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农业概况及农会组织功能
台湾农业概况及农会组织功能
壹、前言
台湾自光复以来,农业发展、农村建设、农民福利等一向是政府农业政策的指标,无论从前的国民党执政时代,或是2000年起民进党轮替迄今,此一施政理念应自始至终从未改变,有的只是手段不同而已。
台湾地区在五0及六0年代,农业成功地辅佐了经济成长,七0年代以后,为维持基本粮食高自给率,则致力于缩短农业与非农业所得差距,于是各种保证价格、价格补贴、小区基层建设投资、农产品进口设限及农民健康保险等措施,在在均显示直接为改善农民收入与生活;间接为维系农业经营诱因。八0年代则提倡高增值经营方式,并推动第二次农地改革,以谋扩大农场规模及有利企业化经营。九0年代在四、五十余年的发展进程中,累积了丰硕的农业技术、农场管理与营销经验。
台湾是一个天然资源缺乏的岛国,各种产业间均相互竞用共同资源,近几年来,更面临政治、经济、社会环境的变迁,农业自不能例外,同样遭遇错综复杂主客观环境因素改变之影响,政府正全力积极辅导农业转型及再造,更协助农民以企业化的经营及研发农产品加工,提升产品竞争力,增加农产品附加价值,提高农民收益,保障农民福祉。
台湾与其他亚洲国家一样,均属小农制之国家,以往政府为保障农民权益,多采取保证价格,收购农产品,此一政策,在加入世贸后在WTO规范下,过去的补
助措施,即所谓的境内补助措施(AMS)势必受到限制或者必须逐年降低、削减或甚至取消,如此一来,对台湾农民可说是致命的打击,为使农民生活权益所受之损害降至最低,减少农业生产面积,将是可行方案之一。但在WTO或其他多边协议谈判中,各国均将其己身利益列为首要考虑,惟为顾全大局,各国均会在不同产业中,做出部分的让步,在双赢互惠的基础上签订相关协定。
贰、台湾农业概况
以农业发展而言,自2000年二月廿六日政府修正公布农业发展条例,其最终目的即在促使农业资源,做更为有效的利用,农业经营效率更为提高。
台湾已于2002年元月一日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简称WTO),政府农政单位农业团体农民组织及农民正面对“入世”所带来重大冲击,如何在这一波世界趋势中,不但不被洪流所淹没,更要能破浪而出,为台湾农业带来新的契机,是一项严重的考验。
台湾自加入WTO后,农产品平均价格下降了约三至四成,及至公元2006年又有将达134种以上农产品必须开放进口,大量涌入台湾,对台湾农民及农业之冲击必更为严重。
2004年11月由成员包括多位台湾农会负责人的「两岸农业交流访问团」前往大陆,会见中共主管农业的副总理回良玉、主任林及农业部长杜青林等,也建议台湾由农会为对口单位,盈余的62?用来回馈农民。大陆方面表示,台湾向大陆出口的水果农产品,将可由原有的柚子、槟榔、芒果、杨桃、莲雾等
五种外,再增加开放进口番石榴、枣子、橘子、木瓜、番荔枝(释迦)、香蕉及菠萝等七种水果在大陆销售,同时,也希望台湾向大陆购买玉米、大豆、小麦等农产品,大陆的对口单位,在北京为农业部所属「中国绿食品总公司」,在上海为「上海市政府农业委员会」。
面对大陆于2004年年底,正式与东协国家签订经济合作协议,预定在公元2010年建立所谓「东亚自由贸易区」,去年东协已开始与日本南韩及印度等国家展开下一波协商谈判,共组自由贸易区。「东亚自由贸易区」台湾能否争取认同有待努力。
在台湾加入WTO后,与国际间贸易自由化互动关系加速,农产品进口数量势必逐年增加;更因国内劳动或成本高涨,农村人力老化,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要求提高,农业经营面临市场竞争的压力越来越大。传统农业为因应现代化生活需求,必须加速调整转型,进行结构性及制度性的改革,才能维持台湾农业的生存发展与永续经营。
台湾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农村工资上扬,农产品生产成本偏高,而大陆地区拥有丰富的农产、劳动及
土资源,劳力低廉,农产品成本较低,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优势,许多农产品诸如洋菇、芦笋、竹笋、蜂蜜、鳗鱼、茶叶等,均在国际市场上逐渐取代台湾产品。又因两岸农产品价格差异甚大,自大陆走私进口农产品案例亦日益增加,影响台湾地区相关产品价格与产业生存,时时引起农民陈情抗议与抗争。
台湾地区农业发展在自由化及内部结构失调冲击下,弱势产业的特性日渐彰显。出现了(1)农产价格偏低。(2)农用品价格太高。(3)农地规模过小。(4)农村人力不足及老化。(5)工资高昂。(6)农民所得偏低等现象。
参、稻米问题
台湾加入WTO后,总体而言,对其他产业经济发展或有帮助,但对农业而言,绝对是负面,是受害最深受创最重的。其中受害情况较重的品项计有稻米、蒜球、花生、东方梨、柚子、椰子、养鸡、养猪及酪农业等,而稻米部分,影响层面最大最广。
我国因已成为WTO会员,自必须遵守该组织协议,开放部分稻米进口,第一年必须进口144,720公吨,自2003年起,稻米进口方式已由限量进口转变为关税配额制,即进口关税有高低两种税率,如进口数量低于配额的144,720公吨时,采取低关税,稻米的税率则为0 %,米食制品则为10 ~ 25 %,但此部分,政府为缩小进口米与国产米价差,其进口数量在政府分配配额时收取权利金。进口数量超过
配额时,则收取较高关税,每进口一公斤稻米,至少须缴新台币45元,米食制品则为49元。
政府为减少农民损失,入会后第二年将继续维持稻?保证价格收购制度,并在国内产地稻谷价格下跌至每公斤15.2元以下时,政府将采取紧急救助措施。同时也必须减少稻作面积以免影响农民收益。政府为维护稻农权益,减少稻农损失,在不违反WTO规范下对轮作、休耕及轮流休耕等,已采取多种补救措施,较为重要的手段有直接给付及轮作奖励方式等下列几项:
一、直接给付:
1.种植绿肥及维护生态( 绿肥种子及田间作业管理费 ),每期(两期)补助41,000元。
2.休耕地翻耕休耕田第二期作(限第二期作)可选择翻耕(含翻耕整地费)或种绿肥,补助34,000元。
台湾水果3.第二期稻作轮休区种植绿肥给付(仅限于轮休当期作),补助46,000元。
二、轮作奖励:
1.轮作地区性特产及杂项作物奖励,补助22,000元。
2.集团轮作地区性特产及杂项作物奖励,补助26,000元。
三、当产地稻?价格低于直接生产成本每公斤平均价格15.2元时,采取现金补助价差,每公顷一期作为2,000公斤,二期作1,500公斤。
四、其他之因应对策尚有下列诸项:
1.调降稻作面积
2.建立稻米产销预警制度
3.辅导农民种植良质品种稻米及鼓励生产有机米
4.提高农会收购自营稻谷周转金贷款额度,2005年贷款总额已超过10亿元,年利率约为2.5 %
5.鼓励农民稻谷寄仓
(五)分区设置稻米交易中心
最近由行政院农粮署北、中、南、东四区分署分设的「稻米交易中心」,国内各地高质量特,可经由交易中心挂牌交易每两周撮合交易一次,该交易平台将加速落实国产稻米,以「产地综合品种及品牌」形成品牌,有效提升台湾米的内外销竞争力,并提供畅通管道,让各地粮食业者、餐饮业、流通
业及食品加工业等,容易购得来源明确且优质安全的良质米。为强化稻米市场交易机制「稻米交易中心」所供应的「特米」,均具备生产者、产地、品种、质量级及底价等明确信息,来源清楚,同时「稻米交易中心」由农粮署提供免费撮合交易服务,和台湾稻米市场原有买卖方式比较,最大优势是「稻米交易中心」拥有「政府挂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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