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震惊上海的“一·二九”事件
1948年震惊上海的“一·二九”事件
  1948年1月,上海同济大学学生自治会领导机构任期届满,按章程需改选。不料校方压制民主,违背广大学生意志,公然命令旧理事留任,不准改选。当全校学生按正常程序选出新的自治会领导机构后,校方竟无理开除学生干部。此事几经冲折,最后导致了学生与军警的大规模冲突,造成了震惊(南)京沪乃至全国的镇压学生民主运动的“一?二九”事件。
  当年我是同济大学法学院的学生,从头至尾经历了这一事件。我曾以蒋修苗的笔名写了一篇《同济――准备赴京请愿之前》的通讯,刊登在当时的上海《时与文》周刊上,详细介绍了事件的前段原委。感谢当年的同班好友张熙闲同志,他在时隔52年后,在上海市图书馆为我到了那篇通讯并复印寄来,引起我诸多回忆,使我得以以一个亲历者的身份,将“一?二九”事件的前后情况追记于后。
 
  无理干涉:学生民主权益受损
 
  同济大学学生自治会组织是这样的:“代表大会”由各班选出的代表组成,是决策的机构;“理事会”由普选选出,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常设委员会”即“代表大会”的主席团,在“代表大会”休会期间监督“理事会”。
  1948年元旦后三天,各班代表陆续选出,旧“理事会”遂定于11日召开“代表大会”。不料校方突然命令旧理事留任,不准自治会改选,同时公布了国民党政府“教育部”颁布的《学生自治会组织修正规则》叫学生切实遵守。旧理事一再向校方请求准许改选,都没有结果。于是,各院的民主墙上出现了学生的标语和文告,他们一致强调该《规则》抵触宪法,应该无效,校方无权干涉自治会的改选,并说上海交通大学与武汉大学都已完成改选,同济不能例外。
  8日,校方宣布三项措施:一,“教育部”所订的《规则》中无代表大会的规定,因此不许召开代表大会;二,各院单独成立自治会,不许成立全校的自治会;三,自治会的人选应由训导处指定的候选人中选出。布告一出,全校学生一致反对。他们认为校方要把“自治会”变成“统治会”;“三项措施比钦定规则还要违背宪法”;“希特勒在同济复活了!”“丁文渊(同济大学校长)把英国分治印度的把戏搬来了!”
  学生“反钦定、反统制”运动热烈开展起来,校长、院长等分别召集学生及旧理事训话,当然都无济于事。
  11日,“代表大会”在数百名学生保护下召开了,并决定13日完成改选,13日晚,在学生为闸北、杨树浦一带难民募捐寒衣而组织的“寒衣劝募委员会”所召开的庆功大会上,公布了新理事名单,全场欢呼:“胜利属于民主!”
  三天过去了,许多人以为此事已告一段落。谁知校方竟于14日贴出布告,开除旧理事会的代理事长杜受百(理事长杨前坤已于1947年5月的学生运动中被开除)和法学院选举事务所负责人何长城学籍。前者的“罪名”是:“歪曲事实,挑拨离间,破坏秩序”;后者的“罪名”是:“藐视师长,毁坏公物”。学生对此极为不满,认为:开除杜、何两同学是校方打击民主的卑鄙手段,要求校方收回成命,否则要与杜何二生共去留。
  15日上午10时许,千余学生在北风凛冽中聚集在文法学院广场,要到学校总办事处所在地“红楼”去请愿。自治会理事及常设委员会代表先去请愿,要求收回开除二生的成命和承认新自治会,校方不准。代表继请校长向学生训话,也遭拒绝。学生等得不耐烦了,一齐拥到“红楼”大门前。正在紧张的时候,学生在人中抓住了一个特殊人物,从他身上搜出装有
实弹的白朗林手一支,同济、交大校章各一枚,同济大学总务长名片一张及警局证件二张。他在学生追问下,承认是丁校长打电话叫他来的。学生们把他看守起来,并守住门墙,以免再有歹人混入。这时,虽有三卡车警察包围了学校,但学生并不慌张。
南京有几个火车站
  学生代表与校长丁文渊派的训导长江鸿和总务长施志千交涉,质问校方开除杜何二生的原因,并要求收回成命。校方理屈词穷,又不肯让步。僵持到下午四点,谈判没有结果。
  自治会召开临时代表大会,决定16日继续请愿,如仍无结果,则自17日起罢课三天。校长傍晚回到“红楼”,答应次日午后召开训导会议,考虑学生的要求。
  16日午后,千余学生又来“红楼”请愿,可是直到夜晚9点钟,校长、训导长都不露面,受骗了的学生宣布从17日起罢课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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