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北京(中国首都、政治文化中心)
一、城市简介北京(Beijing;Peking),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是中国的政治、文化中心,全国重要的交通枢纽和最大空港,国家经济的决策和管理中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办公所在地[1] 。
北京位于华北平原北部,背靠燕山,毗邻天津市和河北省。北京市下辖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房山区、大兴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县、延庆县等16个区县。2014年末,北京市常住人口2151.6万人。北京是中国“八大古都”之一,拥有7项世界遗产,是世界上拥有世界文化遗产数最多的城市,是一座有着三千余年建城史、八百六十余年建都史的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众多名胜古迹和人文景观。
二、制度(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12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年11月通过,1991年6月修改)
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1992年5月)
4.《北京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1987年6月)
中国古都
5.《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1994年)
6.《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1-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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