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任务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规,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
2、制定安全生产的各种规程、规定和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3、制定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采取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保障职工有一个安全、可靠的作业条件,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
5、采取各种劳动卫生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环境,防止和消除职业病和职业危害,做好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6、定期对企业各级领导、特种作业人员和所有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
7、及时完成各类事故的调整、处理和上报。
8、推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推广和应用现代化安全管理技术与方法,深入企业安全管理。
二、生产管理的主要内容
1、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生产部门对安全生产要坚持“五同时”原则,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坚持“三同时”的原则。即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及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确保项目投产后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要求,保障劳动者再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4、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对发生的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责没有收到处理不放过。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每一个建筑施工企业,都应当建立健全以企业法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保障系统,都
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一)公司一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公司应设立以法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管理机构根据本单位的施工规模及职工人数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部门并配备专职安全员。根据规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至少为:
1、集团公司:1人/100万㎡/年(生产能力)或10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4人。
2、工程公司(分公司、区域公司):1人/10万㎡/年(生产能力)或1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3人。
3、专业公司:1人/50万㎡/年(生产能力)或1亿施工总产值/年,不少于3人。
4、劳动公司:1人/50名施工人员,且不少于1人。
(二)小型加工厂项目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管理机构
工程项目部是施工第一线的管理机构,必须依据工程特点,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及各工种半组的领班组成。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工程规模大小,配备专职安全员;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轮流安全生产值班制度,解决和处理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并进行巡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建立每一周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和每日班前的讲话制度,项目经理应亲自主持定期的安全生产例会,协调安全与生产之间的矛盾,督促检查班前安全讲话活动的或活动记录。
项目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值班制度。24h分班作业时,每班都必须有领导值班和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做到只要有人作业,就有领导值班;值班领导应做好安全生产值班记录。
项目部应当成立有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派驻到项目的专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为:
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
(1)1万㎡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2)1万~5万㎡的工程至少2人;
(3)5万㎡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 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按照安装总造价: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至少2人;
(3)1亿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管理生产管理人员。
3. 工程项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难度大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规定的配置标准上配备。
4. 劳务分包企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50~200人的,应设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
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企业总人数的5%。
四、安全技术管理
(一.) 安全技术管理基本要求
1.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爆破、吊装、水下、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
2.施工现场道路、上下水及采暖管道、电气线路、材料堆放、临时和附属设施等的平面布置,都要符合安全、卫生、防水要求,并且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和起重设备的限位装置,都要齐全有效,没有的不能使用;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检修机械设备要同时检修防护装置。
4.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安全网,搭设完必须经工长验收合格,方能使用;使用期间要指定专人维护保养,发现有变形、倾斜、摇晃等情况,要及时加固。
5.施工现场、坑井、沟和各种孔洞,易燃易爆场所,变压器周围,都要指定专人设置围栏
或盖板和安全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各种防护设施、警告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和拆除。
6.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施工队长、工长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班组每天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
7.混凝土搅拌站、木工车间、沥青加工点及喷漆作业场所等,都要采取措施,掀起使尘毒浓度降到国家标准。
8.采用各种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的革新和科研成果,都要经过试验、鉴定和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才能使用。
9.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防止煤气中毒;预计和台风来到之前,应对临时设施和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沿河流域的工作要做好防洪抢险准备;雨雪过后要采取防滑措施。
10.施工现场和木工加工厂(车间)和储存易燃易爆的仓库,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备足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要经常检查,保持良好。
11.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厂和车间,都应采用有利于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的先进工艺和技术;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事投产。
(二)安全技术措施编制
1.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前必须编好,并且经过审批后正式下达施工单位指导施工设计和施工发生变更时,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及时变更和补充。
2.要针对不同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根据不同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可能给施工带来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其安全实施。
(1)土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砌筑工程、钢窗工程、吊装工程及脚手架工程等都必须编制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必需研究应用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编制各种机械设备、用电设备的安全技术措施。
4.以防施工中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作业可能给施工人员造成危害。
5.针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中可能给施工人员及周围居民带来危险的因素,以及材料、设备运输的困难和不安全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6.针对季节性施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夏季要制定防暑降温措施;雨季施工要制定防触电、防雷、防坍塌措施;冬季施工要制定防风、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放亚硝酸钠中毒措施。
7.安全技术措施中必须有施工总平面图,在图中必须对危险地油库、易燃材料库、变电设备以及材料、构件的堆放位置、塔式起重机、井支架或龙门架、搅拌台的位置等按照施工的需要和安全规程的要求明确定位,并提出具体要求。
8.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三)安全技术交底
1. 安全技术交底基本要求
(1)工程项目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2)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要强。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针对分部分项工程中施工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险因素而编写。
(3)安全技术交底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
(4)工程开工前,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工地负责人、工长进行详细交底,并向工程项目全体职工进行交底。
(5)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有关施工单位和班组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书面交底。
(6)工长安排班组长工作前,必须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班组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等的书面安全交底。
(7)各级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交底时间、内容及交底人的签名。交底书要按单位工程
放一起,以备查验。
2. 安全技术交的内容
(1)本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的特点。
(2)本工程项目施工作业中的危险点。
(四)总包对分报的进场安全总交底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各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以下要求: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工作的各类法规、条例、规定,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要求;
2.分包单位要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安全生产制度;
3.分包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工地的分部分项、分工种及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必须检查具体施工人员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
4.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应对所属施工及生活区域的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工作全面负责。分包单位负责人离开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书面委托管理手续。分包单位的负责人和被委托负责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督促本单位职工自觉做好各方面工作;
5.分包单位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定期参加工地、班组的安全活动,进行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做好检查活动的记录;
6.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总包方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同时总包方应应协助各施工单位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对于查出的隐患及问题,各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整改;
7.分包单位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措施、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隐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如本单位无能力落实整改的,应及时向总包单位汇报,由总包单位协调落实有关人员进行调整,分包单位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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