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5 个人存贷款情况统计表填报说明
G05《个人贷款情况表》填报说明
本表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旨在收集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报告期末个人贷款的用途、借款人年龄、授信额度、贷款期限、担保方式、支付方式等有关情况,用于个人贷款监测分析。
第一部分:一般说明
1.报表名称:个人贷款情况表
2.表号:
3.填报机构:政策性银行(含开发银行)、大型商业银行(含邮储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公司、外资法人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
4.报送口径、频度及时间:按季报送境内汇总口径数据,报送时间为季报第一批次(季后13日)。
5.报送方式:以电子报表形式报送银保监会。
6.数据单位:万元。
7.四舍五入要求:金额保留两位小数。
8.填报币种:本表要求以本外币合计人民币填报。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外币折算为人民币时,应按照报告期末最后一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的基准汇价进行折算。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等四种主要货币以外的其他货币对人民币的折算汇率,以报告期末最后一天美元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与同一天上午9时国际外汇市场其他货币兑美元汇率套算确定。
第二部分:具体说明
本部分对《个人贷款情况表》主要项目作出说明。
1.“境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地区)境内的地区。
2.本表个人贷款反映填报机构报告期末发放的使用地为境内的个人贷款。对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士发放的使用地为中国境内的个人贷款在此项目填报。
3.贷款指填报机构对借款人融出货币资金形成的资产。
4.不良贷款主要依据原银保监会《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关于推进和完善贷款风险分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按五级分类认定。
5.逾期贷款指填报机构报告期末,没有按照贷款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本金或利息的各项贷款的本金余额。如果一笔贷款本金和利息都逾期,按逾期时间长的期限进行填报。
按月分期还款的个人消费贷款,发生逾期的填报方法为:逾期90天以内的,按照已逾期部分的本金的余额填报,逾期91天及以上的,按照整笔贷款本金的余额填报。
第三部分:指标释义
1.个人贷款合计(不含个人经营性贷款):反映填报机构报告期末发放的使用地为境内的除个人经营性贷款以外的其他个人贷款。对外国人和港澳台人士发放的使用地为中国境内的除个人经营性贷款以外的其他个人贷款在此项目填报。
1.1 按贷款用途:反映个人贷款(不含个人经营性贷款)按照贷款用途划分的情况。
1.1.1信用卡:反映填报机构为个人信用卡透支的垫款。
1.1.1.1汽车分期:反映填报机构信用卡应收账款余额中个人分期付款购买汽车形成的余额。
1.1.1.2房屋装修分期:反映填报机构信用卡应收账款余额中个人用于房屋装修分期付款形成的余额。
1.1.2汽车:反映填报机构向个人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的贷款。
1.1.3 住房按揭贷款:反映填报机构向个人借款人发放的住房按揭贷款,是为购买个人住房、并以此套住房为抵押的贷款。不包括以个人住房作抵押,用作其他用途的贷款、商业用房贷款以及商住两用房贷款。
1.1.4 房屋装修贷款:反映填报机构向个人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房屋装修的贷款。
1.1.5 大件耐用消费品贷款:反映填报机构向个人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金额较大、使用期限较长的大件耐用消费品的贷款。
1.1.6个人助学贷款:反映填报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或其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发放的,用于支付其在校期间基本费用的贷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关于助学贷款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6号)规定,助学贷款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和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
1.1.7其他:反映填报机构向个人借款人发放的除以上各用途之外的个人非经营性贷款。
1.2 按年龄:反映填报机构发放的个人非经营性贷款按照报告期末借款人年龄划分的情况。其中[1.
民营银行
2.1  25岁(含)以下]、[1.2.2 25岁-35岁(含)]、[1.2.3 35岁-45岁(含)]、[1.2.4 45岁-55岁(含)]和[1.2.5 55岁以上]分别填报借款人年龄在相应区间的贷款情况。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