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代销国债
产品介绍
我行代销国债,以筹集财政资金,支援国家建设,促进经济稳定协调发展。
业务细分
按业务品种细分分为:储蓄国债(凭证式)、储蓄国债(电子式)、记账式国债。
凭证式国债是指:财政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通过银行面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销售的,以纸制收款凭证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人民币债券。
储蓄国债(电子式)(简称“电子式国债”)是指:财政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通过试点银行面向个人投资者销售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人民币债券。
记账式国债又称无纸化国债,是由财政部发行的、在实名托管账户中记账反映债权的债券。
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是指客户通过我行柜台、电子银行和电话银行购买记账式国债并进行买卖交易的业务。因市价波动,客户投资记账式国债可能因价格上涨获得价差收益,也可能因价格下跌受到损失。
利率
储蓄国债(电子式)的利率确定是由财政部根据同期的银行定期存款的利率稍作调整采用行政式规定的。发行期内如遇人民银行调整同期限金融机构存款利率,从调息之日起停止发行。储蓄国债(电子式)现在试点的都是固定利率单利品种,一年付息一次,取息再投资就相当于复利。
储蓄国债(凭证式)的利率确定方式与储蓄国债(电子式)基本相同。储蓄国债(凭证式)在发行期内如遇银行储蓄存款利率调整,尚未发行的该期国债票面利率,在利率调整日按同期银行储蓄存款利率调整的相同百分点作同向调整。储蓄国债(凭证式)到期一次性付息,是绝对的单利。
目前,记账式国债的利率确定采取承销团成员混合招标的方式确定。记账式国债计息采取每日计息每年付息的方式,交易采取净价揭示全价交易方式,全价等于净价加上应计的利息。记账式国债也是计单利,每年取息再投资就相当于复利。有的记账式国债采取折价贴现的方式发行的,没有票面利率。
目前,各种类型的国债绝大多数都采用固定利率,发行后不再浮动。
流动性和风险
储蓄国债(凭证式)不得更名,不可上市转让,投资人需提前变现时,可到原网点或联网网点办理提前兑付,各行按兑取本金额的1‰收 取手续费。
储蓄国债(电子式)办理提前兑取时,各行按兑取本金额的1‰收 取手续费。付息日和到期日前2个法定工作日停止办理提前兑取、非交易过户等一切与债权转移相关的业务。
记账式国债不能提前兑取,但记账式国债发行后约一个星期就能够上市交易,按市价卖出收回投资。
特点及优势
风险低,收益稳定;
免征利息收入所得税; 凭证式国债
利率高于同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
关联产品及服务
个人存款证明
可支持办理国债质押贷款
产品期限
储蓄国债按期次分为一年期、二年期、三年期、五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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