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2013年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作⼈员公告》是为⼤家整理的,希望对⼤家有所帮助。以下信息仅供参考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暂⾏办法>的通知》(皖⼈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下半年省统⼀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招聘计划申报⼯作的通知》(皖⼈社明电【2013】79号)精神和要求,经县政府批准并经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组织实施灵璧县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作⼈员⼯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1、坚持⾯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
3、坚持统⼀组织、分⼯负责。
⼆、招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
本次参加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9个,计划招聘⼯作⼈员66名,各岗位具体招聘⼈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附后《2013年灵璧县事业单位⼯作⼈员招聘计划(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的应、历届⼤学专科及以上或本科以及以上学历(个别岗位按具体要求),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条件,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端正。
3、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3年7⽉1⽇以后出⽣”(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作经历要求,按⾜年计算,截⽌时间为2013年12⽉31⽇;因⼯作单位变化出现中断时间的前后⼯作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在读期间参加勤⼯俭学、实习等不视为⼯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的⼈员,不得报考: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员;
(⼆)在读的全⽇制普通⾼校⾮应届毕业⽣;
(三)现役军⼈;
(四)经政府⼈⼒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为且在停考期内的⼈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为事业单位⼯作⼈员的其他情形⼈员。
招聘单位不得设置与岗位要求⽆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歧视性、指向性条件。
四、招聘步骤
1、报名⽅式和时间
报名采⽤络报名的⽅式进⾏,报名站为“安徽省⼈事考试”。报名时间为2013年8⽉22⽇9:00⾄8⽉26⽇16:00前结束,逾期不再补报。
2、上报名
报考⼈员登录“安徽省⼈事考试”进⾏报名,签署“诚信书”,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电⼦照⽚(近期免冠正⾯证件照,jpg格式,尺⼨为295X413像素,⼤⼩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式。报考⼈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等资格。
每位报考⼈员限报⼀个岗位,并使⽤本⼈同⼀有效居民⾝份证进⾏报名和参加考试。
3、报名确认
报考⼈员报名后⾄8⽉27⽇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事考试”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8⽉27⽇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员于8⽉28⽇16:00前登录“安徽省⼈事考试”按规定缴纳统考笔试费⽤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
享受国家最低⽣活保障⾦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的政策。此类⼈员报名后,先实⾏上确认和上缴费。9⽉16⽇9:00—17⽇16:00到宿州市⼈事考试中⼼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的审核确认⼿续(地址:宿州市银河⼀路政务新区主楼220房间)。办理减免⼿续时,报考⼈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簿等)。
4、其他事宜
应聘同⼀岗位的⼈员,其报考⼈数与岗位招聘数的⽐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规定开考⽐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例的特殊岗位(专业),须经县⼈⼒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员,可于8⽉30⽇9:00—16:00改报其他岗位。
五、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9⽉15⽇上午9:00—11:30。
2、笔试科⽬:
应聘管理岗位的考《公共基础知识(⼀)》,
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考《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以《安徽省2013年度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纲为准》。《考试⼤纲》发布在安徽省⼈事考试上。
《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语理解与表达,写作;
《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写作。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统考笔试考试⼤纲在省⼈事考试上统⼀发布。
笔试客观题部分⼀律⽤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部分⼀律⽤⿊⾊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的位置上作答。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20分。
报考⼈员可于9⽉11⽇⾄9⽉13⽇从“安徽省⼈事考试”⾃⾏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9⽉29⽇后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的不得进⼊下⼀环节。
5、“服务基层项⽬”⼈员,按规定执⾏加分政策。上述⼈员于2013年9⽉17⽇9:00⾄9⽉18⽇18:0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灵璧县⼈⼒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事管理股(:************)申报加分事宜。⼤学⽣“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学⽣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扶”⼈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扶”⼯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扶”⼯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校毕业⽣“三⽀⼀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制作的服务证和⼤学⽣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员,在相关站向社会公⽰5天,公⽰⽆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统考笔试成绩增加2分。
六、资格复审
灵璧县⼈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应聘⼈员统考笔试成绩从⾼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单位招聘岗位数量,统⼀按照1:3⽐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试的⼈员名单,并进⾏资格复审(达不到⽐例的,⼈
员确定以实有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员数为准)。最后⼀名如有数名考⽣笔试成绩相同的,⼀并确定为参加⾯试⼈选。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员上报名时提供的照⽚与信息,对照省⼈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照⽚与信息进⾏。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试资格。由此出现⼈选缺额的,在⾯试前依笔试成绩从⾼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制2013年应届毕业⽣的,须提供本⼈有效居民⾝份证原件、学⽣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员的,须提供本⼈有效居民⾝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作⼈员的,需按⼈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属“服务基层项⽬”岗位的⼈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学⽣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扶”⼯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扶”⼯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校毕业⽣“三⽀⼀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制作的服务证和⼤学⽣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本⼈有效居民⾝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上述⼈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制学历教育的⼈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学考试、成⼈教育等⼯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员,领取⾯试通知书,同时按规定办理⾯试缴费⼿续。
七、⾯试
1、⾯试⼈员确定:以资格复审合格⼈员为准。
2、⾯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及内容届时详见灵璧县⼈⼒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站公告。
⼋、成绩合成
报考⼈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试成绩合成确定后按百分制计算,在灵璧县⼈社局站公布。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60%(计算公式:统考笔试成绩÷1.2×0.6),⾯试成绩占40%;计算时保留到⼩数点后两位,⼩数点第三位四舍五⼊。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员考试最终成绩,从⾼分到低分,按1:1⽐例等额确定进⼊考察、体检⼈员【如最终成绩相同,按下列顺序取舍:A、笔试成绩(含加分)⾼的优先; B、学历⾼的优先】。
九、考察与体检
1、考察由灵璧县⼈社局会同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的情况,同时对拟聘⼈员资格条件进⾏复审。
2、对考察合格者进⾏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体检通⽤标准(试⾏)》等规定和规程执⾏,不合格⼈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作由灵璧县⼈社局组织实施。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次。考察、体检最终结果公⽰结束,不再递补。
在招聘期间,考⽣如不按规定参加专业测试、体检、办理有关⼿续等,视为⾃动弃权。
⼗、公⽰
对考察、体检合格⼈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例拟定聘⽤⼈员,在灵璧县⼈民政府
(v)、灵璧县⼈⼒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lbrsj)进⾏公⽰,公⽰时间为7天。
⼗⼀、聘⽤
公⽰⽆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续。公⽰有异议的,经查实确有问题的取消聘⽤资格。被聘⽤⼈员在试⽤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关系。
⼗⼆、纪律与监督
1、实⾏回避制度。凡与聘⽤单位负责⼈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单位负责⼈和招聘⼯作⼈员在办理⼈员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支一扶报名条件2、对有违反《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暂⾏办法》(皖⼈社发〔2010〕78号)第40条、第41条、第42条规定情形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灵璧县⼈⼒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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