不属于⼯资薪⾦也不属于职⼯福利费,⽽应属于与取得应纳税收⼊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出。
参考⼀:
企业与员⼯解除劳动合同,⽀付给员⼯的离职补偿⾦,如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2020-09-11
答:企业与受雇⼈员解除劳动合同,⽀付给职⼯的⼀次性补偿⾦,在不超过《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标准和天津市政府相关部门规定标准的部分,可以在税前扣除。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华为集团内部⼈员调动离职补偿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税总函〔2015〕299号)规定,企业根据公司财务制度为职⼯提取离职补偿费,在进⾏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当年度“预提费⽤”科⽬发⽣额进⾏纳税调整,待职⼯从企业离职并实际领取离职补偿费后,企业可按规定进⾏税前扣除。
参考三:
怎么辞职才能拿到补偿金《企业所得税法》第⼋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的与取得收⼊有关的、合理的⽀出,包括成本、费⽤、税⾦、损失和其他⽀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同时,第⼆⼗⼀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政法规的规定不⼀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问题五
⽼师,公司⽀付职⼯的离职补偿⾦,有标准吗?
答复:
答复: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作的年限,每满⼀年⽀付⼀个⽉⼯资的标准向劳动者⽀付。六个⽉以上不满⼀年的,按⼀年计算;不满六个⽉的,向劳动者⽀付半个⽉⼯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资⾼于⽤⼈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平均⼯资三倍的,向其⽀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平均⼯资三倍的数额⽀付,向其⽀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不超过⼗⼆年。
公式是:离职补偿⾦额=⽉平均⼯资*⽉份。
⽉份根据⼯作年限算,每满1年折成1个⽉,不满半年折成半个⽉,满半年不满1年,折成1个⽉,上限是12个⽉。
参考:
《劳动合同法》第四⼗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后,⽤⼈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作的年限,每满⼀年⽀付⼀个⽉⼯资的标准向劳动者⽀付经济补偿。六个⽉以上不满⼀年的,按⼀年计算;不满六个⽉的,⽀付半个⽉⼯资的经济补偿。
问题六
⽼师,公司⽀付职⼯的离职补偿⾦,是否需要缴纳个⼈所得税?
答复:
个⼈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次性补偿收⼊(包括⽤⼈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平均⼯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参考: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个⼈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次性补偿收⼊(包括⽤⼈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平均⼯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所得税;离职经济补偿⾦超过当地上年职⼯平均⼯资3倍数额的部分,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
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注意:
个税申报系统中选择:解除劳动合同⼀次性补偿⾦这项进⾏申报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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