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神含义详解中
⼗神含义详解中第三章 ⼗神含義在四柱中的體現
上⼀章我們詳細分析了財官印⾷傷⽐劫的含義,⽽四柱是
由⼗個⼲⽀組成,所以,每⼀個⼈都有是具有多種素質
的,我們的主要從⼗神的旺衰,透⼲藏⽀,⼗神與⽇⼲的
親密度來分析⼀個⼈所具有的素質、資訊及發⽣的事件。
⼗神旺衰對⽇主的影響:
四柱中的每⼀個⼲⽀,其所具有的含義都是這個⼈所擁有
的先天素質,由於⼗神旺衰強弱的不同,這種素質(資
訊)不⼀定表現出來:某神在⼋字中受克制住了,其含義
在這個⼈⾝上就不能體現出來,⽽是成為⼀種潛伏資訊,
當歲運將克制此神的⼲⽀克制住或化掉之後,這種資訊就
體現了,這就是由歲運引發⽽產⽣了吉凶福禍。⽐如⼋字
⾝旺正官旺相,但同時傷官透⼲克制住了正官,則此⼈雖
具有當官的潛質,但在關鍵時刻總是運氣不濟,無法當
官,⾒傷之年還會有災。當歲運逢財,財化傷,官不受
制,則正官之象顯露,表現為此⼈經過努⼒,變不利為有
利(財化傷,形成傷⽣財,財⽣官,傷原來克官,現在不
但不克官,反⽽迴圈⽽⽣官),學會了理性(正官含
義),不再感情⽤事(傷官含義),終於陞官了,陞官的
同時還能發財。其感情性格變化為由幻想浪漫轉為更加現
實(傷官代表精神與浪漫,財代表現實主義,財化傷,傷
⽣財,故傷官之性減,財之性增加,化也是⼀種克)。
某神在⼋字中越旺,越不受克制,其含義在這個⼈⾝上就
體現得越強,其⼀⽣的發展受此神影響也越⼤,當歲運中
此神受克破制服之後,往往意味著⼈⽣觀的重⼤改變,無
論從精神、物質⽣活上都會發⽣在的變動,其變化的好壞
由⽇主的喜忌所決定。
⼗神透⼲⾰命藏⽀對⽇主特性的影響:
天⼲主動,地⽀屬靜,天⼲很容易與⽇主發⽣作⽤,因⽽
天⼲主事很容易在命主⾝上體現出來,地⽀則相對困難得
多。⽐如⼀個⼈年乾透官,在不受克破化解的情況下,則
此官很容易與⽇主發⽣作⽤,若⾝旺則表現為此⼈常能⾒
到和接近官貴,並能因此⽽得到賞識;但若官在年⽀,則
此⼈雖也能⾒到官貴,但卻不易建⽴親密的聯繫,要本⼈
化⼒氣去追求才⾏。地⽀間⼀般不論⽣剋,⽐如兩個家庭
主婦,雖性格不合,因各⾃呆在⾃⼰的家裡,互不接觸,
不會引起⽭盾。但在地⽀坐上兩⼲相合的情況下,這兩個
地⽀較易發⽣作⽤⽽論⽣剋,⽐如庚⼦年丁巳⽇,⼄庚相
合,致使⼦與巳之間關係密切,這兩家的家庭主婦也有了
接觸的機會。地⽀間⼀般只論刑沖合害。
透則顯,藏則隱,透⼲⼗神所代表的資訊,是透露在外⾯,⼈⼈都知道的事,⽐如⼀個⼈天乾透財不受克破,則他發財事很多⼈都有知道,如他天乾透財,地⽀藏財,則別⼈不知道他發了多少(藏⽀的⼀部分財別⼈可能不知道);如果此⼈財藏⽀不透⼲,則很少露富,別⼈不易知曉。
從⼼性⽽⾔,若⼀個⼈地⽀藏⼲與天天乾透出的含義⼤相逕庭,則此⼈性格具有很強的兩⾯性,其表⾯上所做的事情與背地裡做的事情相距甚遠。
⽐如⼀個⼈天乾透印不受克但較弱,地⽀藏殺梟旺相,則此⼈表現仁慈,實則陰狠。
地⽀藏⼲若氣勢強旺,則其含義也能顯露出來,給⼈⼀種神⿓⾒⾸不⾒尾⾼深莫測的感覺。
不論透⼲藏⽀,都有代表著命主的先天素質,隨著歲運的變化,⼀部分資訊被克制掉了,⼀部分資訊加強了,⼀部分資訊引發出現了,這就是吉凶福禍的命理原理。
⼗神與⽇主親密度:
每⼀種⼗神由於其遠近旺衰,對⽇⼲的影響是不同的,命主所具有的這種⼗神性質也就或多或少。⼗神對⽇主的影響還和⼗神與⽇主的親密度有關。⼀般⽽⾔,與⽇⼲相吸相合的⼲⽀與⽇⽀關係較親密,相刑事相沖的較疏遠。天⼲屬動,交互作⽤的機會⼤;地⽀屬靜,與不相關的天⼲,作⽤機會不在,故⽽年、⽉、⽇、時⼲與⽇⼲的關係是親密的,當然了,與⽇⼲較近的⼲⽀⽐較遠的⼲⽀親密。
以下是親密性規律:
⽇⼲⾃⾝。
⽇⽀或⽇⼲所合的天⼲。
⽇⽀的合⽀、⽇⼲合⼲的地⽀、⽇⼲合⼲的天⼲。
較靠近⽇⼲的天⼲。
離⽇⼲較遠的天⼲。
與⽇⽀沒有相斥的地⽀。
與⽇⽀較近的地⽀。
知行合一的意思與⽇⽀相斥或較遠的地⽀。
其中第⼀點「⽇⼲⾃⾝」即⽇⼲本⾝的性質,主要屬於分析⼀個⼈的⼼性,⼼性即精神性含義。⽐如⽇⼲為甲,則此⼈具有偏財的⼼性,⽇⼲為丙,則此⼈具有偏官的⼼性,這是⼗⼲的五⾏性質與⼗神性質的聯繫,我們在以後幾章中將詳細說明。
與⽇⼲親密度⼤的⼗神,其含義在命主⾝上體現得較為明顯,親密度⼩的⼗神,其含義特性也不易消失。⽐如⽇主為癸,⽉⼲為戊,年⼲為甲,戊癸相合,戊為官,戊雖受甲所制,但由於戊與⽇主相合,故⽇主還是能與官貴親近⽽得到提攜,當然,此⼈當官不會⼤。
⼗神含義與⾝旺⾝弱的關係:
⼗神的含義是⼀定的,但其含義隨⾝旺⾝習的變化⽽在命主⾝上有著不同的表現形式。實際上,⼗神的含義在本質上是它的精神性含義,⾮精神性含義都是由精神性含義推演出來的。⽐如印為⽂憑、為職稱,是由印的精神性含義為⽣⾝,⽣⾝者,庇護、靠⼭也,⽂憑、職稱即為本⼈的庇護、靠⼭。⼜如傷官為發明,為藝術,是由於傷官為「我⽣者」,「我⽣者」即我創造出來的東西,⽽發明、藝術都是我所創造出來的,故傷官為發明、為藝術。因此,我們分析⼗神含義與⽇主⾝旺⾝弱的關係時,也應從⼗神的精神性含義著⼿。
財為我克者,故⾝旺時,我能勝財,財的含義表現為發財、取妻、獲得我所能享⽤的事、物。⾝弱時,我不能勝財,即我想要去控制,獲取某事、物,但由於⼒所不及,不但不能得到,反⽽累壞了⾃⼰,故表現的不是發財之象,反為發不了財,為某事所拖累,勞⽽無功。
官殺為克我者,對我是⼀種壓⼒,⼀種鍛煉,⾝旺時,能夠經受住這種壓⼒,並在壓⼒中、鍛煉中成⾧⽽當上官。⾝弱時,表現出來的不是當官,⽽是⾃⼰無法經受這種鍛煉和壓⼒,變得膽⼩軟弱;或被他⼈欺壓、陷害,⾃⼰沒有⾜夠的⼒量反抗⽽致災。
印為⽣我者,⾝旺時,就像⾃⼰已經夠強壯了,再吃⼈參⼤補,那要補得流⾎,也就是說,⼈參並不能發揮其作⽤,所以本⼈不但沒有靠⼭、庇護,反⽽因為別⼈幫倒忙⽽致辭災。⾝弱者,那是久旱逢⽢露,得貴⼈幫助,提攜,晉職升級。(印所代表的是地位與官不同,官所代表的地位是⼀種權⼒如
從科⾧升為處⾧。印代表的是⼀種地位,⽐如從三級⼯升為⼀級⼯,從⼯程師升為⾼級⼯程師,升級後並不⼀定意味著權⼒的增加。)
⾷傷為我所⽣者,⾝旺者,是⼀種正常的發揮、發洩,對本⼈是有好處,如太胖了不要減肥⼀樣,代表才華的發揮,個體⼾的滿⾜,創造與開拓等;⾝弱者,就是體⼒不⾏了還要透⽀,有開拓之⼼,無奮⾾之⼒,⼼⽐天⾼,命⽐紙薄。
⽐劫為我之同類,⾝旺時,表現為破財,爭奪打⾾,因為只有⼀碗飯,兩個⼈爭,當然要打架了。⾝弱時,⽐劫幫⾝,表現為處處得⼈相幫,團結⼒量⼤。⾝弱無⽐劫則說明書本⼈沒有朋友幫助,⾃⼰能⼒以不⾏(無印的情況下),在這個社會中⽣活⼗分艱難。
由以上可知,⼗神含義在⾝旺⾝弱時其表現形式是不同的,⼤家運⽤第⼆章所列舉的⼗神含義來分析四柱時,⼀定要結合⾝旺⾝弱來分析。
第四章 怎樣分析⼗神間
組合後其含義的變化
分析⼗神組合後含義變化的⽅法:
⼗神間組合之事,會產⽣以下幾種情況:
兩神之間是克與被克的關係。
如果被克的⼀⽅被完全制服,無⼒再⽣剋⽇⼲,則此神代表的含義則轉為⼀種潛伏的象,在歲運引發的情況下才會表現出來。克制的⼀⽅的含義則顯露出來。例如財壞印,梟奪⾷,呈凶象。(梟奪⾷之災,梟越旺,奪⾷越凶,災越⼤,若⾷旺梟弱,歲運再逢⾷,則無災或災輕)。
如果被克制的⼀⽅沒有被制服,則其含義有損但不完全消失;此時克制⼀⽅的含義、被克制⼀⽅的含義相組合成為新的含義。例如:
⾷神制殺:制殺過度不是貴命,但若制⽽不服,則為貴命。七殺的含義為進取、威勢、有感召⼒但流於霸道、蠻橫;⾷神制殺,⽤⾷神的平淡,付與、悠遊克制了七殺的蠻橫霸道,故⼩⼈得⽤⽽為貴命。
傷官佩印:傷官⼈聰明有才華,膽⼤能開拓,但流於任性、孤傲、配印則⽤印的奉獻、淡泊、合來克制傷官的任性、孤傲,並給才華的發揮⼀種壓⼒,促使傷官⼈不斷進取。故傷官配印主名氣,其成功多出⼈意料之外。
傷官⾒官:官為理性,得體,為官貴。傷官為任性、孤傲、制官為⽤感性代替理性,隨便去觸犯權貴,當然要遭報復。所以傷旺官旺時災特別⼤,但是若傷官完全制住官,反⽽無災了。所以傷官⾒官什麼情況下有災,從⼗神含義上⼀分析,便迎刃⽽解。
兩神之間是相⽣關係:
化也是⼀種克,化的⼀⽅含義增強,被化的⼀⽅含義減
弱,如果被化的⼀⽅其氣完全被化掉⽽不能與⽇主作⽤
時,則被化的⼀⽅的含義不能表現出來,⽽轉化為⼀種潛
伏的象,在歲運引發時才能出現。⽐如印旺官弱,印完全
化掉了官,致使⽇主不能表現出官殺之相,成為書獃⼦。
若化的⼀⽅並不能將被化的⼀⽅完全化掉,被化的⼀⽅仍
能與⽇主發⽣作⽤則兩者組合⽽成為新的含義。例如:
殺印相⽣,殺為威制之意,印為⽂,殺印相⽣的組合則表
現出⽂武雙全,即能以威服⼈,⼜能以德育⼈,⼤貴之
命。
⾷傷⽣財,⾷傷為才華的發揮,財為獲取所能控制、享⽤
的事、物,⾷傷⽣財的組合便表⽰使⽤合理的⽣財之道及
謀略⽽獲得財物,財⼜將傷的偏激之性化去,使傷不能克
官,反為使⽤合理的⽣財之道貌岸然⽽升了官。
兩神間是同類關係:
這種組合即加強了此神的含義。
綜上所述,⼗神間組合後其含義從本質上說是⼗神間精神
性含義的⽣剋關係、歲運的變化導致了組合的變化,其變
化就是吉凶福禍的發⽣,我們只要掌握了⼗神的精神性含
義,其他含義便也推⽽知之,只要掌握了分析其組合含義
變化的⽅法,也就學會了分析⽣⾠⼋字,下⾯我們將舉⼀
些分析的例⼦,以讓各位達到舉⼀反三的⽬的。
⼗神組合分析舉例
由於精神性含義是⼗神含義的本質,所以我們主要對精神
性含義的變化進⾏分析:
貪⼼:為「不滿意現在所有,有想得到另⼀存在物」。「不滿意現在所有⽽想……」指傷官,「……
得到存在物」指正財,故貪⼼是傷官兼正財。
愛⼼:愛是「毫不計較地付與」、「也需要恆常耐⼼」前
者是⾷神後者是正印,故愛⼼是⾷神加正印,但因為正印
克⾷神(相吸之克)故有耐⼼的⼤抵不善付與,很能付與
的⼤抵缺乏耐⼼。
意志:「有⼀個想控制的執著⽬標」(意志),⽽後不顧
⼀切地奮⼒以⾏(但那⽬標仍掛在⼼上),前者為正財,
後者為七殺,因⽽意志為正財,後者為七殺,因⽽意志為
正財兼七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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