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内蒙古赤峰市市直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121人...
【导语】2022年内蒙古⾚峰市市直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作⼈员招聘公告【121⼈】已发布,第⼀阶段:“项⽬⼈员”岗位报名时间:2022年4⽉14⽇9:00—4⽉20⽇12:00;第⼆阶段:普通岗位和部分变更属性岗位报名时间:2022年4⽉18⽇9:00—4⽉22⽇12:00,现将招聘公告原⽂发布如下:
  根据国家和⾃治区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和《⾚峰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作⼈员⼯作⽅案》,按照编制部门下达的⾚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开展2022年度⾚峰市市直事业单位⾯向社会公开招聘⼯作⼈员⼯作。
  ⼀、招聘计划
  ⾚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21名在编⼯作⼈员。
  ⼆、招聘岗位
  详见《2022年度⾚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作⼈员岗位计划表》。
  部分岗位招聘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校毕业⽣服务基层项⽬⼈员”和“⼤学⽣退役⼠兵”(以下简称“项⽬⼈员”,最低服务满2年)。部分岗位招聘“蒙汉兼通”⼈员。
三支一扶报名条件
  (⼀)服务基层项⽬⼈员是指: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校毕业⽣。具体包括:
⾃治区⼈⼒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校毕业⽣“三⽀⼀扶”计划⼈员、⾼校毕业⽣社区民⽣⼯作志愿服务计划⼈员、⾯向中⼩企业和⾮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校毕业⽣计划⼈员;⾃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员;⾃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学⽣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员。
  (⼆)⼤学⽣退役⼠兵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全⽇制普通⾼等院校⼤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前已退役的⼤学⽣⼠兵。
  (三)“蒙汉兼通⼈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国家通⽤语⾔⽂字和蒙古语⾔⽂字的⼈员。
  三、招聘⼈员基本条件
  (⼀)应聘⼈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具有较强的事业⼼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4⽉14⽇(不含)⾄2004年4⽉14⽇(含)期间出⽣的;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体条件和⼼理素质;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员学历、学位取得⽇期截⽌2022年7⽉31⽇。其他条件(含招聘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截⽌2022年4⽉13⽇。
  (⼆)对于定向招聘“项⽬⼈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2022年4⽉14⽇(不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员”或在2022年4⽉14⽇(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学⽣⼠兵。凡是到2022年4⽉14⽇(含)服务期满(或退役)超出3年的或已被录⽤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作⼈员)、被聘⽤为事业单位(列编聘⽤)⼯作⼈员的项⽬⼈员,不能再应聘“项⽬⼈员”岗位。
  (三)⾯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校应届毕业⽣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研究⽣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
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致。报名时,考⽣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须⼀致。
  (四)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学本科的岗位。
  (五)下列⼈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等学校全⽇制专科⽣、本科⽣、研究⽣(不含2022年7⽉31⽇前毕业的应届毕业⽣);
  2.列编招聘的试⽤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作⼈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员,被开除公职的⼈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纪律⾏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员;
  5.现役军⼈;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作⼈员的其他情形⼈员。
  四、招聘程序
  (⼀)报名与资格初审
  1.采⽤络报名⽅式,在⾚峰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v)报名。
  2.报名
  (1)开考⽐例为1:3。分两个阶段报名:
  第⼀阶段:“项⽬⼈员”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4⽉14⽇9:00—4⽉15⽇12:00;资格初审截⽌时间为2022年4⽉15⽇17:00;缴费截⽌时间为2022年4⽉15⽇24:00。报名缴费截⽌后,没有达到开考⽐例的“项⽬⼈员”岗位,取消“项⽬⼈员”岗位属性,调整为普通岗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相同的,合并招聘计划。调整岗位情况在本站公布。
  第⼆阶段:普通岗位和部分变更属性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4⽉18⽇9:00—4⽉22⽇12:00;资格初审截⽌时间为2022年4⽉22⽇17:00;缴费截⽌时间为2022年4⽉22⽇24:00。
  报名结束后,因达不到开考⽐例⽽被取消岗位的考⽣可以进⾏改报,改报时间为4⽉24⽇9:00-12:00;改报资格初审截⽌时间为2022年4⽉24⽇14:00。
  (2)每位应聘⼈员只能应聘⼀个岗位,使⽤有效⾝份证件(居民⾝份证、临时⾝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试时所使⽤的证件必须⼀致。
  (3)报名时,应聘⼈员须先在报名站上签署《考⽣诚信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近期正⾯免冠2⼨数码彩照(jpg格式、⼤⼩为20KB以下)、居民⾝份证(或临时⾝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和学位的,要在简历中填写“2022年7⽉底前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字样)。报考“项⽬⼈员”岗位的需上传服务期满合格证书(退役证)。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活保障家庭的应聘⼈员还需上传所在旗县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所在地旗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
  (4)应聘⼈员在填写个⼈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学习经历,包含起⽌年⽉、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
  ⼯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的⼯作经历,包含⼯作起⽌年⽉、⼯作单位、所从事⼯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年⽉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项⽬⽣报考“项⽬⼈员”岗位,需填写服务基层项⽬名称、服务期限和服务期满时间。
  (5)应聘⼈员要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核对⽆误后点击提交。姓名和⾝份证件号码提交后将⽆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法修改。
  (6)笔试提供国家通⽤语⾔⽂字、蒙古语⾔⽂字、国家通⽤语⾔⽂字和蒙古语⾔⽂字双语(报考蒙汉兼通岗位考⽣⽤)三种试卷。应聘者⾃⾏选择试卷语种(报考蒙汉兼通岗位考⽣只能选择双语试卷),并在上报名时点击确认。试卷语种⼀经选定,不予变更。
  (7)应聘⼈员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资格,并记⼊本⼈诚信档案。
  (8)应聘⼈员要保持所填写畅通。
  (9)报名期间,请应聘⼈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和缴费有关事宜。
  (10)应聘⼈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情况,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
  3.资格初审及缴费
  (1)资格初审⼯作在上进⾏,由市直各⽤⼈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部门于应聘⼈员上报名后24⼩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员补充或说明。
  初审未通过的应聘⼈员,应根据“提⽰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重新提交。
  《招聘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等学校本科专业⽬录》(2020年版)、《授予博⼠、硕⼠学位和培养研究⽣的学科、专业⽬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才培养学科⽬录》(2018年4⽉更新)以及研招最新信息。对现⾏专业⽬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些⾼校⾃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2)考务费标准及缴费⽅式
  初审通过的⼈员须按照要求在报名站进⾏缴费。完成缴费即确认报名成功。笔试收费120元(每⼈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在缴费截⽌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笔试缺考不退费。
  2022年普通⾼等院校全⽇制应届毕业⽣可免缴报考费,2021年普通⾼等院校全⽇制毕业⽣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缴后退⽅式进⾏。应聘⼈员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并持本⼈⾝份证、笔试准考证和毕业证(2022年应届毕业⽣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和学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在⼯作⽇到⾚峰市⼈事考试中⼼进⾏审核确认,办理退费⼿续。
  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活保障家庭的应聘⼈员不缴报考费。资格审查通过后由资格审查⼈员点击“缴费”完成报名。
  (3)初审通过后,应聘⼈员要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报名⼯作截⽌后,《报名登记表》不可打印。
  (⼆)笔试
  1.笔试时,应聘⼈员选择国家通⽤语⾔⽂字试卷的必须⽤国家通⽤语⾔⽂字作答,选择蒙古语⾔⽂字
试卷(部分内容加注国家通⽤语⾔⽂字)的必须⽤蒙古语⾔⽂字作答。
  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应聘⼈员,《综合应⽤能⼒》试卷分为国家通⽤语⾔⽂字和蒙古语⾔⽂字两部分,分值各占50%,答题时⽤相应⽂字作答。
  2.准考证打印时间
  应聘⼈员登陆报名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2年5⽉17⽇9:00—2022年5⽉20⽇24:00。
  3.笔试时间和科⽬
  2022年5⽉21⽇
  08:30-10:00 《职业能⼒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能⼒》
  笔试科⽬为《职业能⼒倾向测验》和《综合应⽤能⼒》两科,笔试类别见《2022年⾚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作⼈员岗位表》,笔试范围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笔试考试⼤纲》(2022年版)。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的合订本,满分分别为150分。
  4.笔试地点: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点设在市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5.应聘⼈员须凭本⼈报名时使⽤的有效⾝份证件(居民⾝份证、临时⾝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6.《职业能⼒倾向测验》和《综合应⽤能⼒》两科满分分别为150分。两科笔试成绩加权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职业能⼒倾向测验》成绩÷1.5)×50%+(《综合应⽤能⼒》成绩÷1.5)×50%
  7.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8.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作领导⼩组研究确定。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峰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公布。
  (三)⾯试资格复审
  1.⾯试资格复审⼯作由市直⽤⼈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员中,按岗位数与⾯试⼈数1:3⽐例,从⾼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员范围,招考岗位线上⼈数少于
3⼈的,按实际⼈数进⼊资格复审范围。同⼀岗位按1:3⽐例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员,均进⼊资格复审范围。进⼊资格复审范围⼈选出现空缺的,可在线上⼈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2.参加⾯试资格复审的考⽣,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报名登记表》、报名时使⽤的有效⾝份证件(居民⾝份证、临时居民⾝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回国⼈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员服务中⼼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项⽬⼈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或旗县区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学⽣退役⼠兵须提供⼠兵退役证和毕业证书。
  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
  进⼊⾯试资格复审⼈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试资格。
  3.⾯试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员所填报的信息与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是否⼀致。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错误填写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不得报考信息的,取消⾯试资格。
  (四)⾯试及总成绩计算
  1.⾯试⼯作由⾚峰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2.进⼊⾯试范围的应聘⼈员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试,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试资格。
  3.⾯试采⽤结构化⾯试⽅式进⾏,满分100分。
  ⾯试设⽴考官组,⾯试考官异地聘请,每组由7⼈组成。同⼀岗位的应聘⼈员在同⼀考官组进⾏⾯试并使⽤同⼀套⾯试试题。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峰⼯业职业技术学院、⾚峰应⽤职业技术学院的⾯试⼯作由⽤⼈单位⾃⾏组织,采⽤试讲等⽅式进⾏。
  4.应聘⼈员⾯试时使⽤资格复审时选择的语种答题。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试试卷由国家通⽤语⾔⽂字、蒙古语⾔⽂字两种试题组成,⾯试时⽤相应语⾔作答。
  5.⾯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可进⼊下⼀环节。
  6.应聘⼈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民族加分)×60%+⾯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般保留⼩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成绩并列,保留下⼀位⼩数。
  同⼀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总成绩⾼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
  应聘⼈员笔试成绩、⾯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站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员考试总成绩由⾼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体检和考察范围的⼈选并在报名站上公布。
  1.体检⼯作由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体检费由应聘⼈员⾃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体检有关标准进⾏。
  因体检不合格空出的岗位可依次递补。
  2.考察⼯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察⼯作突出政治标准,主要包括应聘⼈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能⼒素质、学习和⼯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应聘⼈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资格。空出的岗位可依次递补。
  (六)公⽰和聘⽤
  1.根据应聘⼈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员,在本站公⽰,公⽰期为5个⼯作⽇。
  2.公⽰结束后,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由组织、⼈社部门办理聘⽤⼿续,签订期限为3-5年的《事业单位聘⽤合同》。新聘⽤⼈员实⾏试⽤期制度,属初次就业的,试⽤期为12个⽉;其他聘⽤⼈员试⽤期⼀般不超过3个⽉,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试⽤期包括在聘⽤合同期限内。
  3.新聘⽤⼈员有下列情形之⼀的,取消聘⽤资格:
  (1)应届毕业⽣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备案⼿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的以及录取为全⽇制学⽣的;
  (3)试⽤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的。
  4.拟聘⽤⼈员放弃聘⽤或被取消聘⽤资格出现空缺岗位,经⽤⼈单位申请,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5.对原有⼯作单位,尚在合同(聘⽤)期限内的拟聘⽤⼈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或因其他原因,不同意调档的,不予聘⽤。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峰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及时发布。 
  (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时间、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峰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相关公告,应聘⼈员应在考试前做好个⼈防护,减少⾮必要流动,并随时关注本次考试的疫情防控要求。
  六、纪律与监督
  (⼀)实⾏回避制度。应聘⼈员与聘⽤单位负责⼈员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作的岗位。
  (⼆)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为处理规
定》(中华⼈民共和国⼈⼒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员,⼀经查实,应当解除聘⽤合同,予以清退。
  七、
  2022年4⽉14⽇开始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市⼈社局:8331740,负责本简章的解释⼯作;
  市直各招聘单位,见《2022年度⾚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作⼈员岗位计划表》,负责报名资格审查有关问题咨询;
  市⼈事考试中⼼:8332636,负责报技术咨询。
  本⽅案由⾚峰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22年度⾚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作⼈员岗位计划表
  ⾚峰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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