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问答系列解读六⼗⼋】公务员辞去领导职务有哪⼏种情形?
第⼗三章辞职与辞退
提问
六⼗⼋、公务员辞去领导职务有哪⼏种情形?
回答
根据公务员法第⼋⼗七条规定,公务员辞去领导职务包括因公辞职、⾃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4种情形。
因公辞职。指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作变动依照法律规定,辞去现任领导职务。按照《党政领导⼲部辞职暂⾏规定》,领导⼲部担任由⼈⼤、政协选举产⽣的领导职务,任期未满因⼯作需要变动职务,依照法律或者政协章程规定应当辞去现任领导职务的,向本级⼈民代表⼤会、⼈⼤常委会或者政协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领导⼲部因公辞职,应当在接到党委(党组)通知后7⽇内,向任免机关提出辞去现任职务的书⾯申请。因公辞职的领导⼲部另有任⽤,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拟任职务与现任职务不能同时担任的,应当在任免机关批准其辞职后,再对外公布其新任职务。
⾃愿辞职。指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或者其他原因,⾃愿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按照《党政领导⼲部辞职暂⾏规定》,党政领导⼲部⾃愿辞职的程序为:(1)⼲部本⼈按照⼲部管理权限,以书⾯形式向党委(党组)提出辞职申请。辞职申请应当说明辞职原因等情况,辞去公职的还应说明辞职后去向等。(2)组织(⼈事)部门对⼲部辞职原因、辞职条件等有关情况进⾏了解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审核中应当听取⼲部所在单位的意见及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的意见,并与⼲部本⼈谈话。(3)按照⼲部管理权限,党委(党组)集体研究,作出同意辞职、不同意辞职或者暂缓辞职的决定。对申请辞去领导职务同时辞去公职的,党委(党组)除对是否同意其辞去领导职务作出决定外,还应对是否同意其辞去公职作出决定。(4)党委(党组)作出同意辞职决定后,按照有关辞职与辞退规定办理辞职⼿续。由⼈⼤、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部,依照法律或者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党委(党组)应当⾃接到⼲部辞职申请之⽇起3个⽉内予以答复。答复意见应当以书⾯形式通知辞职⼲部所在单位和⼲部本⼈。超过3个⽉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辞职。党政领导⼲部不得辞去领导职务的情形包括: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继续处理的;由⼈⼤、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部任职不满1年的;正在接受纪检机关(监察部门)、司法机关调查或者审计机关审计的;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引咎辞职。指领导成员因⼯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对重⼤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按照《党政领导⼲部辞职暂⾏规定》,党政领导⼲部应当引咎
辞职的情形包括9种:(1)因⼯作失职,引发严重的体性事件,或者对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2)决策严重失误,造成巨⼤经济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3)在抗灾救灾、防治疫情等⽅⾯严重失职,造成重⼤损失或者恶出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4)在安全⼯作⽅⾯严重失职,连续或者多次发⽣重⼤责任事故,或者发⽣特⼤责任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的;连续或者多次发⽣特⼤责任事故,或者发⽣特别重⼤责任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的。(5)在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社会管理等⽅⾯管理、监督严重失职,连续或者多次发⽣重⼤事故、重⼤案件,造成巨⼤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6)执⾏《党政领导⼲部选拔任⽤⼯作条例》不⼒,造成⽤⼈严重失察、失误,影响恶劣,负主要领导责任的。(7)疏于管理监督,致使班⼦成员或者下属连续或多次出现严重违纪违法⾏为,造成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8)对配偶、⼦⼥、⾝边⼯作⼈员严重违纪违法知情不管,造成恶劣影响的。(9)有其他应当引咎辞职情形的。党政领导⼲部引咎辞职的程序为:(1)⼲部本⼈按照⼲部管理权限,以书⾯形式向党委(党组)提出辞职申请。辞职申请应当说明辞职原因和思想认识等。(2)组织(⼈事)部门对辞职原因等情况进⾏了解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审核中应当听取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的意见,并与⼲部本⼈谈话。(3)按照⼲部管理权限,党委(党组)集体研究,作出同意辞职、不同意辞职或者暂缓辞职的决定。党委(党组)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部所在单位和⼲部本⼈。(4)党委(党组)作出同意辞职决定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辞职⼿续。由⼈⼤、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部,依照法律或者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
责令辞职。指领导成员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的,或者应当引咎辞职本⼈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按照《党政领导⼲部辞职暂⾏规定》,责令辞职的程序为:(1)党委(党组)作出责令⼲部辞职的决定,并指派专⼈与⼲部本⼈谈话。责令⼲部辞职的决定应当以书⾯形式通知⼲部本⼈。(2)被责令辞职的⼲部应当在接到责令辞职通知后15⽇内向任免机关提出书⾯辞职申请。(3)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辞职⼿续。由⼈⼤、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部,依照法律或者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被责令辞职的⼲部若对组织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责令辞职通知后15⽇内,向作出决定的党委(党组)提出书⾯申诉。党委(党组)接到申诉后,应当及时组织⼈员进⾏核查,并在1个⽉内作出复议决定。复议决定以书⾯形式通知⼲部本⼈。复议决定仍维持原决定的,⼲部本⼈应当在接到复议决定后3⽇内向任免机关提出书⾯辞职申请。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上级党委(党组)反映,但应当执⾏复议决定。被责令辞职的领导⼲部不服从组织决定、拒不辞职的,予以免职或者提请情形任免机关予以罢免。
【《公务员法》问答系列解读】
【《公务员法》问答系列解读】
⼀、如何理解建设⾼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标和要求?
⼆、公务员法在落实坚持党对⼀切⼯作的领导⽅⾯有什么规定?
三、公务员的界定标准和范围是什么?
四、为什么修订后的公务员法要强化公务员的政治属性和定位?
五、如何理解公务员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六、如何理解公务员管理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七、如何理解公务员任⽤的原则?
⼋、修订后的公务员法为什么规定公务员就职时要进⾏宪法宣誓?
九、如何理解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修订后的公务员法在公务员的条件要求中突出政治标准的规定有哪些?⼗、如何理解公务员应当履⾏的义务,修订后的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应当履⾏的义务有哪些新的要求?
⼗⼀、如何理解公务员依法享有的权利?
公务员职位⼗⼆、如何理解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三、为什么要建⽴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制度?
⼗四、什么是公务员的职级,职级序列如何设置?
⼗五、如何理解公务员的职位设置?
⼗六、如何理解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的关系?
⼗七、公务员的级别如何确定,有什么功能?
⼗⼋、如何理解公务员的衔级制度?
⼗九、公务员录⽤的适⽤范围是什么?
⼆⼗、如何理解公务员录⽤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如何理解报考公务员需要具备的条件?
⼆⼗⼆、公务员录⽤的程序有哪些?
⼆⼗三、公务员录⽤考试的⽅式和内容包括哪些?
⼆⼗四、公务员录⽤考察有哪些要求?
⼆⼗五、新录⽤公务员试⽤期管理有哪些要求?
⼆⼗六、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和重点是什么,如何理解修订后的公务员法把政治素质作为考核的重点之⼀?
⼆⼗七、如何理解公务员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和定期考核的定位及其相互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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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准确把握公务员定期考核的⽅法和程序?
⼆⼗九、公务员定期考核4个等次确定的标准分别是什么?
三⼗、公务员定期考核结果如何运⽤?
三⼗⼀、公务员的任职⽅式有哪些?
三⼗⼆、如何理解选任制公务员职务任免的规定?
三⼗三、委任制公务员职务、职级的任免情形有哪些?
三⼗四、如何理解委任制公务员职务、职级的任免管理权限?
三⼗五、如何把握公务员兼职的规定?
三⼗六、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晋升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有什么规定?
三⼗七、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晋升的程序有什么规定?
三⼗⼋、修订后的公务员法对竞争性选拔⽅式作了哪些修改和调整?
三⼗九、如何理解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实⾏能上能下?
四⼗、如何理解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四⼗⼀、如何根据奖励情形给予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相应的奖励?
四⼗⼆、受奖励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四⼗三、什么情况下可以给公务员颁发纪念证书或者纪念章?
四⼗四、如何把握公务员奖励撤销的情形?
四⼗五、修订后的公务员法为什么要增加监督环节,对加强公务员⽇常监督有什么要求?
四⼗六、对公务员⽇常管理监督中发现问题的处理⽅式有哪些?
四⼗七、公务员请⽰报告⼯作、报告个⼈有关事项有哪些规定?
四⼗⼋、公务员应当遵守哪些纪律要求?
四⼗九、公务员对上级决定或者命令持有异议时如何执⾏?
五⼗、公务员处分的原则和程序是什么?
五⼗⼀、公务员受到处分后对晋升领导职务、职级以及级别、⼯资档次等⽅⾯的影响是什么,影响期多长?五⼗⼆、如何理解机关根据公务员⼯作职责的要求和提⾼公务员素质的需要,对公务员进⾏分类分级培训?五⼗三、如何理解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的功能定位并抓好组织实施?
五⼗四、为什么要加强对优秀年轻公务员的培训,重点培训内容和要求是什么?
五⼗五、如何理解加强公务员培训管理和结果使⽤的规定?
五⼗六、公务员交流⽅式主要有哪些?
五⼗七、修订后的公务员法对公务员挂职有什么规定?
五⼗⼋、如何理解公务员任职回避制度?
五⼗九、如何理解公务员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制度?
六⼗、公务员⼯资制度遵循哪些原则?
六⼗⼀、公务员⼯资由哪些项⽬构成?
六⼗⼆、如何确定和调整公务员的⼯资⽔平?
六⼗三、公务员的福利待遇有哪些,如何理解修订后的公务员法关于加班补助的规定?
六⼗四、对包括公务员在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作⼈员养⽼保险制度改⾰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六⼗五、公务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与其他参保⼈员是否⼀致?
六⼗六、如何理解公务员依法参加⼯伤保险、失业保险?
六⼗七、如何理解公务员辞去公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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