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1)肺鼠疫、肺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疫情波及 2个以上省
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省份的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发生、传入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几级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我国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
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1)在一个县(市)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病例,或者
相关 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县(市)。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3)腺鼠疫发生流行,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
或流行范 围波及2个以上的市(地)。
(4)在一个市(地)行政区域内流行, 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波及2个以上的市(地),有扩散趋势。
(5)乙类、丙类传染病波及2个以上的县(市),1周内发病水平是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尚未造成扩散。
(7)发生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以外的地区。
(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9)预防接种或体性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10)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11)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人数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
(12)因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我境内人员感染或死亡的。
(13)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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