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
说 明
一、构件运输
1.本定额包括混凝土构件、金属构件及门窗运输,运输距离应由构件堆放地(或构件加工厂)至 施工现场的实际距离确定。
2.本定额构件运输类别划分详见下表。
混凝土构件运输类别划分表
类别 | 项目 |
I类 | 各类屋架、柏架、托架、梁、柱、桩、薄腹梁、风道梁 |
II类 | 大型屋面板、槽形板、肋形板、天沟板、空心板、平板、楼梯、擦条、阳台、门 窗过梁、小型构件 |
II类 | 天窗架、端壁架、挡风架、侧板、上下挡、各种支撑 |
IV类 | 全装配式内外墙板、楼顶板、大型墙板 |
金属构件运输类别划分表
类别 | 项目 |
I类 | 钢柱、钢梁、屋架、托架梁、防风柏架 |
II类 | 吊车梁、制动梁、钢网架、型(轻)钢擦条、钢拉杆、盖板、垃圾出灰门、筐 子、爬梯、平台、扶梯、烟囱紧固箍 |
皿类 | 墙架、挡风架、天窗架、不锈钢网架、组合擦条、钢支撑、上下挡、轻型屋架、 滚动支架、悬挂支架、管道支架、零星金属构件 |
3.本定额综合考虑了城镇、现场运输道路等级、上下坡等各种因素,不得因道路条件不同而调整
定额。
4.构件运输过程中,如遇道路、桥梁限载而发生的加固、拓宽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保安护送以 及沿途发生的过路、过桥等费用,应另行处理。
5.构件场外运输距离在 45km 以上时,除装车、卸车外,其运输分项不执行本定额,根据市场价 格协商确定。
二、构件安装
1.构件安装场内运输按下列规定执行:
(1)现场预制构件已包括了机械回转半径 15m 以内的翻身就位。如受现场条件限制,混凝土构件不 能就位预制,运距在 150m 以内,每立方米构件另加场内运输人工 0.12 工日,材料 4.10 元,机械
29.35 元。
(2)加工厂预制构件安装,定额中已考虑运距在 500m 以内的场内运输。
(3)金属构件安装定额工作内容中未包括场内运输费的,如发生,单件在 0.5t 以内、运距在 150m
以内的,每吨构件另加场内运输人工 0.08 工日,材料 8.56 元,机械 14.72 元;单件在 0.5t 以上的金 属构件按定额的相应项目执行。
(4)场内运距如超过以上规定时,应扣去上列费用,另按 lkm 以内的构件运输定额执行。
2.定额中的塔式起重机台班均已包括在第二十三章垂直运输机械费定额中。
3.本安装定额均不包括为安装工作需要所搭设的脚于架,若发生应按第二十章规定计算。
4.本定额混凝土构件安装是按履带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编制的,如施工组织设计需使用轮胎式 起重机或汽车式起重机,经建设单位认可后,可按履带式起重机相应项目套用,其
中人工、吊装机械 乘以系数 1.18;轮胎式起重机或汽车起重机的起重吨位,按履带式起重机相近的起重吨位套用,台班 单价换算。
5.金属构件中轻钢擦条拉杆的安装是按螺栓考虑,其余构件拼装或安装均按电焊考虑,设计用连 接螺栓,其连接螺栓按设计用量另行计算(人工不再增加),电焊条、电焊机应相应扣除。
6.单层厂房屋盖系统构件如必须在跨外安装,按相应构件安装定额中的人工、吊装机械台班乘以 系数 1.18。用塔吊安装不乘此系数。
7.履带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安装点高度以 20m 内为准,超过 2Om 在 30m 内,人工、吊装机 械台班(子目中起重机小于 25t 者应调整到 25t)乘以系数 1.20;超过 30m 在 4Om 内,人工、吊装机 械台班(子目中起重机小于 50t 者应调整到 50t)乘以系数 1.40;超过 40m,按实际情况另行处理。
8.钢柱安装在混凝土柱上(或混凝土柱内),其人工、吊装机械乘以系数 1.43。混凝土柱安装 后,如有钢牛腿或悬臂梁与其焊接时,钢牛腿或悬臂梁执行钢墙架安装定额,钢牛腿执行铁件制作定 额。
9.钢管柱安装执行钢柱定额,其中人工乘以系数 0.5。
10.钢屋架单相质量在 0.5t 以下者,按轻钢屋架子目执行。
11.构件安装项目中所列垫铁,是为了校正构件偏差用的,凡设计图纸中的连接铁件、拉板等不 属于垫铁范围的,应按第七章相应子目执行。
12.钢屋架、天窗架拼装是指在构件厂制作、在现场拼装的构件,在现场不发生拼装或现场制作 的钢屋架、钢天窗架不得套用本定额。
13.小型构件安装包括:沟盖板、通气道、垃圾道、楼梯踏步板、隔断板以及单体体积小于 0.1m3
的构件安装。
14.钢网架安装定额按平面网格结构编制,如设计为球壳、筒壳或其它由面状,其安装定额人工 乘以系数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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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它
1.矩形、工型、空格型、双肢柱、管道支架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安装,均按混凝土柱安装相应定 额执行。
2.预制钢筋混凝土柱、梁通过焊接形成的框架结构,其柱安装按框架柱计算,梁安装按框架梁计 算,框架梁与柱的接头现浇混凝土部分按第六章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预制柱、梁一次制作成型的框架按连体框架柱梁定额执行。
3.预制钢筋混凝土多层柱安装,第一层的柱按柱安装定额执行,二层及二层以上柱按柱接柱定额 执行。
4.单(双)悬臂梁式柱按门式刚架定额执行。
5.定额子目内既列有"履带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又列有"塔式起重机"的,可根据不同 的垂直运输机械选用:选用卷扬机(带塔)施工的,套"履带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定额小型加工厂项目子 目;选用塔式起重机施工的,套"塔式起重机"定额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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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计算规则
1.构件运输、安装工程量计算方法与构件制作工程量计算方法相同(即:运输、安装工程量=制 作工程量)。但下表内构件由于在运输、安装过程中易发生损耗(损耗率见下表),工程量按下列规 定计算:
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场内、外运输、安装损耗率
名称 | 场外运输(%) | 场内运输(%) | 安装(%) |
天窗架、端壁、柏条、支撑、踏步 板、板类及厚度在 50mm 内薄型构件 | 0.8 | 0.5 | 0.5 |
制作、场外运输工程量=设计工程量×1.018
安装工程量=设计工程量×1.01
2.加气混凝土板(块),硅酸盐块运输每立方米折合钢筋混凝土构件体积 0.4m3 按II类构件运输 计算。
3.木门窗运输按门窗洞口的面积(包括框、扇在内)以 100m2 计算,带纱扇另增洞口面积的 40%
计算。
4.预制构件安装后接头灌缝工程量均按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实体积计算,柱与柱基的接头灌缝按 单根柱的体积计算。
5.组合屋架安装,以混凝土实际体积计算,钢拉杆部分不另计算。
6.成品铸铁地沟盖板安装,按盖板铺设水平面积计算,定额是按盖板厚度 20mm 计算的,厚度不 同,人工含量按比例调整。角钢、圆钢焊制的入口截流沟筐盖制作、安装,按设计质量执行第七章钢
盖板制、安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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