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虚词“之”的常用用法
文言虚词“之”的常用用法
“之”是文言文中的一个重要虚词,用法复杂。以下是整理的文言虚词“之”的常用用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用作代词,在句中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第一人称代词可以翻译成“我”和“我们”。
如:“你会生而有悲?”(《捕蛇者说》):替换“I”。
2.第三人称代词可以翻译成“他(他们)”和“她(他们)”。
如:“那就让它发生在吴。”(《勾践灭吴》):博士文学的一代。
3.近代词可以翻译成“this”。
如:“痱子不如孔子。”(《师说》):是这样的。
4.换人。
如:“秦利晋朝,惟君图之。”(《烛之武退秦师》):替换“阙秦以利金”之事。
5.换人。
如:“虽然有猛烈的暴风雨,但它不会站起来,所以它会很自然。”(《劝学》):代木。
6.代表军队。
如:“请打少年犯。”(《烛之武退秦师》):给秦军。
二、结构助词,分以下几种情况。
1.对象的符号。用在宾语和中心语之间,可以翻译成“的”,有时不翻译。
如:“是我的错。”(《烛之武退秦师》)之:可译为“得”。
2.介词宾语的符号。为了强调宾语,有时用“之”的手段从动词后面提到动词前面。
如:“福晋,何必恨呢?”(《烛之武退秦师》)“之”在动词前推进动词“有”的宾语“他丑”。
3.定语后置的标志。通常情况下,属性在古汉语中的位置与现代汉语相同,用在头前。但为了强调属性,有时放在头后,有时与头相连。翻译时,后置属性要调整在头语之前。与“之”相关的定语后置有两种类型。
“中央语言直属性”的格式。
比如“地龙无利其爪牙,筋骨强……”(《劝学》),“利”和“强”分别是中心词“爪牙”和“筋骨”的定语。
“中心语直后置定语者”的格式。
如:“马在千里之外,必食或食一石。”(《马说》)“千里”是“马”的属性。
4.补码的符号。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以翻译成“的”。
比如:“古人对天地、山川、草木、昆虫、鱼类、鸟兽的看法,往往都是有所收获的,都是因为思考深刻而存在的。”(《游褒禅山记》)第二个“之”的意思是“的”。
5.用在主谓之间,可以取消句子的独立性,但翻译时可以省略。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主谓短语在句子中用作主语。
如:“老婆的美是我自己的,我也是私人的。”(《邹忌讽齐王纳谏》)
主谓短语在句子中用作宾语。
比如:“不知道动力不足。”(《勾践灭吴》)其中“其力之不足”是“知”的对象。
用于复合句的主谓从句。
如:“邻居厚,国王薄。”(《烛之武退秦师》)
6.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三个词之间,使之成为四个词,只起到调音节的作用,没有意义。
如:“填鼓,兵刃将起,弃甲,拖兵而去。”(《寡人之于国也》)“之”用在动词“鼓”(击鼓)之后,没有意义,只起到调音节的作用。
三、固定格式“……之谓也”,表总结性的判断语气,译为“说的就是……啊”。
比如“野语有句话,‘听到一百个字,就以为没事干’,我就说。这句话的意思是:“俗话说,‘听了几百个道理,我觉得没有人比得上我自己’,就是我。"
四、用在表时间的分句中作状语,常与“也”字呼应,相当于“……的时候”。
如:“臣力不及人。”(《烛之武退秦师》)
[整合练习]
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章后面的练习。
曾子的妻子、儿子哭了。他的母亲说:“如果一个女人回来了,她会为她杀人。”妻子适合市场,曾子想抓住并杀死,妻子停下来说:“陪宝宝玩。”曾子说:“婴儿不同于戏剧。婴儿应该不知道,但父母和学者也应该听父母的教导。此子欺,乃教子欺也。母亲欺骗她的儿子,但她不相信她的母亲,她不是
本文中的“之”字按其用法分类,最恰当的是
A./B.//邹忌讽齐王纳谏翻译
C.D.///
[参考答案]
b . 结构助词,意为“的”。动词,意为“to”。(3)代词,代替曾太太。(4)代词。代词,代表曾子。代词,代表曾子的儿子。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