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渊明诗歌的“自然”之美
陶渊明是我国古代一位著名的诗人,这不仅仅是因为他创作的大量的田园诗歌,其个人人格、生活方式及诗歌创作的艺术风格都值得后代人学习,本文拟就陶诗“自然”之美的角度来分析其诗歌特。
一、古人关于对“自然”的认识
中国古代哲人很早以来就对“自然”这一词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对自然的认识存在着相互差别和相互联系的倾向。《老子》对自然的论述是相当多的,“其贵言也。成功遂事,而百姓谓我自然。”(第十七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第二十五章)“是以万物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也,夫莫之爵而恒自然也。” (第五十一章)上述引文之自然,笔者以为是自然而然,顺其本性之意,是指一个事物按照其自身的本性为最高法则自然而然的存在并运行着。这一思想到了军阀混战,社会动荡的魏晋时期受到了人们的普遍重视。社会的大动乱,数百年来以儒家名教和仁政为旗帜的汉代奴隶大帝国的悲惨溃灭,引起了社会心理的重大变化,这变化集中表现在对儒家的名教和仁政的理想失去了信心,它再也不是那种神圣的不可侵犯的东西了。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人们处处深切的感受和备尝了和儒家许诺
的仁政刚好形成鲜明对比的种种痛苦,并且似乎意识到了一种仁义道德的空谈都是虚假的。因此,人们开始重视同儒家思想基本相对的道家思想了,而道家这种强调个体生存、率真、自然的思想对魏晋的士人们产生的重大的影响,使得人们追求自己的人格独立和个性尊严,追求随性、洒脱的人生,这种思想也深深的影响了陶渊明的诗歌创作。
道家的另一代表人物庄子在“自然”问题上表达了与老子不同的思想观点。“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圣人者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是故圣人无为,大圣不作,观于天地之谓也。”在庄子看来,自然是做为生命个体体验和欣赏的对象出现的,既我们所说的自然界。到了魏晋时期,由于常年混战,社会极其动荡不安,做为个体存在的生命在瞬息即被毁灭,人们的生命意识异常强烈,他们在万古不变的大自然面前更加感到生命的瞬息性和无可把握性,发出时光易流、生命易逝之叹,“桓公北征经金城,见前为琅琊时种柳,皆以十围,慨然曰,木犹如此,人何以堪,攀枝执条,潸然流泪。”魏晋的士人们已经从自然的关照中反观自身,从自然事物中感觉到一种生命的意识,这种生命意识也深深的影响了陶渊明的诗歌创作。
“自然”用在文学创造的技巧上指的是“清水出芙蓉”的美,平淡自然的美,钟嵘《诗品》“汤惠
休曰:‘谢诗如芙蓉出水,颜如错彩镂金’,颜终身病之。”宗白华先生指出:“楚国的图案,楚辞,汉赋,六朝骈文,颜延之诗,明清的瓷器,一直到今天的刺绣和京剧的舞台服装,这是一种美,‘错彩镂金,雕馈满眼’的美,汉代的铜器、陶器,王羲之的书法,顾恺之的绘画,陶潜的诗,宋代的白瓷,这又是一种美,‘初发芙蓉,自然可爱’的美。”
二、陶渊明诗歌体现了“自然”之美的鲜明特点
综观陶渊明的诗歌,其自然之美主要从不同的三个方面来体现出来,一是陶诗中反映出个体自然而然,率真随性的生存状态,二是反映了对大自然的无比的热爱以及在大自然中陶冶性情、怡情悦性的诗意人生,三是在诗歌创作中,陶诗具有的平淡质朴,看似无法而至法的成熟之美。其中前两个方面具有紧密的联系,做为个体存在的生命只有在大自然中才能实现自己自然而然的率真个性,才能摆脱世俗、功利、名位对自己的束缚。下面具体分析之:
上文已经提及,魏晋的士人们已经对个体存在的生命的价值无比的关注,他们率真、随性,洒脱,陶渊明正是生活在这样一个重视自我、张扬个性的社会中,因此,他的生活方式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他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高贵人格决非偶然而具有了必然性。陶渊明思
想的核心是崇尚自然。《归田园居》
“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误落尘网中,一去三十年。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渊。开荒南野际,守拙归田园。方宅十余亩,草屋八九间。榆柳荫后椋,桃李罗堂前。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户庭无尘杂,虚室有余闲。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
在他看来,世俗的名禄好象是罗网和樊笼,束缚人的天性,只有回到自发的状态自然而然,才能得到人生的自由。在陶渊明的诗歌中,“归鸟”是经常出现的诗歌意象。“翼翼归鸟,相林徘徊。”(《归鸟》)“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归鸟”在这里是一种象征,一种隐喻,它象征着人们对自由人生与自由人性的奋力追求,象征着作者对当时世俗名利的厌倦与逃离。“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作者究竟想表达什么呢?老子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作者的“意”在这里达到了老子所说的“道”的境界。既然已经得到了真意,就可以忘象忘言,不必将它说出来了,不过我们还是能够从他的诗歌意象中体会出他要表达的真意:飞鸟晨出夕还,眷恋山林,宇宙万物无不顺乎自然,人当然也要顺应自然之理,生,受之于大快,死,托体与山河。这就是诗人在
芙蓉出水看到南山归鸟时的一瞬间忽然悟出的真谛。这一方面表现了作者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高贵人格,另一方面表现了他反抗黑暗,不与统治者同流合污的高洁志向。
与之相关的是,陶渊明的诗歌表现了对大自然无比的热爱,他把中国的田园诗歌推向了顶峰,他在自然生活中求取生活的情趣与人生的解脱。他笔下的自然是人性的自然,是具有生命力的自然。“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暖暖远人村,依依嘘里烟。”陶渊明的诗歌与生活打成一片,他似乎无意写诗,只是从生活中领悟到一点道理,产生了一种感情,便采取了诗的形式,把这种感情表达出来。
陶渊明的诗歌以自然本性取胜,在诗歌中是一种朴素的美,这主要表现在其诗歌中的意象与语言上。我们在陶诗中很难发现奇特的意象,夸张的手法和华丽的辞藻,如“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道狭草木长,夕露沾我衣。衣沾不足惜,但使愿无违。”“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全都明白如话,给人一种赏心悦目的韵味。陶诗中所描写的是最平常的事物,如村舍、鸡犬、桑麻,这些在别人看来平平淡淡的东西,一经诗人笔触,就给人以新鲜的感觉。在语言上,陶诗的语言看似自然却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如“路狭草木长,湿露沾我
衣”,明白如话,看似自然,但如果没有高超的驾御语言的技巧,就不能把诗写到如此纯熟自然的地步,
总之,陶渊明的诗歌的“自然”之美,一方面体现了其自然而然的率真的诗意的生存状态,一方面表现了作者对大自然的无比眷恋和在生活中求取人生意义的价值取向,一方面是朴实质朴的语言和平淡自然的意象特征。也许这正是陶渊明及其诗歌能备受后人欢迎的原因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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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袁行霈《陶渊明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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