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70科技金融和投贷联动统计监测表》填报说明 1209
S70科技金融和投贷联动统计监测表》填报说明
第一部分:引言
本表由表一科技金融基本情况表和表二投贷联动业务情况表组成。
表一主要用于反映填报机构提供科技金融服务的机构情况,以及银行发放的科技贷款情况。
表二主要用于反映填报机构内部投贷联动和外部投贷联动业务情况。
第二部分:一般说明
1.报表名称:
    科技金融和投贷联动统计监测表
2.报表编码:
银监统S70
3.填报机构:
    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信托公司等银行业金融机构。
4.报送口径、频度及时间:
境内分支机构汇总数据(季报)为季后18
5.报送方式:
以电子报表形式报送银监会。
6.数据单位:万元。
7.四舍五入要求:金额保留两位小数。
8.填报币种:按本外币合计人民币填报。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外币折算为人民币时,应按照报告期末最后一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的基准汇价进行折算。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等四种主要货币以外的其他货币对人民币的折算汇率,
以报告期末最后一天美元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与同一天上午9时国际外汇市场其他货币兑美元汇率套算确定。
第三部分:具体说明
本部分对《科技金融和投贷联动统计监测表》主要项目做出说明。
表一、科技金融基本情况
该表主要统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科技型企业的情况,包括科技金融机构及相关机构情况、科技贷款情况等。
I部分:科技金融机构情况表
[1.1 科技支行]: 是指主要服务于科技型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经过银行监管部门认定的专业或特支行。
[1.2 科技特支行]:指主要服务于科技型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由银行自身认定的专业或特支行(未得到银行监管部门认定)。
[1.3 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指按照《中资商业银行专营机构监管指引》(银监发[2012]59号)的规定所设立的服务于科技型企业的专营机构。专营机构是指中资商业银行针对本行某一特定领域业务所设立的、有别于传统分支行的机构,并同时具备以下特征:1.针对某一业务单元或服务对象设立;2.独立面向社会公众或交易对手开展经营活动;3.经总行授权,在人力资源管理、业务考核、经营资源调配、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等方面独立于本行经营部门或当地分支行。专营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开展经营活动,应当申领金融许可证,并在工商、税务等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2.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的投资功能子公司]: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的能够以自有资金开展未上市科创企业股权投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相结合开展内部投贷联动的子公司。
[3.外部投贷联动主要合作投资公司(前10家)]: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外部投贷联动业务主要合作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投资公司,按照开展外部投贷联动合作的业务规模存量进行排序。
II部分:科技贷款情况表
[科技型企业贷款]: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科技型企业发放的贷款。其中“科技型企业”的定义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9]37号)确定,即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1.产品(或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范围;2.企业当年研究开发经费(技术开发费)占企业总收入的3%以上;3.企业有原始性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再创新等可持续的技术创新活动,有专门从事研发的部门或机构。
[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的贷款。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9]37号)的定义,即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1.符合中小企业国家标准,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中小企业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国家有关部门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修改后即按新标准执行;2.产品(或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范围;3.企业当年研究开发经费(技术开发费)占企业总收入的3%以上;4.企业有原始性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再创新等可持续的技术创新活动,有专门从事研发的部门或机构。
[科创企业贷款]: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科创企业发放的贷款。其中“科创企业”由《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 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614号)定义,即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1.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经地方政府认定且纳入地方政府风险补偿范畴;3.经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慎筛查后认定。
[A累计客户数]:自201611日起累计计算。
[B累计额]:201611日起累计计算。
[E占比(%] [4.1 不良贷款][5.1 不良贷款][6.1 不良贷款]行填写对应贷款类别的不良贷款率; [4.2 最大贷款客户]民营银行、[5.2 最大贷款客户][6.2 最大贷款客户]行填写最大单一客户贷款余额占该类别贷款余额的比重。
[F 累计损益]:自201611日起累计计算。其中贷款损益的计算按银行内部相关管理办法和财务报表口径计算,成本方面应综合资金成本、运营成本、风险成本等因素,收益方面应综合贷款利息收入、与贷款相关的财务顾问收入等。
表二、投贷联动业务情况表
该表主要统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投贷联动和外部投贷联动业务情况。
I部分:内部投贷联动业务情况表
该部分主要监测统计填报机构内部投贷联动项下投资业务、贷款业务以及投贷合并的情况。内部投贷联动是指银监会 科技部 人民银行《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61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所定义的投贷联动,即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信贷投放”与本集团设立的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的“股权投资”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相关制度安排,由投资收益抵补信贷风险,实现科创企业信贷风险和收益的匹配,为科创企业提供持续资金支持的融资模式。
[1. 投资合计]:反映填报机构的投资功能子公司在本行内部投贷联动项下开展的科创企业股权投资情况。
[1.1 按投资方式]:按照投资功能子公司对科创企业的投资方式进行分类,包括子公司直接投资、子公司持有远期权益和其他投资方式。其中,子公司直接投资是指投资功能子公司
以自有资金直接进行股权投资,持有远期权益是指投资功能子公司持有科创企业的认股权证、股票期权等远期权益凭证。
[1.2 按企业成长阶段]:按照投资功能子公司所投资的科创企业所处阶段进行分类,分为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其中累计客户数和累计额两列按照投资功能子公司首次投资时科创企业所处的阶段统计填写;存量客户数和余额两列按照被投资企业在填表日所处阶段统计填写。
[1.2.1 种子期]:是指企业基本处于技术研究开发阶段中后期,只有实验室成果、创意或计划书,尚没有真正的产品,企业无收入来源,只有费用支出,企业处于亏损期。
[1.2.2 初创期]:是指企业基本处于由科技成果向产业转变的阶段,产品产销量不大,“中试”、营销等支出较大,企业财务处于亏损期。
[1.2.3 成长期]:是指企业销售收入、现金流逐渐趋向稳定,企业财务开始盈利。
[1.2.4 成熟期]:是指企业的发展潜力已经充分体现,企业经营业绩稳定,经营风险降低。
[1.4 投资集中度]:是指最大单一客户股权投资金额占投资子公司自有资金的比例。
[2.贷款合计]:反映填报机构的在本行内部投贷联动情况下开展的科创企业贷款情况。
[2.1 按联动方式]:按照内部投贷联动过程中,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投放与本集团设立的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的“股权投资”相结合的具体形式,将联动方式分为“贷款+直投”、“贷款+远期权益”、“贷款+直投+远期权益”和“其他联动形式”。
[2.1.1 贷款+直投]: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信贷投放与本集团设立的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直接投资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的科创企业内部投贷联动对应的贷款情况。
[2.1.2 贷款+远期权益]: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信贷投放与本集团设立的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持有科创企业的认股权证、股票期权等远期权益凭证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的科创企业内部投贷联动对应的贷款情况。
[2.1.3 贷款+直投+远期权益]: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信贷投放与本集团设立的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的直接投资且持有认股权证、股票期权等远期权益凭证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的科创企业内部投贷联动对应的贷款情况。
[2.2 按企业成长阶段]: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投贷联动中信贷投放的科创企业所处阶段进
行分类,分为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其中累计客户数和累计额两列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首次进行信贷投放时科创企业所处的阶段统计填写;存量客户数和余额两列按照所服务科创企业在填表日所处阶段统计填写。
[2.2.1 种子期][2.2.2 初创期][2.2.3 成长期][2.2.4 成熟期]的定义与前述[1.2.1 种子期][1.2.2 初创期][1.2.3 成长期][1.2.4 成熟期]相同。
[3.投贷合并]:反映在内部投贷联动的情况下,对科创企业的投资和贷款的合并收益情况。
II部分:外部投贷联动业务情况表
外部投贷联动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信贷投放”与非本集团设立的、具有投资功能的公司(以下简称“外部投资公司”)或者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的投资功能子公司利用非自有资金对科创企业进行的“股权投资”相结合的方式,为科创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融资模式。外部投贷联动的确定要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外部投资公司存在互动合作为前提,外部投资公司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分别自行进行投资和贷款、二者不存在信息互动和合作的不属于外部投贷联动。
[4.贷款合计]:反映填报机构在本行外部投贷联动情况下,开展的科创企业贷款情况。
[4.1 按联动方式]:按照在外部投贷联动过程中,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投放与外部投资公司或者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的投资功能子公司利用非自有资金进行的“股权投资”相结合的具体形式,将联动方式分为“贷款+外部直投”、“贷款+远期权益”、“贷款+外部直投+远期权益”和“其他联动形式”。
[4.1.1 贷款+外部直投]: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信贷投放与外部投资公司进行直接投资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的科创企业外部投贷联动对应的贷款情况。
[4.1.2 贷款+远期权益]: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信贷投放与外部投资公司持有科创企业的认股权证、股票期权等远期权益凭证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的科创企业外部投贷联动对应的贷款情况。
[4.1.3 贷款+外部直投+远期权益]: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信贷投放与外部投资公司进行直接投资且持有认股权证、股票期权等远期权益凭证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的科创企业外部投贷联动对应的贷款情况。
[A 累计客户数]:自201611日起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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