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江州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
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江州区教育系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几级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各级各类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地震、龙卷风、暴雪、冰雹、火灾等自然灾害事故。
(2)事故灾难:如建筑质量安全事故,重特大火灾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等各类安全事故。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体性不明原
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
(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集体上访事件、社会治安和重大刑事案件等。
(5)考试安全突发事件:主要包括由教育系统组织的国家统一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
1.4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维护师生根本利益,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基本立足点,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对师生和学校的影响。
(1)坚持预防为主。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管理工作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加强基础工
作,完善网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控制危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将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2)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类指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3)坚持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要调动教职员工、学生、家长的积极性,要积极依靠街道、社区、交警、消防、卫生等部门的力量,指导工作的开展。
2.预防
2.1 教育局成立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在江州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协调指挥全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江州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韦适华 江州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立新 江州区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梁继光 江州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曾庆奇 江州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黄建泉 江州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杨仲茂 江州区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黄海舟 江州区教育局体卫艺股股长
黄忠格 江州区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谢家林 江州区教育局基教股股长
颜济荣 江州区教育局学前教育指导中心主任
周 峰 江州区教育局项目办主任
黄建深 江州区教育局职成教股股长
蓝冠辉 江州区教育局电教站站长
颜日进 江州区教育局督导室主任
韦崇光 江州区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李文才 江州区教育局资助中心主任
各乡镇中小学校校长(园长),区直各学校校长(园长)。
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体卫艺股,黄海舟股长负责日常工作。
2.2 领导小组针对各类突发事件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组。工作组的职责分别是:
①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主要工作职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校涉及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响应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决定必要时成立处理学校重大突发社会安全类事件工作组或调查组,及时前往事发地现场指挥、敦促或开展调查工作等事项;决定信息报送相关部门的标准、内容以及请求上级部门指示、援助等事项;决定对外公布、公开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并报送主管部门统一发布;督查事发地学校和相关部门的处置工作。
②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主要工作职责:指导各学校建立事故灾难突发事件的预防和监测机制;收集教育系统事故灾难突发事件信息,适时向各学校通报,并提出有关对策和措施;对突发的灾难事件,视其性质和严重程度,研究决定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停课、通知有关部门参与事宜;对一般灾难事故,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对待大灾难事故,在接到报告后要尽快派员赴现场参加安抚慰问和事故调查工作;建立应对突发事件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并根据情况决定动用专项资金及使用资金的数额;对师生伤亡情况进行年度分类统计。
③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主要工作职责: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及时收集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并适时向各学校通报情况,提出学校紧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政策、措施;指导和组织学校紧急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督促学校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措施;及时总结和推广学校紧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经验和做法;督促学校根据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追究。
④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主要工作职责:在政府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门的
领导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工作。根据灾害的情况,认真分析对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所产生的影响,及时做出决策。必要时深入现场协调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⑤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主要工作职责:确认事件等级;启动相应预案;作出决策;协调各部门行动。
2.3 强化责任,实行校长首问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
2.4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在师生中广泛进行安全防范与救助知识普及教育,宣传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应对、处置基本常识和技能。
2.5 加强学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一系列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常抓不懈,防患于末然,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预测、分析和应急处置能力。
2.6 学校要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重点做好以下九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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