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自2017年起发行的凭证式国债更名为储蓄国债(凭证式)
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120号——决定自2017年起发行的凭证式国债更名为储蓄国债(凭证式)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
【公布日期】2016.09.27
【文 号】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120号
【施行日期】2016.09.2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凭证式国债【主题分类】金融债券
正文
财政部公告
(2016年第120号)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7年起发行的凭证式国债更名为储蓄国债(凭证式)。2017年首期储蓄国债(凭证式)发行首日,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储蓄国债(凭证式)收款凭证”,不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投资者认购2017年以前发行凭证式国债时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仍有效,无需更换。
  特此公告。
财政部
  201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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